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仁国被判无期:执掌茅台17年,受贿超1.1亿元
2021-09-25 08:22

袁仁国被判无期:执掌茅台17年,受贿超1.1亿元

贵州茅台的业绩崛起和市值登顶,均发生在袁仁国执掌茅台的十几年间。但他也利用巨大的经营决策权,大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读数一帜(ID:dushuyizhi007),作者:张建锋,原文标题:《袁仁国一审被判无期,曾年薪13.4万元,受贿超1.1亿元》,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涉嫌受贿案,有了最新进展。


2021年9月23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袁仁国受贿案,对被告人袁仁国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袁仁国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袁仁国受贿205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财经》曾率先报道袁仁国深陷被查漩涡一事。2019年5月22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贵州茅台(600519.SH)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双开。次日,人民日报发布消息称,日前,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袁仁国作出逮捕决定。


据报道,除自己收钱外,袁仁国还放任家人、亲戚及身边人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利,其妻子、儿女、堂弟、远房侄子等,甚至家中保姆、司机,都在袁仁国的帮助下以酒谋私获得巨额利益。


1956年10月出生的袁仁国,担任贵州茅台董事长17年,于2018年5月卸任。市场人士对其在茅台任职期间工作的评价,有功也有过。


“茅台在2016年之前的公关、营销和销售体系建设,以及品牌力的持续拉升,客观说主要是袁的功劳。”白酒专家、中原基金大消费产业执行合伙人晋育锋对《财经》记者表示,茅台酒产能(不含系列酒)从破万吨后,到3万吨再到5万吨,也都是在袁的任上完成的,整体来说,这几项主要工作,为千亿营收、万亿市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至于过失,不便评价,以官方通报为准。”


一、执掌茅台17年


在酒业同行看来,贵州茅台的崛起,与袁仁国掌舵时的经营策略密不可分。


从2000年的营业收入不及五粮液的三分之一,到2017年全球最高市值白酒公司,袁仁国执掌时期,成就了贵州茅台在沪深两市成为第一高价股。


资料显示,袁仁国1956年出生于“国酒之都”贵州仁怀,先后任职过贵州茅台酒厂办公室主任、制酒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等职位。


  • 1991年,在茅台酒历史上是重要的一年。当年,贵州茅台酒厂升格为副厅级单位。这一年3月,贵州省委调整充实了茅台酒厂的领导班子,袁仁国提任副厂长,分管经营。


  • 1996年12月至1998年5月,袁仁国任茅台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 1997年下半年开始,突如其来的一场亚洲金融风暴,加上山西省的朔州假酒案,让整个白酒行业陷入困境。


  • 1998年初的春节,白酒行业原本车水马龙的繁荣景象,变成了“门可罗雀”。当年5月,贵州省委再次调整茅台领导班子,袁仁国被提任茅台集团总经理。


  • 2000年12月起,袁仁国任贵州茅台董事长,兼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年薪13.4万元。贵州茅台进入袁仁国时代。


  • 2001年8月27日,贵州茅台正式登陆上交所。至2008年,公司进入快速发展期。


期间,在袁仁国的掌舵下,贵州茅台聚焦茅台酒和系列酒,公司收入大幅增加。2008年,贵州茅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2.42亿元、37.99亿元,超过同期五粮液的79.33亿元、18.11亿元,正式奠定了其国内白酒龙头的地位。


行业内的率先培育民间消费群集及控量保价等措施,让贵州茅台的业绩在2013年至2014年的白酒调整期仍较为可观。


Wind数据显示,2017年,贵州茅台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分别为610.63亿元、290.06亿元,远超当期五粮液(000858.SZ)的301.87亿元、100.86亿元的数据。当期,贵州茅台净利润超五粮液、洋河股份(002304.SZ)、泸州老窖(000568.SZ)三家该数据总额。


在晋育锋看来,自2006年直至2018年初的茅台酒多次涨价也是袁主导下的决策。“这一系列决策,不仅有力地推动了茅台营收和利润、股价和市值的持续大幅增长,也在此过程中各项经济指标全面超越第二代白酒老大五粮液,成为新一代白酒霸主和高端白酒价格标杆,同时更因多次涨价,为千元以下价格带的其他品牌腾出了足够的涨价空间。”


