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招生对女性限额:是歧视还是保护?
2019-06-17 18:30

警校招生对女性限额:是歧视还是保护?

题图来自:东方IC,本文来自公众号:界面文化(ID:BooksAndFun),作者: 李丹宁



『思想界』栏目是界面文化每周一推送的固定栏目,我们会选择上一周被热议的1至2个文化/思想话题,为大家展现聚焦于此的种种争论与观点冲突。本周的『思想界』,我们关注上海最严垃圾分类条例以及警校招生对女性限额所引发的讨论。


警校招生对女性限额15%:是歧视还是保护?


随着新一年高校招生季的来临,许多学校纷纷发布了2019年的招生简章。近日,一些警察学院规定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15%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引发了争议。类似地,有网友发现,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19年的招生计划中,预计招收的男生为302人,女生仅为18人。


一些网友认为这样基于性别的限制破坏了男女的机会平等,本质上是一种性别歧视;另一些人则认为限定男女招生比例合情合理,反而是站在女权主义立场的言论过于上纲上线,无故引发了争端。


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绵阳网警巡查执法)甚至发布微博,表示要打击“通过各种手法带节奏,造舆论”的“极端女权”,将这件事推向了舆论顶峰。那么,限制女生录取比例究竟是不是一种歧视?而对这一限制的质疑又是否在小题大做?


《陀枪师姐2》剧照


男女生理性差异是许多现有录取政策支持者的主要理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中写道:“由于公安工作高风险、强应急、超负荷的特殊性,公安大学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言下之意,男性比女性更能适应高风险、强应急、超负荷的工作。


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在推送的文章中也引用了《劳动法》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如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经期的冷水、低温作业等——来说明男女生理上的差异对工作的影响,限制女性在警察这样存在很大危险的工种中的比例实则是在保护女性。其认为,一些在这个问题上争执的女性主义者“已经不是在为女性争取权利了,甚至可以说她们自始至终对女性权益毫不关心。


然而对于这次事件,许多人关心的核心在于男女的机会平等。“中国妇女报”在文章《抱歉,警校招生规定男女比例这件事,我们还是需要质疑》中指出,追求性别平权,并非是要否认差异的存在,只是希望得到同等的机会。


与其判断一个职业是否适合男性或女性,不如把职业的需求具体化为不同的能力要素(如体能、耐力、敏捷性等等),并根据这些相关的能力来选拔学生,而不是基于对性别的刻板印象。发布于公众号“Philosophia 哲学社”的文章《对不起,可是警察学院招生女性限额 15%,真的是性别歧视》也指出:“在没有对任何具体的个人能力进行任何考察之前,直接根据性别身份进行区别对待乃至限制,便是歧视。”


文章还提到,男女在体力等方面的差异,甚至也可能是后天的社会教化使然。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女性的身体被规训了;许多女孩追求着纤细的身材,躲避块状肌肉的出现,而力气大、身体强壮的女性则被冠以“女汉子”之名。反之,在我国现存的母系氏族、云南少数民族之一摩梭族中,女性承担了几乎所有传统上由男性承担的重体力劳动,她们下地耕种、进山砍柴。在这个社会中,摩梭族的女孩从小就被期望、也被相信拥有更好的体力。由此可见,社会建构对体力的形成有很大影响,女性并不天生比男性弱小。


男女在机会上的不平等,始终是许多女性在校园和职场中面临的问题。除了招生比例,许多网友也注意到了一些院校对男女生设置的录取分数线差异。2018年浙江警察学院普通类提前本科录取分数线如下:



平均下来,女生要比男生高约30至40分才能获得入学机会。这意味着对于一名想要成为警察的女生,她不仅要学习成绩高于男生,还需要在限额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


然而让更多的女性进入警察团队有什么问题呢?“Her小号”的文章提到:“女警的性别身份可以帮助她们以更妥善的方式处理针对女性的性暴力问题,因为目前的男警官无论是在取证还是询问受害者的时候,都有可能因性别身份存在的隔阂或差异导致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而这种二次伤害正是《黑箱》的作者伊藤诗织所实际经历过并讲述出的经验。在纪录片《日本之耻》中,她回顾了自己在经历强奸后到警察局报案的经历:在一个充满男性警员的房间里,他们拿着一个人偶在她身上模拟强奸场景,并不断地问她:“是这样子吗?”而正是这样的程序让许多女性受害者对报案望而却步。因此,对于警察团队来说,与其将“女性”视为一种麻烦,接纳女性的性别优势或许才是更有建设性的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针对警校招生对女性限额15%是否为性别歧视的问题进行讨论的同时,一些讨论者给提出问题的女权主义者打上了“伪女权”“极端女权”的标签?例如,发表在“狐度工作室”公众号上的文章《怒怼警察学院招生性别比 “伪女权”只会制造对立》就认为,一些人打着女权的旗号制造话题风暴,实则是变相的杠精,将涉及性别的所有差异,都视作对女性权利的侵犯与斗争的对象,在类似于警校招生对女性限额15%是否为性别歧视的口水战中,这些“极端女权”“伪女权”在给“真女权”抹黑。


“女泉”公众号上的文章《从“田园女权”到“微博女权”,如何看懂最新一波的污名来袭?》也提及了互联网上女权话语的增长所面临的问题。作者陈亚亚指出,“女权话语越来越多地吸引到网友认同,但同时也在不断分化或者说分裂之中。


女权者中也不排除有投机成分,比如为了政治利益或者想要谋取商业利益(正如反女权者也有类似动机),但多数参与者是基于真诚的信仰,想要为女性争取更多权益。


然而,受限于某些人的成长历程、教育经历、所处阶层以及个性和品性差异,网上流行的泛女权言论中也存在不少错误认知,乃至充斥着阶层歧视、厌女症(主要体现为对弱势女性的攻击)。”不可否认,在女权议题的讨论中会出现一些非理性、情绪化的表达,然而这是否意味着那些试图在性别议题上提出质疑的声音是小题大做、引起事端的?


