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红十字会怎么搞才能不挨骂?
2020-02-05 11:32

武汉红十字会怎么搞才能不挨骂?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周掌柜(ID:zhouzhanggui525),作者:周掌柜,封面来自:东方IC


此时此刻,我们的国家和民族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灾难。


而在风暴中心的不仅仅是疫情的严峻挑战,也包括由此引发的若干争论、怀疑、批判及诸多情绪,对武汉红十字会乃至整个红十字会为代表的公益慈善系统的信任风暴同样牵动着各方神经。


前几天武汉红十字会被质疑大权独揽、办事不力,之后又爆出物资分配不公的新闻。细节包括:没有发热门诊的莆田系医院能分配到3万多口罩,而处在一线、物资紧缺的协和医院却只分到3000医用外科口罩;领导有绿色通道获得口罩,而前线医疗物资频频告急;红十字会和公益慈善系统在灾难应急方面的能力大大低于公众预期,甚至“仓库都管不好”,交给本地的医药物流企业后2个小时解决问题,等等。


而一线工作的武汉红会人员并没有对此传出反驳和辟谣的声音,仅有微弱的辩解:“工作人员每天只睡4个小时,这种指责是不公平的”。


争论当下,先让我们平复一下情绪。应该说凭我们对国人的了解,灾难面前,大部分人都是心存善念的;救灾过程中的相互指责是焦虑使然,对湖北、武汉人产生非常负面的情绪,某种程度上也是压力下的错误认知,我们需要选择彼此谅解,这些情绪一定无助于事情的解决。


何况眼下世界范围来看,多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大陆断航,海外已经出现因为疫情对华人华侨、中国人的种族歧视声音,看到这些,应该说现在只剩下“我们”可以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不仅需要正能量,更需要冷静思考、群策群力。


作为商业战略顾问,我们在本文的分析是从商业战略视角审视中国红十字会的挑战和变革需求。由于并非业内资深专家,可以说是一孔之见,但希望这种第三方视角能帮助中国红十字会在内的广大公益慈善团体找到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线索。


需要阐明的是:我们在分析研究对象的时候,需要定义研究对象,并排除一种有罪推论的先入为主,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体都可能出现问题,问题不是罪。我们需要假设红十字会本身拥有善的初心,但好心办坏事或者好心办不好事情,那么他们是现在最需要帮助的群体。


这里的思考无关对错、无关问责,但关乎我们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应急救援机制、什么样文明有序的社会。


一、如何理性看待红十字会暴露的问题?


那么先来挖挖红十字会问题的根子在哪里,这决定了我们要研究和分析的对象。


从目前社会各界对武汉红十字会的批评来看,我们的研究对象有三个,其一是“群团组织”,中国特殊国情下,红会作为“群团组织”如何协调政府职能与社会能力之间的关系同样是中国特色的挑战。从民政部对红十字会目前对定位看,和工会、团委、妇联、文联、工商联、计生协会是一样的群团组织,属于非民政部门登记的人民团体组织,其工资待遇和人员身份与党委机关一致,红会人员是参公属性和事业编制;


其二是“慈善行业”,广大人民群众对红会的慈善组织的认知,客观要求从专业思维解决慈善事业长期发展的战略和管理问题,以应对市场化、社会化需求;


其三是“社会治理”,红会组织本身也是社会治理的一部分,其他社会组织也是重要组成部分,这更引发关于社会化治理结构的全新思考,社会组织如何在现有体制下更好的发挥作用。对于任何一个指责或讨论,都要明确到底是针对哪一个对象。


带着以上考虑,再明确我们要讨论的内容——实际上是红十字会的三种角色之间的关系,对于“群团组织”要有引领性,对于“慈善行业”要做标准,对于“社会治理”要有积极推动。那么,展开之前我们再发出两个追问:第一,武汉红会再次让大家失望,是态度的问题、能力的问题还是体制的问题?第二,武汉红会暴露的问题是否是广泛存在于社群、慈善等领域的普遍问题,进而需要我们思考凝聚共识之后,从更高维度有系统性的变革方案?


