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松口气,四个小时激辩后,法院拒绝批捕“太子”李在镕
2017-01-19 08:10

三星松口气,四个小时激辩后,法院拒绝批捕“太子”李在镕

三星“太子”逃过一劫。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讯后,韩国法院驳回了逮捕李在镕的申请。


法院认为,鉴于被告对指控事项的陈述、有关各种支援情况的具体事实、相关调查内容及进展,在现阶段难以认定逮捕理由成立、有逮捕必要,因此决定不予批捕。


由于这一判决对SK、乐天等其他涉案企业的审判有借鉴意义,所以李在镕没有被批逮捕会给独检组之后的调查带来阻力。


1月18日,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进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被媒体围住(新华社图) 


李在镕在韩国当地时间18日上午9时15分许抵达负责调查总统亲信门的独立检察组办公楼,他回避记者提问,径直走入独检组办公室。然后在韩国检方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从韩国当地时间18日上午10时30分起接受法院审讯。


从18日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2时10分,三星方面派出6名律师,同4名检方人员进行了近4个小时的激辩。具体辩论内容暂时并没有媒体披露。不过,李在镕案件的关键定罪点在三星给崔顺实提供的巨额资金是主动行贿还是被迫捐款,所以这次辩论应该围绕着这一争议展开。


据悉,独检组曾于12日至13日清晨对李在镕进行了将近22小时的高强度问讯,李在镕承认三星向特定机构提供了大量资金,但他强调三星是迫于总统方面的压力才这么做的,并没有从中获利。


在当地时间19日凌晨4时50分法院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理由如文中开头所述:鉴于嫌疑人对指控事项的陈述、有关各种支援情况的具体事实、相关调查内容及进展,在现阶段难以认定逮捕理由成立、有逮捕必要,因此决定不予批捕。之前有分析认为,基于三星对韩国经济的重大影响,法院对李在镕的判决会格外慎重,但是法院并没有说判决结果和这个因素有没有关系。


独检组是在16日以涉嫌行贿、挪用公款、作伪证三个罪名向法院提请批捕李在镕。独检组指控李在镕为推进三星与第一毛织的合并案向朴槿惠亲信崔顺实提供资金援助,行贿金额达到4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49亿元),部分资金涉嫌挪用公款。而合并案能否顺利进行,关乎到李在镕能否顺利继承三星集团经营权。李在镕去年12月以证人身份出席 “亲信干政”事件特别委员会听证会,当时他说,三星从未以捐赠或资助为代价享受优惠,涉嫌作虚假陈述。

 

李在镕这次的有惊无险有些类似他父亲李健熙在2008年的遭遇。

 

2008年,韩国检察院将以涉嫌逃税、非法转移经营权和渎职罪起诉三星集团董事长李健熙。检方说,李健熙等人利用1199个匿名账户,动用秘密资金买卖集团子公司股票,牟利5643亿韩元(5.69亿美元),涉嫌逃税1128亿韩元(1.14亿美元)。

 

不过,检方考虑到对三星集团和韩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决定不申请逮捕当时66岁的李健熙。到了2009年12月31日,李健熙获得韩国总统的特赦。这宗当年震惊韩国的案件就此结束。


本文综合环球网、新华社、参考消息、腾讯科技、新浪科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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