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可以向文字、视频、体育、APP产业学习什么?
2013-12-10 18:07

音乐可以向文字、视频、体育、APP产业学习什么?

当我和朋友谈音乐产业的时候,我都想谈点别的。

音乐的事情其实比较简单。以前大家听歌都是要买CD磁带才行,因此音乐人和公司都可以通过卖这个赚钱。后来互联网来了,歌迷发现不用钱的渠道也能听到歌,CD就卖不动了。结果是做音乐的都赚不到钱了,自然好音乐和歌手就少了。

每次谈这个情况,大家都会说要创造付费的用户体验,说要回到现场,说要与硬件结合。这些都是值得谈的,但是如果我们谈点别的,谈啥呢?

视频,文学和音乐都是受到互联网冲击最厉害的。但是除了音乐之外,另外两个都活得不错啊。

大家说音乐太容易复制,太难防盗版,没法放广告啊。文学又何尝不是呢。但是他们做了什么改变?首先是电子书城和连载订阅制度,从一本本地卖,到一个个月的订都有。然后在这些平台上给作者极高的分配比例,例如70%,同时又将价格降下去,降到实体书的30%左右。最后将阅读体验和消费体验推到极致,一键付费还不够,还要做硬件。做硬件还要做成一个超级阅读器,不耗电,自带wifi,不伤眼的电子墨水等等。遇到百度文库上线,提供非法电子书下载,连韩寒和郭敬明这欢喜冤家都会和其他所有作家一起联合抵制,最终保护自己的利益。

这些套到音乐上,就是一个iTunes。可惜这种模式没有被苹果深挖下去,不然几年前我们就应该人手一个iMusic账号,然后每月自动从信用卡扣十元,直接享受高音质的点播、电台服务了。iTunes超过一亿的信用卡账号,启动后每年能收120亿回来。现在的音乐产业多大来着?

以上这些想象,在中国都比较遥远,如果想聊点别的,可以说说视频。

在以前我们看电影和电视剧很多都是通过盗版DVD和非法下载。而视频之所以命更好的原因莫过于,它的流量够大,插入广告也足够容易。所以无论是巨头还是创业公司,只要搭个视频网站,左手买版权,右手卖广告,算盘精的总能赚到钱。而一旦低买高卖的模式建立,硬件的投入就顺水推舟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用互联网的方法做电视,用点播和包月付费逐渐取代追剧和广告。

记得一开始,每一个视频网站都是没有广告的,结果现在每一个都有最少一分钟的广告。但即便是这样,和那些十分钟电视剧能播三十分钟广告的电视台比起来还是好很多。理论上谁不播广告,就有更好的用户体验,也就越能拉拢用户。但没办法,版权太贵,用户认的是剧,不是平台。哪个平台有我的剧,我就去哪里看。广告都是可以容忍的。

一旦视频网站摸到这个门路,就明白其实多少广告、多少月费都是无关紧要的。只要持续买到好的版权,甚至是独家版权,都是能赚回来的。

谈完这个,不如谈谈体育?

体育一直是非常值得学习的行业。它们有一整套非常完善的体系去让他们能更兴旺些,每一个细节都非常值得学习,例如从青少年开始的球星的培养和晋升渠道,例如与体育用品品牌和电视台的周边利益相关联盟的深度结合,例如培养自己球队忠实粉丝的方法,例如博彩业的延伸。每一步大棋下面都有无数细节让人狂热,让人投入感情,让人掏钱。无论是NBA,还是英超意甲,还是NFL,背后都是一个巨大的产业在运作。

在视频、文学、体育以外,还有一个有趣的生态圈可以参照。

这就是APP了。在几年前,苹果手机的推出是硬生生将手机应用开发这个生态圈给做出来了。以往所有做软件的朋友都受到盗版非常大的困扰,后来大家慢慢就去做互联网了。跳出那个卖一份拷贝赚一份钱的模式,各自摸索盈利模式,有的是关键词广告,有的是会员制,有的是中介费,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转身,就衍生出无数大型企业。但以前最单纯的软件模式,却怎么也回不来。直到苹果有一天做出了一个无比封闭的系统,绑定所有人的信用卡,然后将软件价钱降到一块钱的地步。忽然这个潮流又回来了,而且是带着更丰富的盈利模式。可免费,可付费,可内购,一款八个人开发的Clash of Clan游戏一天能赚240万美元。

说的那么多,如果要谈音乐,有什么可以学习的呢?

音乐并不是像传统纸媒一样,大家没需求了,真的不买不看了。音乐在互联网里面是超过视频、超越文学、超越体育,80%多用户每天都用的相对刚需。音乐延伸出去有演唱会音乐会音乐节、有KTV、有乐器销售、有音乐培训、有音乐类综艺节目、有公共播放、有电影电视剧配乐广告歌、有明星经纪……随便一个拿出手,运作起来都是几百亿的市场。

在所有环节里面,最需要的,是创造第一个可持续的,体量大的,覆盖大多数音乐环节的商业模式。而音乐领域的最实在的商业模式,就是做音乐(做音乐人/歌手)赚钱。就这么一个环节,能养一批好的原创词曲作者、歌手、乐手、制作人、录音棚、唱片公司、发行公司。然后延伸出去,才有现场演出的兴旺,才有经纪价格的标高,才有多样的综艺节目,才令大家都想当歌手才能促进乐器销售和音乐培训,才让大家有冲动每隔一段时间就去唱唱最近火热的新歌。

所以现在最完美的解决方案是:

——像文学一样,建立内容生产者和利益相关者的联盟,保护自己的权益。唱片公司和音乐网站与硬件商深度合作,提高音质和耳机质量,提供便捷的支付手段,打通最后一里路,让用户付费付得心甘情愿。

——像视频一样,提高版权费,倒逼音乐网站的用户体验,促进用户支付和广告收入。

——像APP一样,不同歌手增加自己的盈利模式,免费听歌(还好有版权收),付费买周边,常出新歌,常办演出,偶尔代言或参加活动。

——像体育一样,建立不同梯队的厂牌和公司,将不同级别和阶段的艺人培养衔接起来。建立起一个周边的利益相关联盟(乐器商、KTV、综艺节目),让先富带动后富,支持早期音乐人的成长,将蛋糕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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