带着问题我们再来看现象。据1月30日召开的湖北省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披露,截至2020年1月30日12时,湖北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累计接收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等捐赠物资615.43万件。截至2020年1月29日12时,全省累计接收社会捐赠资金42.67亿元,其中省级15.8亿元,武汉市24.33亿元。


而巨额善款源源不断流入慈善机构,但全国范围内“抗疫”一线的各级医院所面临的医疗防护物资严重短缺局面并未明显缓解。1月30日,武汉协和医院再次在社交平台求助称“物资即将用尽。不是告急,是没有了!”经《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转发后引起热议;日前,全国多个省市的多家医院因为防护物资紧缺,也相继发布了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这里面有两个隐含的信息分别是:人民群众感觉到热情被辜负,武汉红十字会遭遇了前所未有工作量和运营挑战。应用商业品牌满意度分析的模型看,红十字会遭遇的也是“品牌满意度”问题,在高强度业务挑战中形成了内外认知的巨大偏差,如下图:



如果通过建模分析等方式,我们认为红十字会遭遇的社会满意度挑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公开区”主要是重大事件应急问题;“盲区”是现有体制的组织、模式创新方向问题;“隐蔽区”是人才、管理等难题;“无人区”是推动中国特色慈善等角色、定位和系统支撑问题。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曾在凤凰网公益中撰文也发出类似思考: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状态下,慈善组织应该如何作为?与常态相比应该有哪些变化?这些本身就是行业存在已久的难题。而疫情的快速发展迅速放大了人们的恐慌,由此带来高预期,和客观上本来就存在的管理问题发生冲撞!可以确认的是——今天武汉红会展现出的问题并非新挑战,而是旧问题。


但是,悲观情绪的发酵带来对此批判愈加犀利。有人认为:红十字会根本原因是体制原因:按理说是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社会组织,免于登记注册,必然缺少市场竞争和科学治理的进化基因。所以业内有人认为其整体本来就是“怪胎”;对于其长期改革不得力,有专家评论:每次灾难应急,红十字会都被放大镜观察,不能有瑕疵,而这个系统本身就是行政管理系统,于是惯性的应激反应是强化管理,但反而忽略了市场化的推动作用。而且,落后的人和落后管理能力和迅速提高的公益慈善需求的矛盾日益尖锐。


可见,在武汉红十字会全国人民“骂”的背后被默认为的“罪名”已经清楚:没有市场化、没有竞争、没有体制外监督、“八旗子弟”、缺少专业管理能力(竞聘、考核、评估、制度等)批评者的逻辑就是——重大问题,政府相信这些组织,但是拎不起来。也就是说红十字会发展不平衡,和自身改革滞后有关,做不好政府的左膀右臂。而从中国红十字会的角度,有理由相信他们:心存善念,心有余而力不足。


目前是一个多输的局面,也可能是事情最坏的结果。那么,红十字会等公益慈善系统一直是外界评论多那样是“扶不起来的阿斗”吗?


显然不是的,这里不妨我们一起回顾一下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路径,这有利于我们用长期思维看解决问题的方向。如下图:



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大体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即将进入第五个阶段,即:创新改革期,过去四十年基本上规律是每十年会有一次系统性的变革推动,从更长的历史进程来看,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其实是高速发展的。


第一个阶段是“公益慈善回归期”。中国红十字会1978年开始,在经济体制从“计划”走向“市场”的过程中,慈善组织在政府有意识的培育下实现了历史性回归。1981年7月,中国首个现代意义的公益慈善团体——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1985年爱德基金会成立,1988年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成立,1989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


第二个阶段是“样板建设期”。 1989年的“希望工程”到中华慈善总会的推动让慈善事业快速发展。1989年,“希望工程” 社会化慈善快速发展; “疯长”时代,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也蔚成景观:大灾大难之危,总能风起云涌,汇成强力;民瘼民困之时,总能涓涓细流,熨帖温暖。 1994年,刚从民政部部长职位上退休的崔乃夫和时任民政部副部长的阎明复商定在中国成立了第一个综合性的慈善机构——中华慈善总会,之后具备公益性质的慈善机构遍地开花。


第三个阶段是“跨越式发展期”。这个时期的跨越式发展主要来自于灾难应急的客观需求驱动。1998年抗洪救灾之后的10年,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几乎是每年一个台阶地跨越式发展。”有关学者如是评说这10年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随着1999年《公益事业捐赠法》颁布实施。2008年,由于南方冰雪灾、汶川地震等重大事件的发生,全国的公益慈善捐赠总量超过1000亿元的突破。富豪们的公益慈善行为在2010年变得强烈起来,企业公益慈善行为兴起。


