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怎么看996?我和他们聊了聊
2019-04-17 09:00

欧洲人怎么看996?我和他们聊了聊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余晟以为(ID:yurii-says),作者:余晟,题图 Photo by Grzegorz Walczak on Unsplash


到慕尼黑是下午四点多,这边的朋友已经在火车站等着了。我连说感谢,可是下面的对话却是这样的:


- 不好意思,工作日害你这么早就出来。你们平时需要打卡吗?


- 要打卡的。


- 哎呀,那今天岂不是早退了?


- 噢,你别担心,我们打卡不是为了点卯,就是自己填一下上下班时间,主要目的是证明符合政府规定,每周只工作40小时,如果万一加班,就要发加班工资。


- 好吧……


好吧,确实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不过后来我跟在国内的其他人讲这段对话的时候,有人很不屑一顾:欧洲就是这样啦,懒得要死,这种企业混吃等死,没竞争力的,迟早要完。


这种反应也很让我意外,因为这位朋友在Google工作,似乎和“没有竞争力”无关。而且据他说,Google最近也在大力提升效率,所以停掉了苏黎世、纽约等“高成本”区域办公地点的扩招,把大量的扩招计划放到慕尼黑这种“高性价比”的地方来。所以“迟早要完”的结论,恐怕并不适用。


后来我又与许多在欧洲工作的朋友,以及欧洲本地人聊天,发现大家的共识是“8小时工作制才是正常的,除了工作还得有生活”。如果某件事情让人很迷恋,那么全情投入,这种反应他们基本都能理解。但不讲条件,无差别要求996工作,并美其名曰“奋斗”,他们都不能理解。


为什么在这一点上和国内有巨大的差异?我觉得,大概“锚定效应”来解释最合适。


“锚定效应”是心理学上的概念,其实并不复杂。想象一片汪洋,四处都是水面,船下锚在哪里最合适,在哪里就算偏移?其实或许没有绝对“最佳”的地点——不过不管在哪里,一旦下锚成功,找到了锚地,就有了“最合适”的地点,对应的也就有了“偏移”。同样的位置,会因为下锚地点的不同,有时被认定为“合适”,有时被认定为“偏移”。不过正常情况下,大家不关心“合适”,只关心“偏移”。


已经有无数营销的书教商家如何把“本来只能卖100块的东西卖出200块”,这个任务看起来难比登天,消费者会问“你凭什么卖这么贵?”。但是如果能“先引诱消费者把心理价位定在300块”,消费者就会欣然接受,“哇我捡到了大便宜”。前后相差巨大,秘诀就在于锚定效应。


其实锚定效应不只适用于商场,生活中也很常见。再举个例子,民国时候虽然有国语,但大多数人还是习惯讲自己的方言,大家也认为这很正常——这就是当时的“锚地”。现代人再回想当年,全国各地的人都说自己的方言(甚至是不标准的普通话)一起讨论问题,会觉得不可思议,这是因为如今锚地已经变了。


同样道理,对大多数欧洲人来说,“锚地”就是8小时工作制,是理所当然的,如果要多加班就是不正常,当然要大惊小怪。


那么在国内呢?我也不清楚“锚地”到底在哪里。


目前国内关于996的很多声音,隐隐有把合理工作时间的锚地设定在“996”上——如果成功,要争论的就不是“996是否合理”,而是“你为什么做不到996”,继而引申出“你为什么不奋斗”?这种未来是不是大家希望的,我也不知道。


如果说上面听到的是员工的声音,还有片面的嫌疑,那么后面我又听到了主管的声音。


在欧洲见了一些做管理的朋友,也参观了若干办公室。看到“一下班员工就准时离开”的景象,我也有点吃惊。按照我的习惯,工作的起码要求是当日事当日毕,每天应当把手上事情做完再下班。准时准点下班,多半说明工作安排有问题,要么是当天事情没做完但不管了,要么是工作安排不饱和提前就做完了。无论是什么情况,效率能有到保障吗?


