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Uber,另一个共享经济典范Airbnb遭遇的监管阻力并不轻松
2015-05-04 18:28

除了Uber,另一个共享经济典范Airbnb遭遇的监管阻力并不轻松

共享是人类处理资源约束、加强社会联系而必然产生的社会经济行为。有了人类,就有了共享。但有了移动互联网,才有了共享经济。


硅谷这个信息时代的世界创新中心,共享经济当然还是由其发轫。硅谷的共享经济利一般指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将闲置或未充分使用的资源(包括时间、空间、物体)等就近向需求者提供及时服务,互联网平台对供需进行资源组织和调度管理,形成事实上的产品品牌,在法律意义上则以平台上的服务供应方个人以独立承包商身份向需求方提供服务,平台收取服务佣金。按照一些评论人士和企业宣传说法,共享经济也称为合作消费2C(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有所谓的3P特征(People、Planet、Profit),简单解释就是说,既为需求者提供了更好的服务(people),又通过共享的形式节省了地球上的资源(Planet),还为企业与独立承包商们挣得了可观的利润(Profit),实现了3P的完美统一。


共享经济的典型明星代表包括Uber(提供约租用车服务)、Airbnb(提供家庭旅店服务)、Taskrabbit(提供跑腿等个人劳务服务)等。据美国一些媒体统计,目前美国类似初创企业超过3打,这些企业既没有多少资产,也没有多少员工,主要资产就是一款APP软件。各类风险资本对该类企业青睐有加,Airbnb 估值高达200亿美元,Uber估值更是高达410亿美元(而美国全国出租车市场规模仅110亿美元),发展之快、估值之高确令传统企业挢舌难下。


Airbnb——酒店业的Uber


Airbnb 2008年8月在硅谷创立,公司名是“Air bed and breakfast”(气垫床和早餐)的缩写,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Airbnb来源于自60年代在西方开始流行的BnB,确实不是什么新创意。但如同Uber嬗变于汽车共享,Airbnb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并与移动社交工具(facebook、Linkedin、twitter等)融合,将这种传统共享、社交、互助性做法彻底商业化和便利化,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从出租人与租客交易中抽取佣金(佣金比例根据交易额介乎6%— 12%。此外Airbnb 还向出租人收取 3% 资金清算费用)。


Airbnb最大的杀手锏之一当然是其价格,以旧金山为例,酒店客房平均价格约230美元,而Airbnb平均价格则低于100美元,其诱惑力是显然的。更重要的是,按照Airbnb的说法,Airbnb提供的是一种“社交性的旅游服务”,可使外来旅客更好地了解本地人的生活和文化(据称89%的租客希望体验本地人生活),本地化的旅游体验使城市变得更有吸引力。有数据为证,按照Airbnb的研究,使用Airbnb服务的游客在当地逗留时间明显长于普通酒店旅客(分别是5天、2.8天),其它旅游消费额也更高(分别是978美元、669美元,高出46%),对于扩大本地消费是功不可没。对于一些房主来说,经济上的好处当然是最有吸引力的,47%的房主因为网络短租帮助其偿还房贷或房租,甚至使其免于失去房屋。


Airbnb以惊人的速度在全世界扩展, 2011年增长率甚至高达800%!目前,已经在全世界192个国家约33000个城市提供总计达80万个登记客房资源。而可以比较的是,传统的希尔顿酒店集团是全球最大及网络分布最广的专业酒店管理集团之一,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营着超过4100家酒店,其客房总数仅约68万间,估值约270亿美元。但在全球传统酒店集团排名表里,就客房规模而言,Airbnb已是行业第一;估值也已是行业第三;即便是论平均客房估值,Airbnb也已超过众多重资产公司,如法国雅高、温德姆、洲际国际等著名酒店集团都被其甩落身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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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战争#这事中美都一样