第四个阶段其实是“治理挑战期”。2020年的武汉冠状病毒疫情中,因为捐赠物品分配公正性等,让红十字会的品牌形象再次遭到重创,陷入品牌危机,系统性改革的呼声。而这背后显然是系统性的机制问题,并非某个具体的要素能力问题,也不是执行力问题,人才的问题甚至也不是主要矛盾。


社会公益慈善繁荣背后却暗藏隐忧,随着“郭美美红十字会事件”、“天价餐费”、中华慈善总会“尚德门”事件、宋基会事件等,2011年成为公益慈善的问责年,涉及众多巨头公益慈善组织,产生巨大影响。而2011年整年社会捐赠总额下降了18.1%,公众不信任一直影响到今天的武汉肺炎疫情。而此时,互联网水滴筹、腾讯公益、阿里公益等形成规模和有效管理,公益慈善市场化、社会化需求强烈。


回顾在2008年汶川救灾。当时人们捐赠热情很高,每天有来自全国2000多火车皮的物资送到成都火车站,物资在成都都堆成山了,但都江堰、绵竹完全没有物资,也没有车来拉。我们就说,别把货从火车站卸到成都了,就差百八十公里,大多数的物资直接拉到灾区各地。


回顾2010年“玉树地震”。当时政府部门同样要求十几家已经开展资金募集的基金会,将善款统一归集到指定的渠道,但是,后来及时纠正,保护了民间慈善的积极性。


如果我们系统全面的看,红十字会为代表的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问题不是今天出现的,是一个系统并长期没有得到根治的“顽疾”,而这背后注定需要大格局的改革和大格局战略指引,才有可能彻底避免昨天、今天和明天出现的若干问题。


 二、公益慈善事业改革需要哪些共识?


那么,我们如何看清楚这些问题,并对照找到解决办法呢?


其实因为我们定义的顶层设计是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的公益慈善事业,我们的战略选择注定需要在现有框架下完成。


宏观来看,我们又面临三个问题的追问:第一个关于政府公权力在公益慈善组织治理中作用的问题。有学者指出:政府不适合承担无限责任,长期会连带影响政府公信力。从临时性的指挥机制,变成基于法律的常态化自愿机制,这是必然。背后的潜台词是——公益慈善事业最终必将进行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才能更好的完成和平衡多方利益;更有行业内人士批判:公益慈善应该更多体现志愿机制,与强制性相反,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参与。


如果政府可以统筹调配志愿机制募集到的物资,就相当于将志愿机制作为法外税收来源,也就宣布了“志愿”的死亡,而自愿的死亡,也包括自愿者的死亡,公益慈善的社会化辅助属性就无从谈起了。而面对紧急状态的时候,往往给了政府额外的法定权力,越是如此,越要谨守公共权力与私权的边界,不可以此任意扩大政府对公民的强制性权力。



从微观的角度看,慈善医疗事业的个体单位改革内部同样是一个系统性问题,中国红十字会战略性挑战原理分析如上图:顶层设计缺少市场化机制,对接行政指令而非公益慈善需求。中层设计缺少协作机制,基于组织、法规的专业管理缺失。底层设计没有满足合规性、专业性要求,捐助人、受助人闭环自愿机制没有形成。


红十字会的战略性挑战最核心的命题有两个,一个是战略指向的问题,政府还是市场;一个是信任机制问题,行政反馈机制还是“端到端”反馈机制。更大格局看,红十字会应该在自身改革同时,积极推动政府对于公益慈善协作生态的思维创新和生态创新,红十字会应该起到桥梁作用而非变相监管机构。由此得出,以红十字会举例,内部的系统改革,和外部的整体属性定位是联动的,也就是说如果要改革这个大系统必须内外同时着力。


而这个内外合力的变革依托什么样的原则就成了改革的关键。根据对多位行业专家对访谈,和周掌柜咨询对此的研究,我们认为大体有如下六个核心原则需要达成广泛共识:


原则一:开放办公益。中国的官办公益系统是否能完成所有公益慈善需求呢?这是值得怀疑的。我们来看这次疫情中社会组织如何运作的实例:1月23日武汉“封城”当天,武汉各大医院就纷纷直接向社会发出求助信息,防护物资紧缺。社会的捐赠意愿和社会组织的行动,也同步活跃起来。医护需求、物资来源、规格要求、募捐捐赠、运输途径、物流信息、落地组织、海外报关、最后一公里……


