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三种学士学位类型,授予质量如何保障?
2019-07-30 10:13

新设三种学士学位类型,授予质量如何保障?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腾讯教育(ID:qq_edu),作者:熊丙奇(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头图来自东方IC


为规范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本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相关高校院所可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


去年10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简称“新时代高教40条”)要求,高校本科教学探索将辅修专业制度纳入国家学籍学历管理体系,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辅修专业。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办法》,扫清了授予辅修专业学位的障碍,有利于本科教育进一步改革创新。而要保障新设的三种学士学位类型的学位授予质量,必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让每所大学实行真正的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


我国高校之前就有辅修专业政策与跨校选课的合作办学,但是,辅修专业与跨校合作办学,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学生的积极性不强,辅修专业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只能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不能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跨校选课也一样,选择并完成另一校某一专业课程学习,只能获得专业证书,无法获得学位。


其二,由于学校办学自主权有限,缺乏充分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自主权,学生辅修专业、修双学位有较大的局限,加之不少学校存在重学术研究轻教育教学的问题,辅修专业的课程教学质量并不高,学生就是拿到辅修专业证书,对自己就业竞争力的提升也不大。《办法》明确取消第二学士学位,除了因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大,作为补充的第二学士学位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外,还与第二学士学位授予审核不严有关。


因此,就是修辅修学位、双学位、联合学位,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可以授予学士学位,但如果不能扩大学生的课程选择,以及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这也无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反而可能会出现围绕辅修学位、双学位和联合学位的“学历经济”。一些学校会以获得辅修学位、双学位、联合学位为“卖点”,让学生按学分缴费修读相关学位课程。


授予辅修学位、双学位和联合学位,出发点是给学生更多学习机会,推进学科交叉、专业合作,培养复合型人才。因此,必须充分论证辅修学位、专业学位和联合学位的课程体系,严格保障学位授予质量。要做好这三种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关键都在于大学必须实行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辅修专业达到规定学分授予辅修学位;双学位则同时修读两个专业的课程,完成双学位规定课程学分获得双学位;至于联合学位,则要求合作办学、学分互认。


我国高校最早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启动学分制改革。但由于学校没有充分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自主权,加上对学生的管理、服务,还实行按计划管理、按计划服务模式,如学生的就业按年级编制就业计划,学校的后勤服务要求学生要住学校提供的集体宿舍,因此,学分制基本上是学年学分制,所有学生修读某一专业,都上差不多的必修课,选修课比重很小。近年来,我国高校纷纷推进按学分收费改革,但这被质疑为借按学分收费改革变相涨学费,收学生重修学分的费用。


显然,如果不能进行真正的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新增的三种学位授予,会被质疑是大学用这三类学位授予,收更多的学费,因为无论读辅修学位、双学位、联合学位,都需要按修读学分缴学费。


“新时代高教40条”也明确要求,完善学分制,推动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而要实行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就必须和落实扩大学校自主权,让学校能自主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设置专业、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事实上,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也是让学校回归育人定位,重视本科教育的根本。我国部分大学重学术研究,轻人才培养,是追求获得短期的可以展示的办学成果,这是因为学校没有做到教育家办学。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腾讯教育(ID:qq_edu),作者:熊丙奇

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虎嗅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hezuo@huxiu.com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tougao@huxiu.com
正在改变与想要改变世界的人,都在 虎嗅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