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让苹果支付了1亿美元的“337调查”卷土重来,它有多可怕?
2016-05-24 11:15

曾让苹果支付了1亿美元的“337调查”卷土重来,它有多可怕?

因为“337调查”和一个看似不起眼的专利,苹果在2006年向一家新加坡公司支付了1亿美元的和解费,当年乔布斯还没发布iPhone。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宣布,对中兴、联想、索尼、三星等8家全球知名电子企业展开“337调查”,众手机巨头有些噤若寒蝉。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从ITC官网公布的案件详情,此项调查起因是新加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Creative Technology,以下简称“创新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在美国市场有一定规模的手机品牌侵犯专利技术提出的调查,涉及到美国市场几乎所有手机品牌,除了苹果。


报道称, 上述几家手机厂商已申请ITC动用100天试行程序,ITC提出听证会将于7月6日举行。


据悉,此案始于2016年3月24日,创新科技在美国德州东区法院,针对中兴、联想、Sony、三星、LG、HTC和黑莓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而涉案专利就是赫赫有名的“ZEN”专利。同一天,创新科技子公司也在ITC对上述手机品牌发起了申诉,申诉编号为3130。而上周,美国ITC接受了创新科技的申诉请求,正式启动“337调查”程序。


“337调查”因苹果一战成名


此案涉及两个名词:“337调查”和“ZEN”专利。它们皆因2006年苹果与创新科技的专利战而为人所知。先来了解一下这两个名词。


“337调查”,是指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并因此而得名。该条款旨在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ZEN”专利是一项MP3播放器专利,主要涉及便携音乐播放器的导航技术,可以帮助用户更方便地选择歌曲。当年苹果被诉讼的原因是,创新科技认为苹果iPod播放器侵犯了该专利。2006年5月,创新科技向美国北加利福尼亚州联邦法院和ITC提起申诉,后者随后启动了对苹果的“337调查”程序。


同年8月23日,苹果与创新科技达成和解,苹果同意向创新科技支付1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用。根据协议,苹果将从创新科技获得Zen专利的授权,并可以在所有产品中使用。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创新科技又将这项专利授予其它公司,苹果支付的1亿美元和解费用中将有部分返还给该公司。


当初的协议允许苹果使用在任何产品中,包括2007年问世的iPhone等苹果新品,这也是为什么苹果能在今年这起诉讼中幸免的原因。


据悉,该专利保护要到2021年才到期。


当年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曾评价这次和解:“创新科技非常幸运最早获得了这项专利。达成和解协议之后,我们同创新科技之间的所有分歧都烟消云散,包括正在等待裁决的五起法律诉讼。与此同时,我们也摆脱了法律纠纷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可以集中全力发展业务。”


但是好斗的乔布斯在和解之前可不是这么和颜悦色。


在创新科技2006年5月向苹果发起诉讼当天,苹果就给予了果断(蛮不讲理)的反击,对创新科技提起了反诉,指控后者侵犯了其四项专利。2006年6月,苹果又对创新科技提起第二起诉讼,指控后者侵犯了其三项专利。苹果态度异常强硬,不仅要求创新科技现金赔偿,而且还要求法庭制止创新科技继续侵犯该公司专利。此外,苹果还向美国国际贸易理事会投诉,要求阻止创新科技的MP3播放器进口到美国市场。


这是典型的乔布斯做派,也为当年的和解争取到了有利的筹码,否则可能这场官司最终的赔偿金额可能更高。作为条件,创新科技当时宣布加入苹果的“Made for iPod”计划。


这种做法值得中国手机厂商在面对专利流氓时借鉴和学习,但首先你得有足够的专利池支撑你这么硬气地反击。那国产手机这几年在这方面有什么长进呢?


经过专利战的洗礼,国内的手机厂商也学乖了


因为“337调查”主要是针对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产品,所以像华为、小米、vivo、OPPO等没有进入美国市场的手机厂商幸免于难,中兴、联想则没那么幸运了。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兴负责此次诉讼案件的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的情况,此次创新科技发起“337调查”的缘由基本上跟此前诉讼苹果的理由如出一辙,均涉及到“ZEN”专利技术,这项专利几乎让全球的手机厂商都中招。该人士还表示,中兴通讯此前曾受到6次“337调查”,其中4次取胜1次和解,1次原告撤诉结案。


同时让我们叹息的是,创新科技这家曾经全球领先、如今日薄西山的音响品牌已经沦落靠专利战维持生计的地步。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做专利。”


提到专利,中国手机厂商也在过去几年磨刀霍霍,在专利申请数量上突飞猛进,为自己的弹药库进行储备,至于储备的是子弹还是导弹,这些厂商倒是无所谓了。


PatSnap智慧芽专利数据库检索数据显示,目前在专利申请方面,爱立信14.5万件、华为11.39万件、中兴通讯8.1万件、苹果4.2万件、联想2.22万件、小米6919件。


在美国,据美国专利服务机构IFI Claims发布的2015年度美国专利授权量统计报告,华为以800件专利授权量排44位,中兴以417件专利授权量居第85名,小米2015年10月从博通收购了31件专利、今年2月从Intel收购的332件专利。


而在国内,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在电子通信行业的专利排名前四位的分别是:中兴、OPPO、小米、华为,申请专利数量分别为3516件、3338件、3216件、3183件,联想1826件排名第七。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小米,其去年初出海印度市场即挨了爱立信专利大棒的一记闷棍,至今还在纠缠不下。小米目前在国内市场日渐饱和的情况下,出海已经成为了它的刚需,专利则是刚需中的刚需。


从其去年提交的专利数量和在美国申请的专利数量来看,小米显然是长记性了。不过专利申请数量不能代表专利的成色,能申请成功多少件,以及哪些专利可以在专利战中形成有效防御甚至主动出击才是关键。这一点上,华为和中兴是佼佼者。


最后,对于创新科技新发起的这项诉讼案,中兴、联想、Sony、三星、LG、HTC和黑莓估计是没法跑了,最终可能跟苹果当年的做法一样,以和解收场,以支付一笔补偿结束。苹果的这1亿美元和解费可以让苹果从2006年用到2021年,但考虑到当年没有智能手机,而当前智能手机出货量如此之大,所以如果创新科技提出按手机出货量多寡而非专利年限折旧来要求赔偿的话,对上述手机厂商依然是个噩梦。


至少,苹果可能因为本次专利诉讼从当年的1亿美元赔偿中找补点儿回来。最后抛出个问题,为何创新科技没有在中国对这些手机厂商发起诉讼呢?估计它觉得它打不赢吧,毕竟连苹果在中国也只能败诉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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