先是各种大大小小真真假假的信息涌出,混乱,然后发现混乱,出现人员分工、微信分群、任务归类、表格制作、责任对接……在这个过程中,继续有混乱,继续发现混乱,在每个混乱中寻求解决方案。资源打包“人肉”带入、临时仓库、医院院长直接去机场拉货。可以说一片混乱。而一个二三十人的武汉红十字会能处理这样复杂的应急信息吗?也许我们外部视角本身就存在奢望。


从法律的角度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贾西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害”的公益活动,属于慈善活动。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导致的疫情属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故而,慈善组织围绕疫情防控所展开的各项公益活动属于法定的慈善活动范畴。也就是说,所有为湖北抗疫所进行的社会募捐,按照目前法规必须由红会等官办机构接收和统筹。包括将在这1823个相关公益慈善组织范围内管理,以及接收1823个组织可能的款物,就湖北省5家官办组织承载,还需要对资源由防疫指挥部统一调配。这样,就将社会募捐限制于物资的来源渠道,而不是志愿机制的资源对接渠道。它剥夺了公民志愿的权利。


可见,如果不是开放办公益,红十字会面临的舆论挑战和能力挑战几乎是无解的,这也许并非是一个荣光和权力,却是一个不断损害政府公信力的定时炸弹,开放办公益势在必行;


原则二:透明办公益。这里首先要求面对舆情需要真诚相待。有专家指出了四点建议:其一,主动、准确、及时、全面、完整、动态地公开信息;其二,面对批评与质疑,及时回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三,去情绪化,尽管红会和慈善会一线工作人员也满负荷工作,但是别觉得委屈,既然接受重托,就得承受其重;其四,不试图说服所有人,但是得相信世间自有公道,社会具有理性。这位专家的评论是很客观的,但是透明的问题必然也是需要制度和技术平台保障的,打一个比方:阿里巴巴这样的互联网电商公司必然承受的订单量远远高于公益慈善组织,但是却有序高效管理。


当然,也是非常透明的,可追踪订单、物流,可退货、可评价等等,这背后都是依赖一个互联网中台调度系统,也就是一个结合企业内外部组织的互联网中台系统。透明是需要技术支撑的,特别是IT和互联网技术,我们就不好高骛远谈人工智能了,这方面很有必要通过和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公司合作,构建一个高效运营的管控中台,就像中国铁路的先进订票系统一样,甚至达到航空公司的订票系统服务水准,这在很多行业做到了,公益慈善行业势必有这种可能拥有先进“生产力”,总之,透明不是一个态度问题,是一个机制和技术支撑的问题;


原则三:协同办公益。对此行业呼声最高的是建议有效的协作网络,每个组织在协作中定义好自己的角色,遇到挑战大家抱团工作、信息分享、分工协作、高效执行。这背后需要一个全新的机制,而且必须是平等等,如果没有这个机制单个组织都是爱心孤岛。“爱心孤岛”是一个很好的提法,现状却是也是每个人的爱心都很难获得声张,于是有了韩红、壹基金等外部参与者悲情的视频,这些某种程度上也拉高了公众对于协同办公益的期待。


再看这次疫情。1月23日发布的《关于接收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捐赠的公告(第4号)》和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1月26日发布的通告,明确接受捐赠的急需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隔离服、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同时指定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接收上述物资捐赠,并明确除定向捐赠外,捐赠的款物原则上服从湖北省、武汉市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此后,民政部发文对于上述政策予以重申。于是,大量资金和物资短期内迅速向上述机构聚集。随之而来就是——公众对这些机构物资发放不及时、捐赠信息更新不及时、对于关联交易审查不严、物资调配和分派不够合理等的质疑,负面舆情波涛汹涌。


这是赤裸裸的协同办公益的需求:在突发事件中,公益组织的危机管理需要提高,尽管大量资金捐赠要短时间协调好都非常不容易,但公益组织在面对天灾人祸的时候,还是需要创造性思考。而这种时候,单单靠第三部门社会组织的力量还相对弱小,离不开第一部门政府、第二部门商业企业的参与,大家需要协调,把自己的优势资源和专业性拿出来协同。


而这背后显然是一个多层次复杂的公益慈善生态系统,我们对此架构有如下图建议:



