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永锵、张朝阳、龚宇……你们都别成为电视人!
2013-09-25 09:36

古永锵、张朝阳、龚宇……你们都别成为电视人!

前天,虎嗅发了一篇文章《古永锵、张朝阳、龚宇……谁会成为第一个电视人?》,笔者作为一名电视行业的新媒体观察者,对作者的观点颇不认同。


从朝阳跨入夕阳?

《21世纪商业评论》主编吴伯凡在《长尾理论2.0》的推荐序中写道:“电视与互联网之间的竞争,并非两类产业或两类企业间的竞争,而是两个时代之间的竞争。作为一种与互联网的商业逻辑格格不入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连同所有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死刑已被判定,只是缓刑期多长尚不确定。”

如果以广告收入作为主要考量,我不得不承认,吴伯凡是对的。因为归根到底,两者做的都是“二次售卖”的生意。电视越来越不能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广告增速逐步放缓甚至下滑在所难免(参见笔者在虎嗅曾发表一篇文章《恭喜广电:2012年广播电视总收入首次突破3000亿元!PS:这会是顶点吗?》)。而视频网站及其移动客户端正在吞噬观众的视频消费时间,广告收入自然是呈上升的态势。

从收入的角度看,职业身份从一个上行的行业转入到一个下行的行业,实在不明智。


平台决定内容,还是内容决定平台?

到底是平台决定内容,还是内容决定平台?或者说,内容重要,还是渠道重要?业内一直颇有争议,到目前也没有定论。笔者的观点是:渠道强势时,渠道决定内容;内容强势时,内容决定渠道。两者此消彼长。

视频网站从大手笔买剧到对娱乐节目一掷千金,无非是因为该阶段内容比渠道强势。当年买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充实内容库,不管是国外的Netflix、Hulu,还是国内的优酷、搜狐,都要经历这个阶段。而现在搜狐豪掷一亿元购买《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的网络独家播出权,则是因为像这样的稀缺优质资源,能给视频网站带来巨大的流量及品牌效应,一定会是兵家必争,必须要下重金去砸。而且正如作者所言,这样的稀缺资源并不多,从战略上考量,视频网站也必须去抢。常挂在媒体人口边的内容为王,就体现在这里。当然,这个内容必须是优质内容,它们才能决定或者选择渠道。次一些的内容,只能被渠道决定。

对于并不那么有名的电视节目或者电视剧,视频网站也会想尽办法充实到他们的内容库中去。只不过在面对这样的内容时,渠道更加强势。不管是购买,还是合作,视频网站都有更多的选择权和决策权。就以腾讯与广电的合作为例,从其媒体拓展部华南区负责视频合作的副总监分享的案例来看,大多数情况下腾讯视频都处于强势地位,在与电视台各栏目的合作上他们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购买、自制、合作、UGC…多条腿走路

对于视频网站而言,自制并且走工业化生产模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有诸多好处。但是因此把自制提升到左右视频网站发展走向的位置上,确实有失偏颇。这让我想起在学校的时候,数学老师总是强调:数学非常能拉分,是你们能否考上重点高中的决定因素,一定要重点抓。这一抓就是一年,好像其他的科目都不用重视了。

电视是一种特殊的时间性货架,观众只能按照电视台的节目编排进行收看,而且一天最多也就只能收看24个小时的节目。但是视频网站不是这样,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浏览视频;如果用户快进和跳跃观看的话,理论上可以浏览的时长没有上限。因此,海量的内容会成为视频网站的护城河。既然需要海量内容,那么工业化生产也是不够的,也不是一早一夕可以实现的,必须要用购买、自制、合作、UGC等多条腿走路。所谓术业有专攻,电视台在节目制作方面,至少目前还是有非常明显的优势,这也是为什么YouTube们非常看中PGC的原因。

作者微信公众号:斟酌一番(或搜索:kaixin51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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