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桓:我为税收结算部门捏把汗
2018-11-09 09:26

刘桓:我为税收结算部门捏把汗

Photo by Yasmin Dangor on Unsplash。个税改革牵动每一工薪阶层的神经,2018年的个税改革对你有何好处?有哪些实施上的困难?这次“减税”是动了真格的,只是情况一定是复杂的,改革也将在这种复杂中探索前行。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new-weekly),口述:中央财经大学财务学院副院长 刘桓 ,采访:常江长,编辑:苏炜。


有些明星钻国家优惠政策空子,不少人在边陲之地霍尔果斯成立公司,弹丸之地,演艺公司云集,因为那里减免企业所得税。法规没讲不允许办演艺公司,地方政府也乐见,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钻空子在法的边缘行走算不算违法?我们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也很为难。但是,如果法规阻止,他们还这么去做,就可以罚款、制裁。


明星偷税,有关部门早有察觉。明星偷税事件反映了中国税法滞后,执法不严。从道义讲,他(她)是不高尚的,但他(她)不一定违法。按税法规定,他(她)得到的收入属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本身就比公司所得税低,因此,需要拷问的是相关法规是否陈旧。


影视资本扎堆来到霍尔果斯,又纷纷离开,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工资税负为何比炒股炒房税负还高


个税产生于1981年,起征点是800元,当年我们的工资也就一个月四五十块钱,因此那时个税与老百姓关系不大,主要针对的是拿高工资、享受低物价的富户。我国个税改革大概有十次,变化很慢。大家对个税仍充满各种期许,一旦无法达到,就会产生失望。本次个税改革前,已经产生了一些问题。


资本项下税收负担比劳动项下税收负担要轻,这是不合理现象。按常规来讲,离劳动所得越近的收入,税应越低;与资本所得越近的收入,应该征税越高,我们正好相反。比如,工资最高边际成本率是45%,如果你工资超过每月8万元,缴税45%;但资本项下收入,像炒股票、卖房子,不管你多少收入,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税收只收20%。


这是很大的不公现象。工薪阶层一定不是大款,大款一定不靠薪酬,就算你年薪百万元,收入1亿元也要100年,谁能工作100年?所以大款的收入肯定是工薪以外的,恰巧工薪以外挣的钱,缴税反而低,工薪缴税反而高,这本身就是一种倒挂。


这次个税改革有很大突破,虽然没把起征点提很高,但个性化的扣除方案是税改中很大的理念性突破,我认为这是颠覆性进步。我们终于承认了纳税人情况是不一样的,负担不同,税收也应当有差异。其次,此次个税改革坚持为中低收入百姓最大限度减负,这是很不错的,百姓得到了真金白银。


在看到此次个税改革进步之余,也要看到一些问题


第一,工薪收入者中的高收入人群税收可能会增加。过去只有工资按3%—45%征收,现在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都合并进工资一起征税。


比如稿酬,以前是先扣掉800元或20%以后,按照20%征收,由于受国家鼓励可打七折,按14%来征收。个税改革后,稿酬很高的部分或将按照30%—45%来征收。这就增加了靠自己脑力赚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人群的税负。


能获得这些酬劳的人,都是社会中创新创意的主力军,比如文创企业员工、专利发明人、作家,社会本应大力提倡创新创意,如果不分状况将这部分收入纳入公司薪金,最高45%,这是个税改革中很大的缺憾


第二,此次个税改革赶上国地税合并、社保归税务征收,过去社保可以从低计算,现在按照实际发生计算,很多企业感觉个税虽降,但社保增加了,这是否属刻意安排呢?我认为是巧合。但两件事发生在一个点上,难免让老百姓产生联想,这也是大家诟病较多的地方。因此,考虑不周,政策有效性会打折扣。


新政策之下,每个人受惠程度不同。


人性化专项扣除,实行起来不容易


专项附加税扣除这一想法是很伟大的,但六项标准不好定。


第一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孩子上普通小学或贵族小学、出国学习该如何定义?学校收取的课外费用是否计算其中?要管到孩子多大为止,小学、中学?这算义务教育,那么,义务教育还有费用发生?学校如果开发票的话,岂不是违反国家教育法了吗?读大学、硕士、博士是否扣除?赴海外读书怎么办?