这个生态改革建设框架建议的核心建议有两条:其一是公益慈善互联网中台建设;其二是人才中心建设。而对于资金数据的管理应该有专业基金思维运作,对于物资保障管理应该有专业合作伙伴参与。而从我们行业外部视角看行业,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应该说相对于中国平安、字节跳动、华为等中国领先的全球化公司复杂性上,还有很大距离。我们中国人既然有能力构建优秀公司,也一定可以把公益慈善事业做到世界水准。


原则四:依法办公益。法律应该的角色应该是提供法律依据和协同框架,而非仅仅体现在限制的权力。立法自然也应该强调指引性,甚至法规应急演练的提前设计。从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应对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可窥见这一立法目的。也就是说,与常态相比,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政府启动应急响应之后,政府的权力也会发生一定变化。随之,慈善组织的功能和角色也应有所调整。


这一条设计落地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甚至还赋予政府以征用私有财产的权力。《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可见,中国现在并不缺少大的原则性的法律法规,缺少的是更细化的专业性规则,将行业的专业性固化为有公信力的标准,这个如何建立和完善是“依法办公益”的大挑战。当然,这个标准不需要强制性,但需要牵引性和规范性,而这个标准大概率是以市场化角度出发构建的,和法律视角有所区别,毕竟这是一个爱心驱动的特殊的行业;


原则五:专业办公益。专业做公益的根本是高级公益管理人才。专业人是公益事业的核心。简单来说,大的公益慈善官办组织应该广泛选择优质的社会化公益组织合作,每家机构专注的领域和能力不同,在重大项目上首选机构管理和项目执行都优良的机构,人力充足、机构制度完善、信息透明、执行效率高。


同时,也有专家指出:正因为公益行业组织还在发展中,有很多瓶颈,我们才设立了一个“促公益发展”的领域,针对行业人才培养以及中小机构、草根机构,给予优先支持。行业内有竞争才有压力,关键是行业还需要政府或主管部门更多的支持,让资助方、慈善组织更多的空间发挥自己的专长,在监管时有了问题解决问题,管控过严对行业发展不利。就像这次指定专门的慈善组织统筹,效率出现问题。


慈善组织在特殊情况下发挥自己的资源和领域优势也很重要,非官方专业机构行动就很迅速:爱德基金会、壹基金等。这次有评论说:湖北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也不错,他们24小时在办公室轮岗处理援助。有的基金会未必适合冲到一线,也会发挥自己的优势,例如心理支持、疫情后的支援-关爱医生项目,等等。


同时,招募有爱心的人应该是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前文也提到这个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需要承担巨大的工作压力,但是回报往往没有商业领域高和直接,背后支撑的一定是信仰的力量,所以公益慈善人的根本性前提就是必须有爱心。由此,应该强调自愿者在公益中的主体作用,公益工作无法按照企业的KPI进行分析,所以自愿者是保证效果的最好方式。避免了其他组织的激励问题。


这里面包括对于自愿者队伍的建设,以及跨组织的统筹和培训等。自愿者精神,同样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命题,不仅仅包括简单化的奉献精神,同样包括类似于终身学习的专业能力建设,如果一位自愿者持之以恒、十年如一日的研究如何解救呼吸困难的群众,在这次肺炎疫情中他就最有资格成为领导者;如果一部分自愿者专门研究地震防灾,他们就会在多次实践中锻造为之的尊敬的专家。


而反馈爱心的如果不是财富,甚至社会广泛认知,那是什么?这背后需要建立一个有公信力的荣誉系统,类似军队的徽章系统,做到可保留可追溯,同时让这些自愿者的经历在他们走向其他社会岗位上成为一种财富,和平年代,自愿者应该最有资格成为英雄,而我们对英雄考虑的是否太少了?


原则六:科技办公益。换而言之,如果社会捐赠(包括海外捐赠中)涉及到应急物资的,政府在统筹安排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集和分配,甚至进行征用;但是,如果捐赠的款项并非购买应急物资,例如捐赠的款项是为了用于疫情发生地的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社区疫情防治的宣传、医护人员的支持和资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的扶贫、医疗科研(例如疫苗研制)、公共卫生政策研究等,那么显然不在政府部门调集和征用之列。要求将捐赠中未涉及到应急物资的部分也统一“归集”到特定慈善组织或者机构的做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而这么复杂的工作背后,势必需要一个高效的基于IT和互联网的“中台系统”,利用多种科技手段办公益也势在必行。