我把这些问题提给了做管理的朋友,他们苦笑说:确实有点无奈,但也没办法,大环境是这样。所以在这里做管理的一大挑战就是,如何挖空心思改善工作安排,让员工在8小时内完成尽可能多的工作。实话说,加班是最不划算的,加班工资都要乘系数,如果加班加得多,还不如索性多雇人。


这个观点也挺新鲜,刷新我的认识。之前我们看许多企业家诉说创业困难,缺少这资源那资源,比如缺水、缺电、气候不好等等,抱怨是没有用的,只能想办法解决,许多问题也最终解决了。看起来在欧洲,“员工劳动力的供给时间”也是一种稀缺的资源,而且几乎是无可更改的。难是难,但如何在这个情况下解决问题,也不是毫无办法的。


比如他们提到,因为上下班时间固定,所以要避免许多随意的劳动。下班时忽然有个想法,哪怕再好,也不能立刻抛出来,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讨论,或者十万火急就要上线。比较好的办法是多沉淀会儿,等到有个相对完整的计划,再拿到上班时间和大家讨论,这样可以充分利用上班时间,避免劳动力资源被浪费。


听了这条经验,我有点惭愧。以我所见,确实有许多时候因为“工作生活不分”,出现了相当低效的局面——谁什么时候想起一点事都可以在群里吼一声,许多讨论和协作因此变得零乱,许多人往往处在“干等”的状态。


同样因为工作生活不分,也没有人去反思工作安排中到底有多少空隙,多少水分,工作时间里的“浓度”到底如何,许多人只是一味增长劳动时间,反而冲淡了工作的浓度,降低了协作的效率。结果在工作时间里,员工不能集中注意力在最有价值的事情上,只有把工作时长当成最重要的衡量标准。


组织不得力导致效率降低,这种事情我就亲身经历过。


我以前供职的某家公司,研发部门曾经实行过“弹性工作制”,效果一度不错。于是老大希望把弹性工作制推广到全公司,结果实行了一个月就叫停了,因为造成了天下大乱。


从内部来说,7点上班的员工等着找人配合,提供配合的人却11点才到公司,4个小时几乎都在干等,产出基本为零。从外部来说,公关、政府关系等等部门,也与外界对接公司和机构“朝九晚五”的节奏发生错位,造成的损失就更大。


那段经历是十多年前了,但这种现象却一直存在。前段有篇关于子弹短信的长篇报道,里面提到罗永浩在子弹短信的开发过程中想当然地瞎指挥,按照“一个女人生孩子要十个月,十个女人生孩子就只要一个月”、“一艘轮船横渡大洋要七天,七艘轮船横渡大洋只要一天”的所谓道理,提出各种需求要求员工加班,尽快交付。可是,子弹短信的结果是什么样?如果报道是真的,那些996甚至007的付出,是员工愿意的吗?真的给人回报了吗?这种丝毫不尊重工程规律的蛮干,真的只是个别现象吗?


以前学习供应链相关知识时,我知道有个概念是“牛鞭效应(bullwhip effect)”。它说的是,因为预计客户需求时有所夸张,结果从消费端(客户)到供应端(生产商),每个环节都为了保证安全交库存、及时交付而保留余量,最终结果就是层层加码、不断扩大,本来只是轻微的夸大,最终变成了巨量的库存,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


程序开发中的“瞎指挥”,某种意义上也类似牛鞭效应。经常可以看到许多无效需求、拍脑瓜需求,本来就缺乏合理性,也缺乏论证,却在工作流程中不断添砖加瓦,变成了像模像样的方案,让负责最终交付的开发团队叫苦不迭。


不过,生产供应链中的牛鞭效应后果很明显,库存飞涨、挤压严重、占用大量资金、现金流恶化,这是人人都能看到的,是要严厉追责的。但是软件开发团队似乎没有这种便利,工程师再累也是“正常”的。迄今为止,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皆准的、准确的评估软件开发团队健康程度的科学办法,所以如果交付能力不足,结果往往就是一顿臭骂,然后是更狠的加班。其实,这并不能解决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去猜测动机如何(也没法猜测),我支持受不了996的群体发声。