随着业绩持续提升,自2016年此轮白酒复苏后,贵州茅台股价连创新高,接连突破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大关,成为两市第一高价股。


期间,贵州茅台现金分红金额巨大,但送红股数、转增股却很少。


《财经》记者统计发现,2007年至2017年,贵州茅台仅在2010年、2013年、2014年度进行每10股送红1股,其余年份并无送红、转增股。但在现金分红方面,在2013年至2017年分红年度中,贵州茅台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分别为43.74元、43.74元、61.71元、67.87元、109.99元,现金分红的数额分别为45.41亿元、49.95亿元、77.52亿元、85.26亿元、138.17亿元。


“袁仁国在股东大会上与投资者交流较少,稍显沉默。”一位机构投资者曾对《财经》记者表示,但其对白酒市场趋势判断还是比较准确。


二、非法收受钱财


袁仁国任期内,造就了茅台酒的辉煌,成就了贵州茅台“白酒一哥”的江湖地位,但其也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受贿。


拥有“贵州省十大杰出青年”“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等多个光环的袁仁国,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茅台集团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2019年6月,袁仁国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月27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查,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


大搞“家族式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2006年以来,茅台集团在产品营销中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上轮白酒黄金十年及2016年白酒复苏以来,茅台酒终端价格高涨,该产品出厂价远低于终端价的空间,让经销商渠道有了丰厚的利润。


在茅台酒一瓶难求的背景下,只要拥有茅台酒专卖店、经销商资格或批条,不用经营管理,转手就能获取巨额财富,部分人员借此获利。


经查,贵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王晓光违规公款喝茅台,其本人或和家人通过大肆收受、变卖茅台酒,利用职权低价购买、高价倒卖茅台酒,获取茅台酒专营资格、开设茅台酒专卖店等方式,大发“酒财”。


已被查处的甘肃省委原书记、曾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的王三运,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等,都存在靠酒吃酒、以酒谋利问题。


据悉,自2018年下半年起,贵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全省共取消514家经销商通过违规违纪违法审批取得的茅台酒经营权。


作为茅台曾经的掌舵人,袁仁国亦利用其职位便利进行权钱交易。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8月20日的报道,揭示了袁仁国受贿的细节。袁仁国在担任茅台集团领导期间,奉行“我的地盘就应该我说了算”,把茅台酒各项审批权牢牢抓在手中,使其成为自家的摇钱树,批专卖店收钱、批经销商收钱、拆分经营权收钱、批条卖酒收钱……办公室、家中、医院、宾馆、餐厅、停车场等,都是其权钱交易的场所。


袁仁国长期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攀附权贵、搞政治投机的工具,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为王三运、王晓光等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获得茅台酒经营权提供帮助,并长期主动关照他们的经营。


为了得到王晓光的庇护,袁仁国为王晓光及其亲属批了4家茅台酒专卖店,并经常主动为其增加销售指标。袁仁国打算帮助弟弟调入药监系统工作,就给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董穗生办理了茅台酒专卖店。


调查发现,与袁仁国有关的“关系店”信息高达数百条,既涉及中管干部、省管干部,也涉及不少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茅台酒厂所在地的仁怀市,参与茅台酒经营的124名干部中,不少人利用亲戚、裙带关系,通过袁仁国或其妻获取经营权。


《财经》记者注意到,自袁仁国被“双开”之后,已有多位茅台集团及其子公司管理人员被查。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2021年6月消息显示,经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处原一级管理员张连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连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和其他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1994年8月至2020年11月,张连钊历任贵州茅台酒厂财务处会计,北京茅台贸易公司会计、副经理、经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片区副经理、经理、北京大区经理,茅台集团总经理助理、北京分公司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一级管理员等职位。


根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2020年11月消息,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茅台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明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明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资料显示,2001年2月至2017年1月,李明灿历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经理、茅台集团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副总经理、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读数一帜(ID:dushuyizhi007),作者:张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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