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阅文的阵痛期
2020-05-08 07:37

新阅文的阵痛期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骨朵网络影视(ID:guduowlj),作者:谷雨、夏天,头图来源:IC photo,图为2018阅文超级IP风云盛典现场


4月27日,网文巨头阅文宣布换帅。


曾经叱咤网文江湖十几载的传奇人物、阅文首席执行官吴文辉宣布荣退,这次和他一同退出的,还有其他多位高管人员。阅文集团管理团队开始调整,现任腾讯集团副总裁、腾讯影业首席执行官、新将程武上任,新旧团队交替。


阅文换帅也被外界看做是网文生态向IP生态的全面变革。而就在换帅后不久,一起“霸王合同”事件,彻底将阅文推向风口浪尖。裹挟在其中的问题开始变得复杂,资本介入内容之后,网文领域与文创资本融合的阵痛凸显。


5月6日下午,阅文发布《明辨虚实,理性发声》的辟谣文章,对网络上传的“全盘免费”、“新合同推出,知名作家断更”、“侵吞去世作家收益”、“作者没有著作权”等相关问题一一进行回应,骨朵随即也采访了阅文方人员,部分核心问题获得回应。



这背后,体现的是网文平台变现与IP影视化长久以来的矛盾,平台与作者各自的生存困境曝露,而当下闹得沸沸扬扬的“霸王合同”事件无疑是一场加速剂。


新旧合同纠纷根源究竟在哪儿?网文作者们究竟在愤怒什么?这一次事件暴露了平台与作者双方的哪些窘境与难题?网文生态的下一步又要怎么走?在与作者、阅文方、律师方、行业资深人士的对话中,答案正在清晰。


阅文“新合同”事件始末,纠纷根源究竟在哪儿?


阅文高管变动这已经足够引发行业的关注,而在程武上任第二天,一纸不平等“新条约”的露面,便很容易让人直接与新官上任三把火联系起来。810万网文作者揭竿而起的剧目就这样自然而然地上演了。


在“新合同”中,11.1条款有“聘请”字眼,又表示不是雇佣关系,被质疑为将平台与作者的合约关系转化为委托创作关系,在剥夺作者著作权;5.4条款中阅文方开拓新型销售模式,有权让作品在集团渠道中供用户免费阅读,被视为影响作者的付费阅读收益;6.9条款中表示,是扣除运营成本后的“净收益”分成给作者,而所谓的“净收益”,存在为负数的可能,除此之外,还有“阅文有权运营作者的各种社交账号”的声音传出,这些条款及解读都是此次争议的焦点。


一石激起千层浪,阅文方的回应也没能阻止事态蔓延。在5月3日,阅文通过官方账号发布系列“恳谈会”安排,并把时间确定在了5月6日。不过,在恳谈会将要开始的前几个小时,在5月5日晚,网文作者们“揭竿而起”,呼吁大家团结在一起停止码字,55断更节由此诞生。



此次口诛笔伐的焦点共有三个,新合同究竟与程武的上任、吴文辉的离职有没有关系?备受争议的免费阅读模式最终会不会断掉网文作者的生存根基?以及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无论是从合同露面的时间还是官方与作者的反馈来看,该合同确切的初露面时间是在2019年9月。那时吴文辉并没有离职,显然这并不是阅文在高管换帅之后开启的炮火。


对于另一个舆论发酵点——免费阅读,阅文方对骨朵做出了具体解释,“我们一直是以VIP付费模式为主,内容库本来就存在很多免费内容,起点APP本来就存在免费阅读的内容,这不是新东西。”按照目前阅文现行的规定来看,付费内容依旧占据绝大部分,而一些入门级或者买断的作品,则会采取免费模式,与平台分层运营有关。


不过,在备受争议的著作权问题上,无论是在恳谈会上的回复,还是骨朵再次询问阅文,回答则都相对模糊。在官方回应里,未来会提供多版本合同供不同作者选择,对授权权限分级,但对于再具体的细节,高层还在商议,目前暂时回答不了。


但无论是新还是旧,不难发现,从网络文学诞生之初,这里面的规则就一直不甚明朗,作者对于平台的不平等条约也已经积怨已久。从4月28日网传“新合同”的流出到“55断更节”,再到恳谈会,该事件仍未停歇。


作者被高度挤压的生存空间,不平等条约一直存在


“起点的合同一直很霸王条款”,在阅文方还未正式澄清新合同出现时间之前,骨朵从网文作者方了解到,阅文“换帅”之前新合同就已经出现并执行。而这次争议最大的版权年限上,在其2015年签订的合同中,就已经明确规定,平台获得独家授权期限是“自签署之日起至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止”。


