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真的不接受“以房养老”?
2018-08-16 17:25

中国人真的不接受“以房养老”?

头图来源:视觉中国
8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称,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正式推向全国。

 

这一政策的背景值得寻味。


早在2013年,国务院就提出鼓励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和2016年分两批在全国部分城市开展试点。从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并不理想。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这么多保险公司居然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区区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而已。

 

以房养老为啥在中国水土不服?


很多评论提到,原因是中国还存在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观念。2013年国务院明确提出鼓励以房养老政策时,此类观点在舆论中就相当普遍。5年后,实践效果似乎还证明了这类观点。但我以为,这种评论过于概而化之,解释面偏窄。

 

首先,有没有中国人仍然固守“养儿防老”“家产传后”观念,以至于宁可自己过得贼惨也不愿意抵押房产换养老金?当然有。但是,让中国老人真正受制的恐怕不完全是传统观念,而是跟两种现实有关:其一是中国特色的家庭财产关系,其二是中国老一代的消费观。

 

如果抱定“家产传后”,那是一种主动行为,是积极放弃权利。但现实中,中国老人恐怕更多是消极放弃。中国当下直系血缘之间的家庭权力关系大部分呈现出倒挂状态,老人与子女的财产关系中,子女总体更强势,这种强势似乎也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

 

澎湃新闻8月4日发了一条新闻,标题是《78岁大爷和65岁保姆结婚,防猜疑先对值四百万房产做公证》。新闻说,一宁波78岁大爷鳏居多年,晚年喜欢上自己的保姆,想跟保姆结婚,但子女却怀疑保姆结婚只是为了得到大爷的房子,于是逼得大爷到公证处公证:“她(保姆)可以住到过世,但房子归我女儿。”


这条新闻是中国当下中国式家庭财产关系的典型写照。


一方面,大爷是房产所有人,他拥有处置它的权利,但在社会舆论和子女的压力下,不得不进行这样的公证;另一方面,根据婚姻法,无论是谁,只要是跟大爷结婚,理论上就应该享有遗产权,这种公证简直就是对女性权利赤裸裸的剥夺。


澎湃新闻里居然说:“这个公证成了宁波市信达公证处的一段佳话。”由此可见,中国现实中的家庭财产权力关系对老人有多不利了。

 

中国老人消费观的保守,是以房养老难以推进的另一现实基础,中国老人对以房养老这种超前消费表现出集体性怀疑并不奇怪。但我们要注意的是,这种保守消费观同样并不完全是观念问题,也是有现实制约,一方面就是上面所说的家庭财产关系的制约


而另一方面,是技术制约——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覆盖面狭窄、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金融产品设计相对滞后,老人对以房养老存在种种操作层面的疑虑。例如,房价的评估、保险的流程、房价涨跌风险的控制等等,再加上社会使用这种金融产品的整体氛围尚未形成,他们肯定会表现出超乎寻常的保守和抗拒。


很多人问,试点效果这么差,为什么国家在此刻突然全面将以房养老从试点推向全国?从国家角度来看,固然是因为老龄化压力增加,试图以房养老缓解社保基金压力。但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因为所谓的传统观念其实影响没有那么深,就算有,观念的打破并不那么难。


中国人真的是观念上就不接受以房养老?显然不是,过去也许有过,但这种观念牢笼正在打开。


随着代际更替速度加快,中国新一代“老人”总体上“个人主义”色彩要更加浓厚,家庭财产关系的刚性有逐渐松动的趋势。在很多地方,过年时,不只是子女不愿意过传统大团圆式春节,不少观念超前的父母也不愿意拴着子女。


中国旅游行业数据表示,那种退休夫妇不带子女的双人游或同辈人出游最近几年大大增加。此外,新一代老人整体知识水平相对更高,他们对以房养老这类金融创新产品的接受程度也必然会更高。

 

从试点推向全国,是从政策上给这事点了一把火。试点或许效果不好,但考虑到中国社会心态的变迁,以房养老的未来不至于完全没有市场,它最终被社会接受并产生真正影响的拐点应该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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