酒店业,不同于出租车业,受到的管制并不多,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市场化的行业。可Airbnb 在美国、欧洲及世界各地虽然没有Uber遇到的监管与司法冲撞多,但同样与监管机构龌蹉不断,而纽约则是冲突最为激烈的战场。可以说,家庭酒店业是共享经济的第二战线。Airbnb们出世以来,根本没有传统初创企业所循之韬光养晦,而是锋芒毕露高举共享经济和互联网创新的大旗 ,起初乃至轻慢到连基本的沟通也不屑做了,直斥监管机构保守,维护既得垄断利益,落后陈腐的监管机制阻碍就业增加,简直就是与人民(利益)为敌,通过媒体舆论、专家论证、公关公司运作及利用社交平台动员选民施压,展开立体化攻防战。


对于把事实进行语义的随意改变而形成所谓新概念规避监管(如共享内涵的任意扩大),自恃法律白纸黑字,监管机构公权在手并不买帐,特别是纽约司法机构毫不妥协,通过发送违法警告通知、增加执法预算和扩大执法队伍、直接执法(处罚)、发布大数据分析报告、召开听证会及对薄公堂,再加上运营过程确实也多受诟病(甚至有房屋被冼劫),Airbnb们也是颇为狼狈。


Airbnb在纽约有约25000个登记房屋(间)(纽约全市酒店房间数约92000个,可见其对整个酒店业的影响)。纽约监管机构(主要是城市环境管理委员会和州检查总长)对Airbnb的指控主要集中在以下5个方面:


一是对小区居住环境的负面影响。酒店化的住宅短租降低小区居住环境质量(如有通过平台租房进行性交易、夜间频繁出入等),对邻居造成困扰(如纽约2014年收到了1150宗投诉,同比增加62%)。


二是违反城市规划分区制度规定,A类住宅(多户住宅)不能以近于酒店的方式“整屋短租”(少于30天)给外来访客(房屋内的“房间共享”不受此限,即房间出租,与主人以共享形式同住该房屋)。按纽约州检查总长的调查报告,纽约72%的交易涉嫌违法。


三是影响城市房产租赁市场,外来访客住宅短租规模大幅增加影响本地房屋租赁市场甚至住宅市场供求关系,推高租价和房价,进而影响本地市民生活。以今年2月份纽约市议会召开的听证会市民的一份证词为例,纽约某居民楼,可供长期出租的房屋从此前的37套大幅下降到8套,严重影响了本地房屋租赁市场。


四是一些大的房产业者或经纪人以房屋共享的名义通过平台非法经营酒店(在纽约有业主超过80套房产在平台以共享名义经营)。


五是对外来访客征收的酒店业特别税收(一般按14%征收,用于旅游景点和其它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流失。


监管突围:以酒店税“取悦”监管机构


经过与监管机构的不断对峙、折冲,Airbnb们从虚拟幻自由的天上慢慢下到现实利益的人间,双方渐行渐近。2015年可说是Airbnb发展历程中又一个起点,据笔者统计,2015年前3个月有了7个地区(包括波特兰、旧金山、阿姆斯特丹、芝加哥、华盛顿等)开始授权Airbnb代收酒店税,实质是监管机构开始承认其经营的合法性(在纽约Airbnb还在苦苦申请被征税),此举具有极大的象征和示范意义。阿姆斯特丹、旧金山、波特兰等地所谓Airbnb法也于年初开始实施。Airbnb与监管机构似乎变得融洽起来,其边缘叛逆形象正慢慢转变为主流守法形象。


在欧洲,2014年2月阿姆斯特丹在全世界第一个对Airbnb完成立法,经过监管机构与企业多次磋商,双方于12月中就有关法规实施也达成一致意见,开启了管制机构与创新企业的相互协调解决互联网技术与商业模式变化带来的所谓家庭酒店业共享经济监管问题。其管制要点包括:


(1)建立“个人闲暇短租”新类别,允许本地居民将个人房屋在闲暇时间整体短租给外来访客,短租房屋可为自有住房或经房主同意租赁房。

(2)房屋评估月租金须达到958美元以上(由相关机构根据其区域、房屋质量、环境等评估)才能获得“个人闲暇短租”许可。

(3)每房一批次接待短租访客不得超过4人。

(4)同一租客不得连续短租4天以上,每房年整屋短租(非共享模式)不得超过60天。

(5)征收旅游税5%。

  (6)出租房须满足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7)Airbnb需在其平台上向房主及租客明示政府有关监管要求,每年向房主两次发送邮件提示法律规定。