按照现行的著作权法的规定来讲,作者的财产权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在这之后,版权变为公版。这也就意味着,与阅文签约后,创作者的版权就一直难掌握在自己手中。据了解,在平台与作者签订的合约里,分为“全约”与“作品约”。在全约中,作者在网站上连载,网站会规定年限,例如五年,在这五年之内,作者只能独家在该平台上进行连载,所有版权交由平台代理授权处理。作品约,为单部作品的签约,对哪些版权交由平台处理会明确规定。


2017年,《余罪》原著作者常舒欣就遭到阅文起诉。从阅文跳槽至掌阅,由于此前与平台签约的是“作者”,即全约,而不是作品约,其与阅文签订的《独家授权合同》有法律效力,一审二审均判败诉。


从本世纪初至今,作者与网文平台签订的合约历经了不同阶段的发展,从最早的“电子版权销售分成协议”到“全版权买断合同”、 “委托创作协议”、 “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等,形式多样,不一而足。



据网络作家徐公子胜治在微博上梳理的历年网文合约的变化及趋势。最早的电子版权销售分成协议,作者与网站约定将作品放在网站上连载并销售分成,当时的合约期限通常为五年,只针对电子版权,不涉及其他。


后为争夺创作者,期间出现溢价“全版权买断合约”,又由于全版权买断的缺陷显而易见,后来又推出“保底分成合约”,“部分版权买断合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为起点推出的“电子版权买断加其他版权分成”合约,即网站买断电子版权,其他形式的版权转让收入按约定的比例分成。


在十几年的变迁中,电子版权未发生大变化,而其他版权年限与分成,在网文发展中渐次增添了新条款。随着平台话语权越来越强势,“全版权买断合约”中对作者的要求,正不断被移植到分成合约中,而平台却不用支付相应的对价。



2015年对于网络文学而言是关键的一年。《花千骨》等网文IP改编爆火,IP全版权开发的价值被越来越多人知晓,各网文平台对于作品的版权年限要求,也在加长。


“像我们知道的,某些平台在2015、2016年之前,合约到期之后只会把电子版权(网络信息传播权)再迁回平台,剩下的都会交由作者自己处理。但是在2016年之后,这种现象也就没有了。”有业内人士向骨朵透露,IP热让平台和作者签订合约时,就把版权年限拉很长,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乃至现在的“死后五十年”。


“从目前网传的阅文新合同来看,其在形式上属于著作权授权许可合同。但是从实质上看,如果作者将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内独家许可给平台,就相当于把著作权‘转让’给了平台。”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天泽娱乐法创始人郑小强律师对骨朵解释道。


这看似不合理,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者与网文平台签订的合约,虽然类型难以界定,但是如果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与其他依法订立的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但备受争议的“聘请”字眼,让网文作者们有了创作的作品与平台变为“委托创作关系”的疑虑,“阅文与作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名为《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根据名称和内容来看,该协议仍是乙方对其所创作的文学作品授权给甲方的约定,并不会因为协议中的某个字眼的使用而改变了整个合同的性质。”郑小强律师表示,这一合同,是作者自主创作后在阅文平台上发表并将作品授权给平台使用的法律关系。


可以确定的是,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属于委托创作的法律范畴


网文模式 or IP模式,会员时代下的资本难题


此前网传阅文原掌舵人吴文辉因为和新管理团队理念不合,是因为“付费阅读还是免费阅读”之争,阅文工作人员在接受骨朵采访时明确否定了这一说法,“是假的。”具体实际原因则未明确回应。


“现在舆情很汹涌”,据她透露,目前各方都是谨慎的。高层正在听取各方声音,制定合理策略,而网友质疑的此次恳谈会没有公布参与作家名单,是因为参会作家同样有所顾虑。或没有参加55断更节,或保持中立未发声,参加恳谈会一旦结果不能让外界满意,就极易被视为“招安”。


特殊时期遇上的敏感事件,让现在的阅文进入了忙碌时刻,这几天一直回应网络上传出的各种信息。5月3日阅文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阅文作家系列恳谈会和调研的安排》的事件解决安排,文章里阅文首先强调作家是阅文平台的根基。紧接着表示,“现在大家的意见和批评并非一日之寒,借此能了解到大家真实的心声,是非常重要的收获。”新领导程武也在朋友圈中进行了回应。


程武在朋友圈中的回应


冰冻非一日之寒,对于阅文来说,这家网文领域的巨掣,面临其自身的发展困境。一方面是网文行业长久以来的版权乱象,平台的绝对话语权,造就作者和平台之间积压已久的矛盾集中爆发;另外一方面,是一直主张付费阅读模式的网文平台在免费模式的上的探索上面临的取舍问题,即究竟是要“网文模式”还是“IP模式”?


