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休产假”说起
2019-03-05 21:28

从“休产假”说起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疲浪主义(ID: dada_molly),作者:小张女士。


上周朋友发了一篇北美吐槽君公号上的吐槽,是一个HR说他们公司有个女员工,刚入职一个多月就怀孕了,后来回家休产假,留下的工作连累同事。她认为这是属于“骗假”,是为了恶意享受带薪产假。


评论中的声音很集中,大多赞同“骗假”这一说法,并且大家都认为,女性的职场就业环境恶劣,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存在。


评论中说的现实是存在的,用人单位如今纯粹由于智力因素歧视女性只招男性的情况已经很少了,多数时候,无论给出的理由是什么,最终不愿意招女性的原因还是要落到“带薪产假”上。


如果我们批评企业歧视女性,这似乎也不公平,因为“带薪产假”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确实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虽然我国根据各省规定不同放假时间也不一样,但是女性产假的时间普遍在三个月左右。也就是说企业需要负担一个职工三个月不到岗却照常发放薪资福利的成本。


企业好像也很冤:孩子并不是我想生的,为什么成本需要我来负担?


所以现在问题变成了,谁应当承担生孩子的成本?


这个问题看起来并不难回答,就和谁污染谁治理一个道理,谁想要孩子,谁就理应承担成本。


从这个逻辑看,似乎想要孩子的就是这对夫妻。所以北美吐槽君公号上的道德指责似乎也完全成立。生孩子是你的事情,你故意利用产假这个制度在找到工作之后生孩子,必然是“骗假”无疑了。


甚至由此逻辑我们可以推断出,带薪产假似乎根本就不应该存在,如果一对夫妻想生孩子,他们就应该在生孩子的时候辞职,生娃孩子再回来。


但真的是这样吗?


顺着这条思路想下去,会变成这样:我是一个女性,我可以生孩子也可以不生孩子,但是如果生孩子的成本都要我自己承担,我又不傻,我当然选择不生啊。


无论中国传统道德中关于“无后为大”的道德绑架有多么强烈,只要整个社会的生育经济成本负担超过预期,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部分人都选择不生孩子,全国的生育率水平直线下跌。


对一个女性(甚至一对夫妻)来说,这是最好的解法,因为生育率低只会影响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反而最不会影响的就是夫妻本身。


所以真正想要孩子的是夫妻吗?我觉得不见得。最想要的孩子的还是国家和企业。


国家想要孩子的原因很简单,没有年轻人口作为补充劳动力,国家财政就会被未来的发展压力和全国的养老压力压垮。企业想要孩子的原因也比较好想,如果没有持续进入市场的劳动力,十几年之后企业可能就会无人可用。


二战后德国全国经济复兴,劳动力严重不足,为了弥补国内劳动力的缺口,德国政府允许企业从就近的欠发达地区引进劳动,于是大批的土耳其穆斯林、外高加索国家穆斯林作为劳工被引进德国。


政府在这件事情上脑子是很清楚的,我们只引进劳工,不引进公民,所以所有的劳工都只能工作几年,然后回到自己的国家。


但实际执行中发现,如果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换一批工人的话,相当于是熟练工留不下来,且总要培训新工人,这对企业来说成本太高了。于是企业们推动政府,允许劳工永久留下来工作,并且家属可以投靠。


这就是德国之所以成为全欧洲穆斯林问题最突出国家的一大根源。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这个问题突出并不是说伊斯兰本身有问题,而是少数族群只要壮大,必然存在边缘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的融合冲突,加入当时引进的是华人劳工,价值观冲突其实是一样存在的。


这个故事是为了说明,在生育率这件事情上,国家和企业可以选择的道路并不多,所以他们都是国民生育的获益者,也就是最想要孩子的人。


搞清楚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得出第一个问题的答案:


“带薪产假”应该由谁来负担成本?我认为国家福利应当承担至少一半,剩下的才是企业承担。


现在单独由企业承担的局面,本质上是企业利益集团在博弈中拧不过国家的结果,拧不过就只好不情不愿地接受,并且一边接受,一边把成本转嫁到女性身上:只要不招女性,就不用承担这个成本。


所以第二个问题就变得尤其重要:为什么“休产假”这件看起来是福利的事情会反而成为职场性别歧视的根源?