自己的利益只能自己维护,不能依赖其他人发善心,也不能消极等待命运变化。只要发声了,就让别人知道这里有阻力。声音大一点,就让人知道这里的阻力大一点,甚至会成为“给定前提”。成熟的企业家不会也不应该从道德上把这种声音批倒批臭,而是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想办法把压力疏导释放掉。比如,习惯给出无脑方案的产品经理们,习惯瞎指挥的主管们,以后压力或许就会增大,工作时也要多动点脑筋,多讲点规矩了。


本来我和欧洲朋友的讨论到此为止了,不过前几天又出来一篇讲话,提到“你想过得比别人好,你不比别人努力,可能吗?”。粗看起来,这么说还真有一定的道理,所以,我也抓住机会和欧洲的朋友们讨论了这个问题。


同样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的答案近乎一致:什么是“好”呢?为什么一定要在公司努力加班才是“好”呢?


一个人每天工作八小时,之后弹弹琴,或者用来陪孩子成长,也不会时刻受手机的打扰,这种生活是不是“好”呢?甚至他的业余爱好可以达到很高水平,比如创作艺术作品,从而让更多的人受益,这难道不好吗?


生活本来有很多种样子,很难说哪种比哪种更“好”。如果你认同所做的事情,全情投入当然很开心,但如果你不认同,但不得不活得像一根钉子一样,这真的就是“好“吗?


听到这个答案,我忽然想起,前些年拜年时遇见一位长辈亲戚,许久不见了,聊了许多过去的事情。我回忆说:我小的时候,整个家族里就只有你买了任天堂红白机,我寒暑假总来借了玩,想起来也蛮开心。


已有花白头发的他嘿嘿一笑说:对啊,我这人就是没什么赚大钱的野心,成功的欲望。那时候你们都舍不得买游戏机,说太贵,但我花了钱买了,我自己玩了,起码我开心呀……


我觉得他说的是真诚的,也是让人信服的。如果“好”与“不好”都不能简单定义清楚,“只有在工作中拼命,才会让你过得更好”,是不是就更难站得住脚了呢?


后记


就在我写完这篇文章的时候,网上又出现一种新的说法。许多人言之凿凿,1914年亨利·福特给员工实行8小时工作制,不是“发善心”,而是“经过精密计算的最优解,工人工作超过8小时精力就会下降,产量反而受影响”。


必须承认,福特通过“精密计算”(没准还用到了神乎其神的大数据吧)才把工作时间定在8小时的说法,我从来没有在正经报道里看过。目前能确认的事实是,福特确实给工人实行了8小时工作制,并把工人的时薪翻倍到了5美元。后来许多文章津津乐道的是,这样反而打开了销路,因为收入提高的工人可以买得起车了。


在美国主流事实核查(专门分辨说辞与事实)网站PolitiFact在2015年9月9日发表的关于福特和8小时工作制的报道中,伊利诺斯大学劳动和就业关系方面的教授Robert Bruno曾评论说,“8小时工作制是福特单方面提供的福利,如果他发现成本高过收益,可以随时撤回——实际上,大萧条时期他确实这么做过“。


这篇文章也提到,福特执行8小时工作制之后,很长时间里其它企业并没有跟进,但这并不影响福特坚持自己的选择。之后联邦政府不断通过法案,要求各行业降低工作时间,到1938年罗斯福总统通过《公平劳动标准法案(Fair Labor Standards Act)》要求全行业实行44小时工作制,到1940年终于确定为40小时工作制。


所以,我总觉得中国的不少作者都是歪嘴和尚,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到“福特经过精密测算才愿意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结论。况且退一万步说,即便此结论是真的,那也说明福特真是了不起的企业家——在100年前,资本家都认定延长加班时间才是王道的时候,他找到了既减少工作时间,又提升工人收入的办法,并率先践行之。即便没有其它效仿者,他仍然没有延长工作时间。


100年后的今天,我们有些企业家和媒体人还要苦心孤诣,拿福特为996辩护。福特如果地下有知,不知会作何感想。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余晟以为(ID:yurii-says),作者:余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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