当越来越多的女权主义者被轻易地贴上“田园女权”“微博女权”“激进女权”的标签,那些试图在日常讨论中修补点滴偏见的努力便很容易被这些污名所消解。


上海将执行最严垃圾分类条例:如何才能更有效地保护环境?


从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上海将成为中国第一个实行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根据《条例》,垃圾必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投放,违规者个人罚款50~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面临罚款5万元,这被称为中国史上最严垃圾分类。


2018年,上海发布了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所有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90%以上的居住区分类效果要达标。除了垃圾的分类投放,《条例》还涉及了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垃圾治理体系的各个方面的规定。在《条例》即将执行之际,许多媒体在为网友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传播对垃圾的责任意识的重要性,也有一些声音对垃圾分类的方案提出了建议。



微信公众号智谷趋势发布的《残酷现实:拒绝洋垃圾之后,中国和垃圾的一场长期战争,才刚刚开始》指出,一直以来,中国针对城市垃圾的处理方法是以填埋、焚烧为主,但填埋会导致水资源、土地资源的污染,垃圾焚烧带来的二噁英污染物则是地球上最致命的有毒物质之一。


有研究指出,如果能够做好妥善的分类处理,减少垃圾焚烧量,二噁英致癌率会有明显的下降。文章引述能源专家陶光远的言论称,德国、日本等国家对二噁英的控制是不遗余力的,“日本靠一代人的努力,才换来世界上环保水准最高的垃圾焚烧体系”,而中国需要多少时间,才能“打赢这场战争”?


人多地少、厨余垃圾多等多种相似性使得东京的垃圾治理方式可以成为上海的参考经验,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和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在讲座《垃圾革命:东京经验与上海战略》中分享了东京从20世纪后半期展开“垃圾革命”的过程。1980年代见证了东京垃圾分类的起步。这一时期的垃圾被简单分为可燃与不可燃垃圾,可燃垃圾焚烧处理,不可燃的填埋处理。这也标志着对垃圾的治理开始从后端的处理延伸到了前端环节,制造垃圾的人开始参与垃圾治理的过程。


1990年代到2000年,又进一步区分出资源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理大件垃圾将收取额外费用),回收利用和资源化的比重开始逐渐增加。现在,日本的生活垃圾大致分为有毒有害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大件垃圾的五个类别。2000年,日本开始了垃圾革命的第二步,提出一个更高的目标——建设“无废城市”。这其中,不仅包括垃圾处理末端的堆肥和资源再生利用,也包括产品的反复使用、用服务模式替代产品拥有模式等各种问题。


诸大建指出,与东京相比,上海存在两个落差——垃圾排放量高、处置结构落后。2018年的数据显示,上海每年的垃圾总产量约为900万吨,人均每日垃圾产出约为1.1公斤。一般来说,1公斤的尺度常被用来判断人均日垃圾产量的高低。人均每日垃圾产出高于1公斤是高垃圾排放,低于1公斤是低垃圾排放。


1989年,东京人均年垃圾排放量达到最高值人均600公斤,日人均1.6公斤,当时的人均GDP约为2万美元,与上海2018年相当。此后随着强制推进垃圾革命,人均垃圾排放量开始进入下降通道,目前这一数值已降低至0.8公斤。


另一方面,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推算,上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40%,填埋占比40%,循环利用或成为资源化垃圾的占比在20%左右。与之相比,2015年东京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比例高达75%,填埋处理占比3%,这个数据已经相对稳定。与上海不同的是,东京将焚烧作为生活垃圾的中间处理手段,填埋作为终端处理手段,不是直接填埋垃圾,而是对焚烧过后的灰烬进行填埋。从很多方面来说,上海目前的垃圾分类条例只是应对垃圾问题的第一步而已。


“最近几天,网上大量的讨论都是关于干湿垃圾的分辨方法,几乎成为一场全民知识竞赛。”在新浪微博上,有网友转发了媒体人蒋亦凡对目前的垃圾分类回收方案提出的意见,他指出干垃圾、湿垃圾的叫法有误导性。


分类出湿垃圾的原本意图是让最初源自植物光合作用的有机物可以再度返回土壤以滋养生命,从而避免使用源自化石能源的化肥,这对于节省资源、节省碳排放、保护土壤肥力都有重大意义。湿垃圾的正确命名应该是“有机质垃圾”,这样,装过水产的塑料袋、用过的尿不湿、漏液的电池等“湿的垃圾”不会再被误当作“湿垃圾”,而坚果壳、干枯枝叶等不再会被误当作“干垃圾”浪费掉了。


而“干垃圾”的叫法,也容易让居民忽略“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而直接将一切“干的垃圾”丢入这个垃圾箱,更合适的叫法,应该是“不可回收的非有害、非有机质垃圾”,或者干脆就叫“其他垃圾”。他建议制度设计者根据事物的本质来设置类别,而非表象。


与此同时,很多媒体也纷纷在普及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或者将分类规则做成图表进行传播。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显示:湿垃圾(household food waste)是指易腐垃圾,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投放前应尽量沥干水分,有外包装的应去除外包装;干垃圾(residual waste)是指除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本文来自公众号:界面文化(ID:BooksAndFun),撰文:实习生 李丹宁,编辑:朱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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