(8)双方联合打击非法短租行为。

(9)短租不得影响社区和邻居,如被投诉,监管机构可以取消许可。


在纽约,Airbnb从其平台中清理了2000多名“恶劣”的房东(多套房放租或涉嫌非法经营酒店而明显违法),当然Airbnb发言人还是含蓄表示这是因为其“并不能向客人提供一种优质的本土体验”。此外,经过对簿公堂后最终同意按州检查总长要求定期提供数据以便监管机构稽查涉嫌违法行为。为表示配合执法诚意,Airbnb也在平台上增加了有关法规规定和信息警示。同时,Airbnb也主动表示愿意配合监管机构代收酒店税(据其估算,可以每年为纽约贡献2100万美元以上的税收)。但纽约对于非共享的整屋短租仍毫不松口。


在Airbnb公司大本营旧金山,2014年底也在全美率先立法将互联网家庭旅店业纳入管制,2015年2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立法给了共享式家庭酒店业合法发展空间。管制要点包括:


(1)本地永久居民常住房(年居住时间不少于275天)可通过网络平台短租;

(2)非共享模式的整房短租(30内)全年不超过90天(旧金山约2/3属于整房短租,而不是房间共享。这是对原有法规的重要突破,也是Airbnb们最希望的“创新”);

(3)房主需先从城市规划部门获得短租许可,每年缴纳$25的许可费,保留两年的租赁记录,定期向监管机关报备租赁记录备查;

(4)强制购买$50万保额房屋责任险;

(5)转租者须先知会房主,并征得同意。若租房协议禁止,则不得转租。转租价格不得超过原租价,违者按日罚款$1000;

(6)征收14%的酒店税;

(7)平台须向其用户告知有关法规要求。


法律开始实施后,地方财税机关又向Airbnb追诉此前的税收,据估计,补征额及罚款高达2500万美元。当然,更令人感兴趣的是,Airbnb放弃了一贯的对抗策略,而是低调地缴交了。然而,巧合的是,随着2015年一季度Airbnb陆续与各地监管机构达成和解,3月份其估值就从2014年4月份的100亿美元直接翻倍到了200亿美元!


监管启示:规范管理,协调各方利益


酒店业并没有出租车业所特有的数量、价格等严苛管制,即便是质量管制也是相当轻微的。然而,Airbnb在发展过程中仍遭遇了不少监管问题,但最终仍纳入了管制(包括设定了许可)。不承认共享经济问题的复杂性,将监管问题一概武断归为维护垄断利益实难经得起推敲。笔者希望欧美有关家庭酒店业监管问题的解决思路也能为中国正在争议的“专车”监管提供借鉴。分析有关监管措施,至少有5个方面的原则需要考虑。


监管目的:监管目的是多样的,除了保护消费者外(质量管制),还要协调相关利益者,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当然,监管俘获也是需要防止的。


共享边界:共享经济不能显著偏离共享,共享经济监管的关键就是要对共享与商业运营进行合理的划界,如各地监管法规都是对共享与非共享进行了定义,对共享模式不设限制,对非共享模式出租则进行限制,但给予合理的例外(如阿姆斯特丹允许每年60天非共享出租)。


外部性控制:经济活动的外部性可能难以避免,监管法规则是尽量减少负外部性,如对于消防安全要求、房屋接待旅客数量限制等都是为了减少个人房屋短租对于小区环境的影响。


社会责任: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也是监管重要原则,如要求网络平台代征税、宣导监管法规、配合执法部门执法等。


利益平衡:监管法规的核心是各方利益的协调,如对家庭酒店业管制须考虑本地房屋租赁市场与家庭酒店短租市场的平衡、出租人与房屋业主的利益平衡、出租人与小区住户利益平衡、酒店业与网络家庭酒店业竞争环境平衡等多方面。在Airbnb的大本营旧金山,有关监管法规才实行2个多月,为了进一步平衡本地房屋租赁市场与家庭酒店业,旧金山市长在4月中旬又提出了修正案,计划将房主共享与非共享出租的年累计时间限制在120天内。这可说是一个重大修正!

 

移动互联网撬动的共享经济已经来了,全世界都还在探索该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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