创业者与风投,最容易埋下仇恨的时刻是投资前
2014-11-06 18:11

创业者与风投,最容易埋下仇恨的时刻是投资前

从开始接触到最终退出,创业者与风投一起走过的日子不过三、五年。但无处不在的变数和深度的利益纠葛,让这段缘分远不似看起来那样光鲜。“夫妻反目”很惹人关注,殊不知许多情况下“仇恨的种子”在“婚前”就已经种下。


不论投还是不投,创业者与风投最容易埋下仇恨的时刻是投资前,一旦时机成熟就会爆发出来。



签下Term Sheet之后


投了几十份BP却似石沉大海,但创业者不会怨恨具体哪一家,因为他自己都记不清投了多少家。而有些名气的VC每年收到的数以千计,经过层层筛选最终能确定投资基本条款、签下Term Sheet的远远不到一成。


对于这些相对比较优秀的创业团队,投资者多半会采取“口蜜腹剑”的策略。“口蜜”是为了把人粘住,你能看上别的VC多半也会看上,这时不拿出点好脸色、不多给些希望,创业者会一溜烟儿跑掉。“腹剑”就是用Term Sheet稳住创业者,利用“排他权”将其它VC拒之门外(排他期至少是90天并可以延长)。然后通过尽职调查来考查创业者的描述是否真实全面,确保其中没有水分、没有漏洞、没有瑕疵、没有定时炸弹。于是,传说中“签了Term Sheet八成能拿到钱”,实则成功概率只有一半甚至更低。


而创业者对尽职调查的复杂性往往估计不足。经过了多次的商业计划讲解、产品演示、接待现场考查及沟通交流,创业者认为钱马上就要到手了,尽职调查不过是个“过场”。


如果在尽职调查之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拿到钱,创业者难免心生怨恨:


其一,“CT”、“核磁”、“X-ray”都做了,甚至拍了“裸照”,你还说“没看清楚”;


其二,耽误了宝贵的时间;


其三,圈内人都知道我与某VC“试婚”,结果没有了结果!


不过,这时候种下的仇恨不会立即爆发。而且,做为屌丝爆发了也没人理。天幸从其它投资者拿到A、B、C轮投资,再回来打某人的脸不迟。



“给钱”之前


“投资前我是你大爷、投资后你是我大爷”,风投这样想不过分,钱进了创业者兜里,主动权也随之而去。“血的教训”太多了,越是经验丰富的风投越会在“给钱”之前,最大限度地约束创业者、规避自身风险。


最“臭名昭著”的无疑“对赌”,学名应当是“估值修正”。假如一个摊贩卖西瓜,十块钱一个、保甜。顾客尝了一口----不甜,提出不给钱或只给五块钱,这就叫估值修正。一个赢利1000万元的企业,告诉投资人明年自己可以赢利2000万元,并要求投资人按来年利润的六倍作为估值(即六倍的市盈率)。照此计算,投资人注入3000万元可取得20%股权(投资后的估值为1.5亿)。这是在“透支”未来的利润。


创业者有两种还款方式:用业绩还或者用股票。就是在第二年真的把净利润做到2000万元,或者再拿出一部分股权作为补偿。未来利润数据不是投资人强加的,而是企业自行编造以自高身价的。如果时间证明企业是在忽悠,当然要将不应得到的“吐出来”。


反摊薄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一般规定先来的投资人有权参加后续的每一轮融资。未经“先来者”同意,“后到者”不能获得更加优惠的价格。


还有回购或者“出售选择权”。即规定如果公司不能完成业绩目标或者不能在一定时间内“有效上市”,投资人有权要求创业者回购全部或部分股权(有时还要求回购的价格满足投资人内部收益率要求)。


另外,投资方还会要求这样那样的“特权”,比如重大事项的否决权,重要职位(特别是财务总监)的提名权等。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投资前资方对企业所知有限,投资后企业的运营仍由创业者把控。水平相差悬殊的围棋手对弈时要“让子”,投资者主张的条款也是这个道理。


但许多硅谷创业者认为很正常的东西,摆出来却很伤中国人的感情。眼巴巴“等米下锅”的创业者或许会就范,但是会在心中埋下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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