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不需要“视觉”
2019-04-13 08:02

人民不需要“视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坏雷达(ID:badradar),作者:胡涵Marvin,封面: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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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以一己之力,把中国版权保护往回拽了至少十年。


原本,公共讨论有助于公共话题。但不巧的是,在视觉中国的这场战争里,当事一方恰巧也是舆论的掌控者。


市面上的多数讨论,都被自媒体带入了受害者想象,因此,这两日关于视觉中国的声讨里,事实上是走偏了。


在视觉中国的事件中,其实是衍生出了三个问题:第一,视觉中国版权售卖的模式是否不当?第二,在部分图片上,视觉中国是否有合理版权?第三,版权是否应该拿来售卖?


这三个话题纠缠在一起,因为情绪、利益和宿怨,变得模糊不清。比如,早上有家自媒体,开始把财新网、视觉中国和方正字体列为传媒行业的三大公敌。


把财新拉进来类比,暴露了一些讨论者其实自己都是非不分。凡是不让我们免费取用的人,统统都要钉上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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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问题,其实只有一个值得讨论。


比如说,版权是否该变成生意?当然应该,版权保护是商业社会的基石原则之一,就算偶有误伤,但这一制度的本质,是确保了创新者能分享收益。有媒体去采访行业里的摄影师,他们对视觉中国倒是表露些许同情,原因就在此。


第二个,部分图片的版权是否合理?可以说,目前看来,黑洞照片是不太合理的,其他或许还有一些照片也不合理,在视觉中国的实际运营中,肯定存在偷偷扩大版权范围的情况。


但很多自媒体、企业拿出来说事的图片,倒有些强词夺理。比如360公司晒了一张周鸿祎的照片,说“老周也是你们的”。这就是无理取闹了。图片版权和图片内容的所有权,是两码事


剩下来值得讨论的,其实是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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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有信息看,视觉中国至少存在“诱导性购买”和“强制推销”两种问题。比如说,允许搜索引擎等来抓取和提供有版权的免费图片,这一行为本身就很鸡贼。


做个类比,这就相当于有个店铺把自家商品拿到了广场上,诱导部分路人误以为是“无主商品”,可当你一旦捡起来,立刻就会跳出几个彪形大汉拿出录像证据,证明你是小偷。


这种商业模式,在北京就叫非法黑一日游。不管卖的是版权还是玉石,都是对商业环境的破坏,更是对商品本身的亵渎。


原来大家多少还是尊重一下知识版权的,被这么一碰瓷之后呢,反版权勒索变成了反版权。


不过,如果换一个思路想,一家正经做生意的店,为什么要跑出来四处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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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直接的解释,是因为生意不好做。


一家正常的版权采买平台,理想的模型是关门接客。关门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让大家都来自己的货架采购,另一种,是把自己的货摆到别人的货架上。


但在中国,这两条都行不通。首先是,内容版权难以保证不被恶意复制,其次,中国人还没养成把版权当成商品的习惯。


这么多做自媒体的,平时有几个在复制粘贴时会注意正版授权的问题?那么多机构媒体和内容社区,有几个会在有版权的图片下面,至少加个来源和版权风险提示?


一个洗稿问题都能扯来扯去拒不认错的生态里,一家企业想要恪守本分,就只能被欺负。既然横竖都是被欺负,那还不如干脆先下手为强。


随意盗用有版权的内容是一种错,而版权平台钓鱼执法是错上加错,综合起来看,这是中国荒芜的版权保护现状,滋养出了视觉中国这样一朵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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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刻薄一句,那些收黑钱发黑稿甚至碰瓷大公司的自媒体,在基础的商业模式上,和视觉中国又有什么区别吗?


版权敲诈是一种权力滥用,言论寻租也是一种权力滥用。


前几天和一个产品出身的朋友聊天,对方很不解媒体生态,反复追问我,新闻产品到底为用户创造了什么价值?


创造不了真正的价值,于是只能走碰瓷勒索的老路。在这一点上,不论是视觉中国,还是那些收钱写黑稿的自媒体们,都理应自我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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