这些问题如何解决,目前尚未有统一标准。当然,这些问题容易解决,可以一刀切,国民教育好确定标准。


新政策中,育儿成本被纳入了减税范畴。也有人因此调侃,单身者要相应地多纳税了。


第二项“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好解决,比如空姐去学舞蹈、音乐,提升自我气质,与本职相关,是否算职业培训?想报MBA,学费70万元是否报?其实在国外,后学历教育一概不管。但我们税法写上了这一条,如何执行需要思考。


第三项“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好界定,现在全民参加医保,自费超过多少你可以报销,但如果得了重病需要上百万元,扣还是不扣?有谁得了大病还能挣到足以扣除六万元以上的钱?


最难处理的是第六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什么老人算符合标准让子女扣税呢?这又不好解决。有人说,干脆按人头吧,超过60岁统统抵扣,那么赡养老人的钱由扣除子女的税来解决,谁又能保证这笔钱一定会用在老人身上呢?


税收不是万能的。这些问题拷问着我们国家税收决策者和管理者的智慧。


另外,扣除的底线是多少?草案中规定的是“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也就是说税务部门不可能倒找钱,这个做法对低收入群体没太大帮助,而越富有的人群反而越享受到六项附加扣除的好处,因此,部分百姓会产生被忽悠的感觉。


中国长期是扣缴制,发了工资缴税无需去税务局,财务会计来扣,扣多扣少他们算,我自己认账。但这次要实行人性化扣除,就需要申报,一旦申报,考验的就是政府的接收申报、审核、稽查的能力。目前,国地税加起来100万人不到,专司个税的人恐怕不会很多。就这么一点人数,面对庞大的纳税人群体,恐怕应接不暇。


按照目前的扣除要求,每年税务局要处理数以百亿计的信息,哪怕大部分信息都对,只要错一小部分,就会造成非常大的麻烦。因此,目前我们有无这个征管能力,要打问号。另外,征管过程中,如何辨别信息真伪,将涉及公安、户籍管理等诸多部门,需要大量协调。


较低税率已经于今年10月1日提前实施,关键是明年1月六项扣除的实施,申报制也要实行,怎么办?我为结算部门捏把汗。


减税有助于推动投资和消费


中国居民收入结构和税收结构是不吻合的。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90%人群是工薪阶层;改革开放之初,50%是工薪阶层。挣工资养家糊口的人数很多,但工薪族占居民收入的比例不到40%。按照2016—2017年的统计来看,工薪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税的60%


因此,越是没钱的人纳的税越多,越是有钱的人纳的税越少。这就是我们反复提到的“倒挂”,倒挂现象的消除是百姓期盼个税改革的动力,大家希望劳动者纳税稍微少一点,有钱阶层纳税多一些。


在中国,劳动者收入比较单一,比如我是教师,我的工资在学校财务处,它知道我挣多少钱一把给我扣住,你想偷税也没门儿。如果是富豪,尤其是靠资本获取收入的人,可以把收入摊到企业各种成本中,把自家汽车的油钱、桌椅板凳甚至柴米油盐全算公司开销。


因此,要分析为什么中国是穷人纳税多、富人纳税少,因素有太多。


在美国,特朗普上台后,实行大规模减税。美国此举目的是为鼓励投资。国外的个税制度不像中国马上收取,它会看你怎么花。如果这些钱用于投资,利于国家民族,有减税的措施。在美国创业投资,投资损失可直接抵下一年税收。但如果你没投资,你去消费了,政府也有消费税。它把税收调节的差异放在后端。


这一做法或许更合理。我们是只要挣钱,发工资时就交税,至于税后拿钱去干什么,政府不管。倡导从后端投资对大家都有好处,大家一起发财。但如果你不投资,你花天酒地,购买高档消费品,没关系,有消费税等着你。因此,个税征收关口后移,非常有利于经济发展,也是个税改革的重要方向。


本文首发于《新周刊》526期,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new-weekly),口述:中央财经大学财务学院副院长 刘桓 ,采访:常江长,编辑:苏炜,新周刊原创出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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