吴文辉在卸任阅文大管家时,曾在公司内部信上提到了阅文未来的路径,表示接下来阅文需要抱持一种开放和决心,“通过更彻底的管理转变,推动阅文在业务创新、技术突破、IP构建、生态构建等方面,迈上新台阶。”新管理团队进入,瞄准IP,几乎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实际上,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在线阅读业务收入同比减少了3.1%至37.1亿元,在总营收中的占比从76%跌至44.5%,平台的月付费用户下滑至980万。而其版权营收首次超过在线业务,占比53%,同比增长341%。


这种增长早显端倪,版权收入帮助平台实现高速上升,根据阅文2019年上半年财报显示,采用自主研发、版权销售、联合投资三种形式进行版权运用后,阅文改编近70余部网文作品,方向设计电影、游戏、电视剧等方面,实现营收达到12.2亿,同比增长了280.3%。


以“网红经济”、“圈层流量”为关键词,网生内容正处于付费时代,对于阅文而言,这家联动上游内容端、下游制作端的头部网文公司,已经看到了在线业务的困局,这个时候版权开发显然是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背靠阅文集团,网文IP化发展如火如荼,参照去年爆款作品《庆余年》的IP变现模式,超前点播成为视频常态,为平台带巨额收入。


若以“庆余年模式”为样本,阅文成为整个腾讯系的内容源头,全产业链模式将被打通,这个时候免费模式势必是必然。然而网文和IP是两种不同的模式,网文依赖的作者和用户,而IP化需要的则是影响力,免费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用户拉新,但势必会影响作者权益。


透明化、具体步骤,阅文的免费模式该如何实行?


关于付费和免费模式,阅文集团新任总裁侯晓楠在昨天的恳谈会上坦言,“目前关于免费阅读的机制还在讨论中。付费阅读肯定要继续巩固并且做大,而未来在考虑免费模式时,也会有明确的作家收益。同时,需要为付费和免费规划不同的作品内容库,匹配不同的产品渠道及对应的收益体系。当然,无论哪种模式,都由作家自主选择。”


实际上,在阅文的最新版合同里的第6.9条则涉及了IP化后的作者平台权益问题:


即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6/3. 8/3.9/3. 10款授权,转授权第三方行使协议作品第3.6/3. 8/3.9/3. 10款授权权利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本款所述甲方所得净收益仅指甲方将协议作品相关著作权转授权给第三方而获得的授权费用。除此以外,甲方行使协议作品第3.6/3. 8/3.9/3. 10款授权权利并产生收益的,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而作家们的疑虑在在于,如何界定第三方公司,阅文背靠腾讯系,囊括新丽传媒、腾讯动漫等,所谓的第三方,是否就不囊括腾讯旗下的公司?合同中的第三方是如何界定?阅文方在昨天的恳谈会上表示,作品交由腾讯旗下公司开发,不会出现左手倒右手、低价甚至免费授权的情况,这样做无疑于自毁长城,没有作家愿意在平台上写作。



骨朵采访专业律师郑小强则表示,如果这份新合同中对此没有特别约定,应当理解为除了合同签约主体以外,其他均为合同外第三方。也就是说,如果阅文平台将某部小说的改编权授权给腾讯动漫,由其进行改编并形成相应动漫作品的,那么腾讯动漫应当就此向阅文平台支付相应版权使用费,而由此带来的版权收益,作者可以根据协议约定参与分配。


“尽管这些合作方可以被认定为第三方,但在具体的版权运作过程中,作者对于版权授权报价是没有发言权的,因此,平台所属的集团内部相互授权所产生的版权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受到集团的把控和调整,这一点上对作者仍是不利的。”郑小强补充道。实际上,作为上市公司阅文受审计监督,与新丽、腾讯动漫不是同一主体,新丽、腾讯动漫等与阅文有深度关系的公司,自然就属于第三方。


至于对付费和免费模式的考量上,对于为什么坚持免费阅读的探索,以及免费阅读的相关收益对作者也会有保障等相关问题,阅文方回应骨朵,意在“做大整个盘子。我们一直是VIP付费模式为主,内容库本来就存在很多免费内容,这不是新东西”。


之所以要进行免费模式,是阅文对内容做分层运营,在考虑更分层化精细运营。就阅文现行的模式而言,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主要内容还是付费,免费是入门级的,或者是买断进行。


“免费会做,但有前提”,她明确了3点条件,即厘清内容库、统一价格体系和渠道体系以及作家本人同意,“这和头部、中腰部没有关系。对于好的内容的付费热情,不会因为有免费存在而消失的。”也就是说免费内容分级化势必会进行。


至于在新模式、新规则的建立中,如何做到透明化和量化?她坦诚,阅文是一家上市公司,受审计和政府、港交所监督,肯定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模式,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骨朵网络影视(ID:guduowlj),作者:谷雨、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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