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原告Garrett Kacsuta在加州就联想超级本因设计缺陷造成网速慢、无法正常浏览发起诉讼。约8.3万名用户参与了这一集体诉讼,涉及U310和U410两款产品。2013年6月,当地法院驳回了由联想设立维修基金的解决方案。联想还曾指责原告在Facebook及亚马逊散布负面消息。历时18个月,双方进行几番拉锯终于达成和解。
和解方案包括三个部分:1)为用户免费维修设备并支付100美元现金的赔偿;2)放弃维修的用户,获得联想官方网站250美元购物卷;3)已经自掏腰包维修产品的消费者将获得全额补偿。
本周一,原告辩护律师Paul O. Paradis对媒体表示:非常高兴大家的努力获得令我们满意的解决方案。
联想为U系列超级本在美国投放了5000万美元广告费。出现问题的两款笔记本电脑,目前在国内零售价不到5000元,而此次赔偿摊至每台电脑是5180元。
集体诉讼(Class action)是利益受到相同侵害的众人,只要有一人发起诉讼其他受害者不需知情就被视为自动参与的诉讼,从而极大地降低了受害者之间组织、协调的成本。一旦获胜,全体受害者将得到相同的赔偿。最终导致的赔偿数量会非常惊人,如上世纪90年代赔偿金额高到数千亿美元的美国烟草业诉讼案就是典型的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是保护消费者、个人投资者及劳动者“利器”,类似大众汽车问题变速器、后轴断裂,只要有一个罗永浩式的刺头出面,就可能代表数以万计“沉默的大多数”打官司,威力堪比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