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tagram新条款争议,绝不会是Facebook在隐私问题上最后一次犯众怒
2012-12-20 11:04

Instagram新条款争议,绝不会是Facebook在隐私问题上最后一次犯众怒

Instagram12月17日公布了新的隐私政策和服务条款,允许广告主更灵活地在广告中使用照片、用户名和肖像。根据Facebook的计划,新政策将于1月16日正式生效。此举遭来全球用户的普遍抗议。持反对意见的用户威胁称,倘若不进行调整,他们将会离开Instagram。由于新政策的最低适用年龄仅为13岁,也引发了青少年隐私保护人士的担忧。

在引发用户不满后,Instagram 创始人凯文·希斯特罗姆在新条款公布次日又宣布,新条款将移除可以将用户照片用于广告的表述。

有观点认为,Instagram这次隐私条款调整,反映的更多的是东家Facebook的意志与思维。因为它长期以来就是靠收集用户数据、并将这些数据运用于营销活动而维持其商业模式。在隐私政策上,Facebook从来是一家有争议的公司。

隐私角力片断史

我们来看下Facebook不长的历史中,就用户隐私条款与用户产生的摩擦。基本上,Facebook会进一步、退半步。

2007年11月,Facebook推出了Beacon服务,允许用户与好友分享在线购物信息。但由于会将私密购物行为分享到公共信息流中,引发了用户不满,Facebook被迫于12月5日宣布允许用户关闭此功能。再后来,Facebook于2009年关闭了Beacon,并投资950万美元创建了一个名为“Facebook安全顾问委员会”的非盈利基金会,专门为Facebook的在线安全问题提供咨询。

2009年3月,Facebook在未知会用户的情况下擅自更改使用条款,宣称用户上传的资料即使删除,Facebook仍然具有完全的使用权。这引起了用户的普遍抗议。Facebook被迫收回成命,并根据用户的意见重新拟定了条款并交由公开投票。重新拟定后新条款获得了60余万投票者中70%以上票数赞成,但投票率远远低于预先规定的30%。

2011年1月,Facebook允许第三方应用和网站获取用户住址和手机号码。这个新的服务是为了方便用户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但却有可能泄露用户隐私。再遭抗议。后来,Facebook放弃了住址分享计划,却表示,今后将以更严格的隐私控制标准重新发布这一功能。

Facebook的“赞”按钮是一个特别有利于品牌商广告商进行营销活动的功能,用户点了此按钮,意味着向相关广告方出示了自己的数据。此功能在美国还OK,但在欧洲某些国家却并引为隐私“恶疾”。2011年8月,位在德国北部的什列斯威霍尔斯坦,规定9月底前架设在当地区域的网站都必须全面移除网站内的"赞"按钮,一旦违反就必须面临高达5万欧元(约合港币56万元)的罚款。因为“赞”按钮会将数据传回到Facebook的美国服务器上,这违反了德国和欧盟的数据保护法。

关于隐私争议的再争议

但是,Facebook一定是错的,一定是邪恶的吗?

事实上,谷歌等互联网巨头也从未逃脱过隐私争议的漩涡。以这次Instagram的新条款来说,公司的本意是可以利用对用户照片的分析,进行相关广告的投放,这跟谷歌利用用户在搜索框、Gmail里的关键字输入分析,在页面投放相关广告又有何本质不同?为何谷歌可以,Instagram就不可以?是因为图片比文字更具私密性?还是在社交网站里,信息都涉及隐私,而在开放网络上,信息就不涉及隐私?这两个问题,显然都不能断然答是。

另外,随着更多用户伴随互联网长大,他们对隐私的定义与敏感度,也与传统主流人群与观点可能不太一样,对网络公司利用自己信息的宽容度或许更高。以一个Blogger的言论来举例,他就说,“我Facebook账户上的所有内容都是公开的,我不担心隐私问题,因为越是分享有关自己和我感兴趣内容,Facebook就越能给我带来所想要的内容。是的,不少人因为在Facebook上发表言论而失去了工作,但是你也可以最终找到工作,搭建各种伟大的联系,如果你分享了你的激情。”

当然,无论如何,一个社区最终说了算的,不是公司,而是用户。所以当用户强烈抗议时,Facebook与Instagram、以及谷歌,都不得不高度重视,做出相应回撤行动。

互联网的隐私共识,就是在互联网公司不断试探用户底线、与用户不断摩擦与谈判中逐步成形的。现在这个过程远未结束,进入某种稳态。作为全球最大的网络社交王国,这次Instagram新条款带来的争议,不会是Facebook系公司侵犯隐私话题的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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