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做高利贷、没挪用客户资金、不涉及自担保与自融……链家所有的回应在这里了
2016-03-02 07:51

我们没做高利贷、没挪用客户资金、不涉及自担保与自融……链家所有的回应在这里了

上海链家事件在继续发酵,昨天(3月1日),链家方面及左晖均给出了正面回复。据新浪财经报道,链家集团董事长左晖公开致歉并宣布整改措施。另外,链家对12名涉事的管理层及员工作出了降职等处分。


对于公众对链家金融存在的高利贷、自担保、资金安全性等质疑,左晖作出澄清:1、链家提供的贷款利率折合年化为13%-24%,未超监管上限;2、客户资金存放在银行备付金账户,链家不会挪用;3、P2P平台资金交由第三方监管,自融是一条红线,链家绝不会去触碰。


上海事件后,链家暂停了上海地区的金融业务。


目前,链家金融旗下两个较为重要的板块是链家的资金监管平台“理房通”和承接P2P产品的平台“链家理财”,而外界对这两块业务的质疑声也最大,主要来自于高利贷、自担保、资金安全等问题。


其中,链家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理房通”成立于2013年8月,2014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正式上线一年多时间。


以下是链家针对外界对这两块业务的争议进行的回复,由腾讯科技整理


争议一:链家理财是否涉嫌高利贷


链家方面称,2015年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就链家理财提供的系列金融业务,借款月利率为1.6%--2%,按此来推算,利率水平并未超过最高院规定的年利率24%的上限,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不存在高利贷。


争议二:链家理财是否涉及自担保


工商资料显示,为链家理财提供担保的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是链家自己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链家董事长左晖同时是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对此链家方面称,“链家理财”不涉及自担保,“链家理财”隶属于链家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而为链家理财投资人做担保的公司是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所以链家理财不涉及自担保的问题。


其还称,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关联担保,(目前排名前10的P2P理财平台,诸如老牌的陆金所,现行模式也是由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承保额2个亿。陆金所和平安融资公司均系平安集团旗下的关联公司)。去年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提出“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只做信息中介,我们对此密切关注,将会结合自身业务,根据办法要求在给出的18个月整改期内完业务调整。


另据新浪财经报道,链家还解释:事实上现在市面上自担保的概念跟自融是一个概念,核心是指不能自己给自己担保融资。自融是一个很深的红线,链家不会去触碰。“理财也好、监管也罢,这些钱链家自己没有用,第二个是没有能力用这个钱。”左晖强调。另外,中融信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是5亿元,净资产约为9亿元,目前贷款余额30亿元,并没有超过担保行业余额不能超过净资产10倍杠杆的规定。


争议三:关于链家理财的资金安全问题


链家金融产品总监、首席风控官王志伟表示,链家理财平台做的三个核心事情分别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前端接受借款人,另外一端是投资人去注册、购买,也就是个人对个人的信息中介;平台风控管理和审核;如何做信息的披露。


链家理财平台于2014年11月29号开始试运行,是点对点,即个人对个人的网络借贷信息平台。


链家方面表示,链家理财的支付通道和账户托管服务,均由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首信易支付”)提供。


链家方面表示,第一投资人与借款人均在“首信易支付”开设独立的资金管理账户,每笔交易均按照一一对应的关系进行划转,“链家理财”平台不能直接碰触资金。


第二,平台投资人与借款人账户内的全部资金均在 “首信易支付”在银行开具的备付金账户中,备付金银行依照中国人民银行【2013】第6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对客户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划转实行监督,同时按6号文的规定“首信易支付”与备付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管业务活动受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监督管理,双重监管杜绝客户备付金被非法挪用。


第三,“首信易支付”全权为“链家理财”提供专项电子支付服务。链家集团下属的“理房通”为房款支付提供专项电子支付服务。两块业务完全独立,之间不存在任何资金往来的情况。


链家回应虎嗅作者文章


以下是链家方面针对虎嗅前两天作者评论链家稿件中的言论进行的回应:


(1)文中说:拉高房价的比例普遍在10%~30%左右,其他中介拉高房价不过数万元


回应:链家本身是不可能拉高房价的,比如北京,是链家最强的城市,市占率过半,但是北京为什么没有人说链家拉高房价呢?而中介业务,本身是看成交量的,单方拉高价格但是不能成交的话,链家反倒会丢掉更多的生意机会。


(2)文中说:房产经纪人是一个从业门槛极低、流动率极高的行业,所有背景的从业者都可以进入该行业,中介公司每年的人员流动率都超过100%。所以,这是一个极其传统、甚至可以说是积重难返的行业;


回应:链家在北京,2014年的流失率平均达到了每月3.4%,已经降到很低的水平,而且链家现在的入职门槛是统招大专以上学历方可入职。


(3)文中说:链家的金融业务风险,可能让它成为下一个跑路的P2P。在5倍到10倍的杠杆之下,如果出现多米洛骨牌效应,最终可能引发担保公司或者中介的资金链断裂,高风险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回应:链家理财(P2P)业务,客户购买理财的资金有严格的防火墙,并通过“首信易支付”对客户购买理财的资金做第三方监管。链家没可能触碰。(关于这个问题,具体可见本文上面部份)


(4)文中说:链家收取2.7%中介费是一个违规动作。


回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未来会放开。(现阶段北京还没取消,只是说明取消收费限制是趋势)


(5)文中说:链家以理房通让房款全程脱离四方监管、被链家强制使用到自己的房产交易中替代银行作为第四方


回应: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房屋的交易,必须通过Escrow Company(第三方支付公司)或者Title Company(产权保险公司)来进行交接, 甚至对所有法律文书都要执行托管程序。只有在完成权属转移之后,Escrow Company才可以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将交易资金划转到协议中预先约定的卖主账户。在美国,有很多专业从事房屋资金监管的Escrow Company,但在国内除了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之外,似无从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专门机构。


其次,链家2003年和建设银行开展了“百易安”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2007年又联手8打银行合作资金监管并第一家公示了监管账号、而且一直和光大银行合作开展四方资金托管的业务并且联合开发了系统。客户并不是没有选择,只是理房通作为专业机构其实更加便捷。


(6)文中说:链家在监管过程中挪用了客户资金、侵占客户利息。“托管资金在托管过程内不计息”条款比银行更加霸道


回应:理房通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而且是非金融支付机构,管理的是客户备付金。监管机构是不允许用利息来吸引客户资金的,因此是不允许支付利息的(包括支付宝,都不支付利息)。所以,客户如果需要利息的话,可以选择链家和光大银行合作的四方资金监管,但是如果需要方便的话,理房通确实不允许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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