答:因为男女社会分工不均。


事实上男女分工不均的问题几乎贯穿了整个西方价值观世界(与伊斯兰世界相对,所以包括中国)的女权运动,我们先来看一下抽象化之后的男女分工。


方便表述我画了一张简笔图:



在社会参与和家庭参与的两大领域中,男性和女性理想状态下的分工应当是,无论在社会(事业)上还是家庭(生育)上都是一人一半,这叫平等。


有人说有的工作就是更适合男性的,这个没错。但是同样,有的工作也就是更适合女性,所以在整体的社会分工中,男女仍然应当是平等承担社会责任。


为了方便比较,这里引入一个对照组。我们看一下伊斯兰价值观体系下的男女分工:



伊斯兰的价值体系是彻底承认男女差异。


只有女性能够生育,所以干脆把女性的社会责任限定为家庭,她们必须负责生育、养育以及家庭事务;也就因此,不需要挣钱、不需要工作、不需要承担社会压力。


与之相对应的,伊斯兰的男性必须提供妻子的一切吃穿供应。通常情况下,伊斯兰国家的夫妻如果要离婚,男性需要赔偿给女性非常大一笔巨额款项,供女性生活。教义确实允许一个男性拥有至多四个妻子,但是娶第二个妻子必须得到第一个妻子的同意,而且男性必须平等对待所有妻子。给A买了一套房,就必须给B也买一套。


我认为这是一种“公平”但落后的分工方式,它曾经在7世纪及以后的伊斯兰帝国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如今已经非常落后了。


最后我们来看看中国通常意义上的男女分工:



图上分工的角度根据不同家庭和经济情况有所不同,但是女性承担的社会分工必然大于180度,即,既承担了很大程度的社会责任,又包揽了绝大部分的家庭责任。


事实上整个西方价值体系下的女权斗争都是在要求扩展女性的社会参与权利,比如同工同酬,比如反对职场用工歧视;同时要求男性回归家庭,承担本应他们承担的育儿、家务等义务。


我们这代人的成长环境中,“丧偶式育儿”屡见不鲜,很多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亲”的角色是完全缺席的;也就更不用提由于经济地位不平等带来的家庭暴力等女性权益问题。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提过:女权运动本质上一定是要求平权,因为一个社会越是物化女性、要求女性美丽温柔回归家庭,就必然同时越物化男性,要求男性坚强刚硬有钱有势。


女性像男性被认为是好的,于是她们也乐于承认自己像男人;而男性像女性则不可原谅,被认为是“娘炮”。但事实上,我认为女性做自己就很好,而男性就算很阴柔也完全OK,社会应当包容多元价值,接受两性的多样化呈现。


女性对于“物化”是很敏感的,因为男权社会以来,女性承受的压迫已经够多了;但是男性往往对于“物化”是毫不自知的,甚至他们尤其享受社会对于他们有钱有势的要求,认为自己是干大事儿的人。


男性通常不认为“资源更集中的男性占有更多年轻女性”是一种物化结果,也不承认自己是这种物化的受害者,很多人把这个归为贫富问题而忽视物化问题,一边仇富一边羡慕。


扯远了,回到“产假”这件事。


产假本质上是一种用表面上的社会福利来要求人们承担家庭责任的规定,所以单纯由女性休产假这是不公平的,它默认了生育和养育这件事情的责任在于母亲,而忽略了父亲的天然责任。


理想状态下合理的做法是什么呢?


是男性和女性享有完全一样的产假制度,男性必须承担家庭责任,同时女性也不会再因为休产假的问题而被用人单位歧视。


事实上最发达的几个北欧国家已经这么做了:瑞典从70年代就开始推行产假制度,这么多年以来这个制度一直在修正,修正的方向就是不断强制男性休产假。目前为止男女产假时间还是没有完全一致,但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瑞典男性已经被要求“强制”休假90天了,和中国平均女性产假时间基本一致。


但是这会把我们绕回第一个问题当中去,男女相等的产假将会使整个社会的生育成本翻一倍,就算国家承担也会是一个负担,更何况已经税赋沉重的企业呢?


所以最后我们必须悲观地承认,很长时间内,这种由于产假所带来的性别歧视仍然会存在。


只是我们也必须知道,存在不等于合理。


(呼吁男性回归家庭,建议男性朋友都向我男朋友学习!)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疲浪主义(ID: dada_molly),作者:小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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