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也垄断,地图无大碍,电子书有嫌疑
2012-10-12 13:39

苹果也垄断,地图无大碍,电子书有嫌疑

原文来自《纽约时报》,虎嗅编译。

从市值来看,苹果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公司。尽管这一里程碑式的成绩是在蒂姆•库克执掌苹果的时候取得的,但是看起来却和乔布斯密不可分。乔布斯去世后,苹果公司依旧显现出许多他的风格特征,比如说在iPhone 5的iOS 6操作系统中替换掉竞争对手谷歌的地图应用。

苹果在iPhone中使用自己地图产品的行为是搭售协议(tying arrangement)的典型例子,有时也被称作“捆绑(bundling)”,即购买某一项产品(这里指的是iPhone)或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要购买或使用另一项产品或服务(这里指的是苹果地图应用)。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搭售方式增强了处于主导地位制造商的市场控制力,可能会触犯反垄断法。大概最为人知的例子是微软曾在视窗系统中捆绑IE浏览器,以此和竞争对手网景浏览器竞争。这是1998年微软反垄断调查案的关键。在案件呈送的电邮中,微软高管出言不逊,表示他们想要通过绑定IE的方式,意图“憋死(smother)”、“熄灭(extinguish)”、“切断网景的供氧(cut off Netscape's air supply)”。最终法院判决微软的搭售行为非法。

苹果是否会面临同样的局面呢?

在iPhone 5中捆绑地图应用对苹果来说尚未证明是一个战略错误,但是可能躲不过垄断嫌疑。爱荷华大学法学院的反垄断法教授赫伯特•霍温坎普(Herbert Hovenkamp)告诉笔者,“并没有一个反垄断理论认为纵向整合进一个稍差的产品是反竞争的行为。”这是因为市场能够对该问题进行自我调节。“对差产品搭售的投诉很多。但通常来说,整合进一个稍差的产品并不会增加市场份额,因为顾客会去比较,选择更好的。这并不是一定有效的战略。”对苹果的不利之处是用户可能会选择地图功能更出色的安卓手机,而不是iPhone。

有一个例外情况,就是当垄断厂商使用搭售策略的时候,也就是前述微软垄断案遇到的情况。如果有消费者起诉微软的视窗系统内置安装了IE浏览器,“那么微软就要引起重视了,因为当时普遍认为IE浏览器稍逊一筹,”霍温坎普教授表示。“不过这不是微软违法的原因,原因是消费者没有选择。”相比较之下,苹果的iOS并不处于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市场垄断地位。苹果的该款软件占据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17%,谷歌的市场份额是68%。希望使用谷歌地图的苹果用户可以随时换一部安卓手机。“大部分因为搭售行为涉嫌垄断的案件都发生在占有接近市场100%份额的公司身上。”

从反垄断的角度来说,苹果在电子书上面临的批评更为严重。美国相关反垄断部门指责苹果和主要图书出版商串通,抬高电子书价格,苹果在欧洲面对类似调查的时候已经选择和解。美国司法部引用了艾萨克森(Isaacson)作品中的描述,乔布斯称苹果的方式为“合气道之举(aikido move)”,他说道,“我们采用中间商模式,你们来定价,我们拿30%,没错,消费者是要多掏些钱,但是你们也希望如此。”

“每个人都想要当市场的老大,不只有苹果是这样。但是竞争的方式很重要,你不能操纵价格。”霍温坎普教授说道。

苹果拒绝了这项指控,法庭审判将于明年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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