以上六个原则也是上图所示的“公益慈善生态改革建议原则”,这些原则仅仅作为我们粗浅的建议,具体如何落地,还需要对此形成广泛的讨论和专家论证,并最终达成共识。


退一步讲,如果这个共识凝聚的过程,形成了很好的对话和良性互动机制,无论是从公众角度,还是政府角度,更包括红十字会为代表的公益慈善组织角度,都将获得一种体制性解放,行业大发展会很快出现。


“对话”和“构建公共公益慈善空间”,这是我们需要向西方专业公益慈善组织学习的思维逻辑。


 三、反思思辨与战略设想


由此,最后我们来复盘反思武汉红十字会舆论风潮的整个过程,更有很多深层次的反思。


国家部门1月26日发布《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倡导各级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但细节规定“慈善组织为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款物,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接收,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服从湖北省、武汉市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应该说这个定位注定给武汉红十字会等公益慈善系统带来系统挑战。


资深业内人士反复指出:今天出现的问题,其实已经多次出现,特别是在省一级非核心省份,这样的事情在哪里都会出现。而公益人、评论人韩青对此评论:“早在中国扶贫基金会的支持下,朱健刚、郭虹等公益学者已经对汶川地震中NGO的作用做了充分研究”。其研究内容就是如何通过NGO协作完成灾难救援,但遗憾的是,这一宝贵的经验并没有传承下来。


武汉疫情来临之后,武汉相关部门的公告都是强调依法有序参与救灾,应该说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这个工作很难苛求他们过于细致完美。但指示根本没有提及如何让民间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的都是空洞“要求”,也没有完整的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方法。


好像是一夜回到“解放前”,中国公益慈善行业积累了40年的经验和教训并没有被吸取。大战来临,先绑住了自己的一个手臂。


落实到具体红会工作人员的执行层面,这注定不能完全用道德问题来解释,道德审判从某种程度是我们每个人都在推卸责任。对比一看,在社会实践中道德要求的作用往往是在宏观上纠偏,比如教育行业道德要求高,但腐败也很严重,高尚的教师队伍也需要监督和制约。


不过由于教育行业做增量,道德下坡就被掩盖了。医疗行业由于不一定做增量,有博弈和短缺问题,向好预期差,所以就差一些。慈善行业特别是危机慈善本身就是无限预期,红会形象堪塌容易发生,这三个行业的横向对比其实很说明问题,道德问题并不是问题的实质。显然,这背后的辩证思考空间很大。


如果我们再跨越历史找到目前公益慈善组织“指令性压迫管理”带来的负面效果,不妨从中国历史中找到经验和教训。有这样一个故事:汉代时有一个“沉命法”律条,规定太守以下大小官吏对辖区内的农民起义不能及时发觉镇压者处死。这个法律很像目前武汉政府甚至公众对于武汉红会的预期,就是摆平事情,没有指导的无限责任,但结果必然导致主动性丧失,由于缺少专业指引产生系统性崩溃。


更确切的说:武汉红十字会表现出来的问题,表面上看是执行力问题,而实质即是机制问题,也是专业性问题,更包括应急救援体系能力建设的问题。目前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有可能因为改革滞后陷入了恶性循环,缺少长期思维的教条,正在迫切的需求下压制系统扭曲,并发酵矛盾。


对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强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要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会议特别强调了创新。


而具体落实这些注定需要更加系统的多层次公益慈善事业的构建思路,访谈中和本文创作团队写作中,我们试着抛砖引玉系统思考了这个构建设想,包括:国家战略设计、慈善公益专业机构建设、公益慈善专业组织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和个人主体指引规则。我们尤其借鉴优秀科技互联网公司的“中台管理”思路设计了公益慈善中台调度系统的大逻辑。如下图:



 多层次公益慈善事业的构建设想立足于:市场化、社会化,并通过公益慈善的互联网中台管控形成行政职能与社会需求的对接。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注定需要多主体协同的战略格局,同时通过有穿透力的法律、法规完善系统合规管理,推动生态系统自然向优进化。


希望我们从商业角度的他山之石,能为眼前中国公益慈善系统的改革起到一点点参考借鉴作用。思考难免有偏颇之处,请谅解。希望激发更多人从挖掘问题开始寻找建设性的解决办法。红十字会事业关系到我们所有人要构建一个什么样的文明,什么样的国家,这是值得我们深入的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最后,为祝福武汉,祝福大湖北,也期待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尽快开启新时代!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周掌柜(ID:zhouzhanggui525),作者:周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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