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无肉不欢的家伙啊
2019-09-11 14:29

我们这些无肉不欢的家伙啊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看理想(ikanlixiang),作者:陈晓卿,原文刊于《至味在人间》,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有观众给我们留言,提到《圆桌派》谈“肉味”这期,评语是:“这集可真‘好吃’”。


其实关于吃,可说的太多了。


比如,你可能会爱上一个懂吃的人,就像陈晓卿。


《圆桌派》剧照 第2季16集


“吃”最好的作用是,填充生活无聊的空隙,在波澜不惊和颓废不堪的时候补一碗鸡汤。


美食不用你苦大仇深地苦思,美食不讲道理。你只需要记得一顿饱腹的美味所带来的身心愉悦。其他的,可以放着再说。


李安《饮食男女》


不过,要说最能带来“油然而生的幸福”的,大概还是非肉莫属。


大快朵颐之后,口留油香,吮指尤欢。油脂被身体吸收,再转化为多巴胺,终于完成了一场由“无肉不欢”带来的愉悦仪式。


1. 荤腥的妄念


我这个年纪的中国人,大都经历过物质单调匮乏的年景,基因里有对脂肪类食物的天然好感。



饮食习惯成型于童年时代,尽管年纪增长社会进步,今天的我,仍然难以摆脱动物脂肪的致命诱惑。


如果很多天不沾荤腥,日子过得寡淡无比,我就会回忆起外婆家的腊肉,那种口腔里让人目眩的缠绵,以及细小颗粒状的油脂在牙齿间迸裂的快感。


荤和腥,都属于美食中的重口味,我见过最极致的“荤吃”,莫过于内蒙古人吃羊尾巴。


整只羊在锅里煮,主人拎着刀过去,挑出羊尾,环视一圈,然后向最尊贵的客人走来,摊开他的掌心,那是颤巍巍白花花一坨油脂!客人受宠若惊地站起,把袖子卷到肘部,看着主人的蒙古刀转着圈,把羊油削成薄片。



细长、几乎透明的油脂片粘贴在客人小臂的内侧,由着你从手掌心开始吸,一直吸到右臂高高举起。


饱满的膏腴,稍加咀嚼便汁水奔涌,滑溜溜朝喉头而去。


这时候最好来一口草原白,高度的,一大口,四周的喧嚣像被拉上绒布窗帘,瞬间万籁寂静,你只需天人合一地向后方倒下……据说羊尾热量极高,能够负担全天的能量消耗。


但对我来说,这种粗放的吃法太过肥腻,有点招架不住。一个人能不能吃肥肉,在我看来是衡量年龄的重要标准。


当温饱不再成问题的时候,油脂,尤其是动物油脂会带来额外的身体负担。


年轻人不用怕,每天消耗多,消化系统开工时间足够。更重要的是,被身体吸收的油脂,科学证明,往往会转化成一种叫做多巴胺的东西,它有助于保持心情的愉悦。



所以我一直隐隐地觉得,素食党一般都比较严肃,适合思考人生,探讨喇嘛活佛仁波切关心的人类终极问题。


而吃肉党,注定一事无成,每天就像我一样,傻乐傻乐的。



我有个美食家朋友叫小宽,和我一样心宽体胖,肥得一身好膘。小宽是典型的肉食动物,每次请客,饭馆名儿听上去不是卤煮就是炖吊子,不是甜烧白就是烤羊背。


“宽总,能否清淡一点?”我经常恳求他,毕竟上了年纪,每年的体检报告都会加粗加精地提醒我,远离各种油腻,想吃点儿解馋的,左脑右脑都要多轮谈判。


“真的,现在沾点儿荤腥就像出轨一样紧张。”我说。


小宽善解人意,认真想了想,“那就不偷腥了吧,今儿,咱们吃烤鸭。”


北京鸭,拥有足够饱满的皮下脂肪,经过炙烤,油脂在高温中渗出,让鸭皮部分酥而不腻,入口即化。哎呀,想都不敢想!


