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获通过的首部《反恐怖主义法》,第18条与互联网业者紧密相关
2015-12-28 08:18

刚获通过的首部《反恐怖主义法》,第18条与互联网业者紧密相关

本文题图由东方IC授权提供,严禁转载


昨天(12月27日),第十二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新华社报道,与会全体159名常委一致通过了中国首部《反恐怖主义法》,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97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该法明确,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华社英文电讯称,星期天(12月27日)通过的这部法律是中国“应对本国恐怖主义与维系世界安全的最新尝试”。


但BBC、路透等西方媒体报道,西方国家对中国新反恐法中要求国际电讯公司合作的条文表达关切,也担心反恐措施是否会侵犯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针对类似疑问,在昨天下午的发布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对此表示:


第一,恐怖主义是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威胁,所以强化反恐怖主义措施,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这本身就是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二,在反恐怖主义措施当中要赋予执法机关必要的手段,同时要加强对执法的规范,要防止执法手段本身侵害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既然法已通过、要纳入执行范畴,那么我们对法律中的一些概念与边界还是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在《反恐怖主义法》中,与互联网从业者关系最大的应该就是最受西方媒体关注的第十八条。它是什么呢?看清了:


第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好好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全文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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