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归还我们,痛苦的权利
2015-06-06 15:46

请归还我们,痛苦的权利

虽有古谚,说“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抵达佛陀的境界。


纵是佛陀本身,其悲悯亦非常人所及,故而才有“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说法。


在医学领域,有种病理叫做“痛感削弱”,患者或因基因缺陷,天生无法感知疼痛,所以一生通常伴随频繁的自伤行为,连安睡都难以做到,有人夜半被老鼠咬了而浑然不知,差点魂丧梦中。


人们憎恨痛苦,然则,痛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正如因为失去,拥有才显价值。


长江下游的那艘沉船,从骤然倾覆到艰难扶正的这近百小时,毫无疑问是充满着悲恸、不甘直至绝望。


着眼于死难巨大的事实,但凡心智正常者,都不会有表演政治正确的欲望,关于吾国吾民生存安危的拷问,也与丧钟一同敲响,即是所谓“倒逼真相”的由来。


万无想到,以某种歌颂情绪为核心,上至坐拥语权的几大官媒,下到发帖求荣的百万青年,从一夜过后就被定性的“龙卷风”,到满目疮痍的“生于中国、何其有幸”,这股潜藏于社会肌理当中的势力,在经历了尼泊尔地震时期的演练之后,显得更为流水线化、也更加令人作呕。


在尸骨未寒的当下唱诵赞歌,其本质是剥夺公众感知和释放痛苦的权利。


没有痛苦,就没有质疑和追问,也不会有破坏“稳定”的隐患。


没有痛苦,便很难从创伤里吸取教训,因为无从警示,也不知如何改正。


没有痛苦,则如四年前被就地掩埋的动车残骸,以惊涛怒浪开始,以石沉大海收尾。


更重要的是,没有痛苦,注定是对人性的背叛,仅在一墙之隔,里边歌舞升平,差点就要评选“谁是最帅的潜水员”,外边镜头明亮,是被控制的家属和被压制的愤懑。


十年前,美国传媒行业确立了《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作为对媒体从业者的职业标准,最首要的原则就是“新闻工作首先必须做到对真相负责”。更早的中国,亦对文人有着“铁肩担道义”的要求,所谓“道义”,就是符合道德与正义,不受庙堂要挟。


事到如今,中国的很多媒体人将以上二者尊为师道,姿势摆完之后,立即回归苟且,将舌头放上滚烫的铁砧,融成各式模样,供人把玩。


恰似一卷荒诞不经的浮世绘,既真实,又架空。


我们当然不能辜负这个时代,必须要对这个时代竖起中指,让它青史留名。


作者 阑夕 微信公众帐号:tech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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