我必须劝阻一下小宽,于是跟他简述了一下人类食物史:我们从吃肉为主正逐渐转变为食用谷物为主,墨西哥特瓦坎河谷的考古发现告诉我们,八千年前,农业刚发生时,人的肉食比例占百分之五十四;四千年前,这个比例降到了百分之三十四;而四百五十年前,它只剩下了百分之十七。


照这个趋势,我们这样无肉不欢的家伙,迟早会成为一小撮不受欢迎的人。




小宽耐心地听着,点着头,顺手拿起一只鸭腿,“这是大董新推出的小乳鸭,只有二十二天生长期,肉质非常细嫩。”


小宽用粗大的手指,轻轻戳着有些婴儿肥、梨花带雨的鸭子腿,“现在有更剽悍的吃法。”


宽总把鸭腿叼在嘴上,伸手在盘子里取了一片焦酥的鸭脯,然后打开一盒北欧产的鲟鱼子,轻轻摆放了十几粒鱼子在鸭皮薄片上,我犹豫着接过来,一口下去,哇,耳朵都鸣笛了!




鸭皮大荤,鱼子大腥,所谓荤腥的极致,不过如此吧?


连吃几组之后,突然理智回归,我开始愧疚和不安,甚至有跑一公里的冲动,于是,赶紧结账回家,躺在床上,半天儿,锻炼的冲动才平息下来。


2. 美食离不开人


十年前,我有幸结识了一群有趣的人,这些人职业各自不同,却都很孤傲,他们因为英特网相识,每周少则一次,多则四五次聚餐,漫无边际地探讨人生到深夜。


我因为粗通些饮食常识,并且对北京的美食分布比较熟悉,能够迅速找到性价比合适同时风味相对独特的餐馆,甚至还能根据大家的不同需求像模像样地点上一桌菜,于是当即被发展成他们中的一员。



这个后来被称为“老男人饭局”的组织,人员非常固定,大都是六七十年代生人,我在里面算是年长的。


今天博客时代已成往事,当年饭局上的过气网红,老六、王小峰、王小山、杨葵、牟森、罗永浩、土摩托、全勇先……都在各自的领域做得很出色,也很忙,如今再想把他们聚在一起已经非常困难,这更衬托出当年高频次聚会畅饮的美好。


美食是区分人和动物的标签之一,美食离不开人,一方面绝大部分美食饱含着人的智慧创造,另一方面只有在分享交流的环境里美食才能彰显最诱人的一面。


人是以食物分类的,我说的这种分类,不仅是社会阶层的分类,也是性格气质的分类。


偶尔参加所谓“美食品鉴”活动,在泛仪式化的氛围里,我常常如坐针毡,脸盲症加社交恐惧会让美食变得味同嚼蜡;而与朋友在一起,却总是“有情饮水饱”,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


因此,我开始一直想用“最好吃的是人”作为书的标题,也为了怀念那段美好的饭局岁月,用老六的话形容,“你带来欢笑,我有幸得到。”这也是美食的真谛。


张立宪“老六”在《圆桌派》


我喜欢吃,也经常在享受美食的过程中有些小小的感悟,但写作不是我的长项。


在所有的正式场合,我都说自己是个“吃货”,这个词很暧昧,就像foodie在英文里也不完全是个好词儿。


私底下,我也觉得自己最多是一个美食爱好者。


美食家在我心中应该是那种人——有家族基因,有敏锐的味觉,有学贯中西的见识以及体系完整的美食著作。我对美食的认识,就像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一样,非常不自信,而且随着年龄增长越发不自信。


如果美食是一头大象,那么我只是刚刚摸到象尾巴的那个瞎子。


好在今天的社会很宽容,从前零星记录自己美食心得的专栏,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同。


而且,我心目中最好的美食文章是汪曾祺留下的,汪先生本身是个作家,美食写得并不多,但每一篇都可以反复读,有味道。汪先生做人有士大夫的特立独行气质,写文章更能把中国文字调动到极致又不做作。


最重要的,他只记述美食,不讲道理。


其实,美食本身也许没有那么多道理,道理是人赋予它的。



为什么我的嘴里常含口水,


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看理想(ikanlixiang),作者:陈晓卿,原文刊于《至味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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