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定于11月17日启动,李小加鼓吹将“引水七八万亿美元”
2014-11-10 09:45

沪港通定于11月17日启动,李小加鼓吹将“引水七八万亿美元”

今天(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宣布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公告全文如下:


一、今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以来,两地监管机构在启动沪港通的准备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沪港通交易结算、额度管理等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市场培育和投资者教育取得良好结果,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二、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就沪港通项目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原则和具体安排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以加强双方执法合作,采取有效行动,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沪港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订立监管合作安排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突发事件,确保两地投诉渠道的开放和诉求的有效便捷处理。

两地已就沪港通投资者教育达成合作安排,继续做好沪港通投资者教育和投资知识传播工作。

三、两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沪港通各项职责,组织市场各方有序开展沪港通业务。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风险,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两地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实践操作的差异,审慎评估和控制风险,理性开展沪港通相关投资。

市场各方应利用好正式启动前的时间,进一步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沪港通试点顺利开展。

特此公告。



同日,香港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能机制》,公告称:


香港证监会与中国证临会今天共同宣布已批准沪港通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启动。香港交易所亦欣然宣布至今,各方已就沪港交易通及沪港结算通刊发相关規則及規例;各方已就額度管理、交易安排、收入分享、跨境現金转移、信息技术系统连接、市場临察,以及为履行临管和执行规则的信息交换等事宜签订详细运营协议;及有关临管机关已授出所需的批准及授权。有鉴于四方协议所载列之条件已全部履行,沪港通將于启动日开始运作。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及港股通两部分,使内地投资者可以投资港股、香港投资者可以购买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国际投资者亦可通过香港进入中国内地资本市场,这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获得突破性进展。


沪、港两市均有大量优质上市公司。大陆资本市场不乏被低估的优质个股,香港不仅有和记黄埔、腾讯控股这样优质的投资标的,银河娱乐、澳博控股、金沙中国、记利澳门等博彩类股票也是大陆没有的。详见虎嗅8月29日《港股通标的大扫描》。


港交所总载李小加预计,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仅A股市场就有可能吸引“七八万亿美元”资金流入!#有忽悠的成份,姑妄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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