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做智能电视回避不了三道槛
2012-10-24 09:44

小米做智能电视回避不了三道槛

小米放出进军智能电视(或机顶盒)的消息,让智能电视这个话题再次进入了IT媒体的视野。要说这个领域在IT和互联网圈子里一直属于边缘地带,远没有做手机和应用的风光,而且大家听得比较多的Google tv/Apple tv/联想tv在国内都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偶尔升级了才出来冒个泡。

但全球范围内,OTT智能电视并不乏运营成功的企业和产品,比较典型的有美国的Netflix和Roku。Netflix只做软件平台,靠移植到其他的硬件设备上(如XBOX, PS3, ROKU等)来提供服务。Netflix成功的关键,除了多平台的统一体验之外,更重要的是它整合了大量的影片资源。Netflix前身是一家DVD租赁公司,在与好莱坞等内容提供商的合作方面有悠久的历史。而ROKU虽然看起来是一个做智能机顶盒的公司,其实硬件也是找台湾人代工的。ROKU的卖点,就是它内置的海量内容和应用。比如ROKU用户可以通过Netflix看电影,通过Pandora听音乐,还有Hulu, HBO, AMAZON等多个应用,可以说集成了大量的内容资源,而最低售价仅49美金。Roku成功的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内容提供商的销售通路。

回过头来看国内智能电视企业的出身。大致有四类:

1)电视机厂。依靠电视机的销售渠道和之前积累的品牌推广智能电视,直接在电视机里集成一块智能主板,多为Android系统。

2)高清播放机厂。将传统的高清播放机进一步演进为具备联网功能,可以播放网络视频的智能机顶盒。利用已有的卖场渠道、网络渠道,仍然以播放器的名义销售。这类企业有美如画、迪优美特等。

3)视频网站。典型的有乐视,自己推出了LeTV和乐视机顶盒,绑定自家的内容。另外像腾讯视频,采用合作的方式与TCL推出的冰激凌智能屏。

4) 山寨小厂。利用Android平板电脑或者是高端机顶盒的解决方案,山寨界推出了大量的智能机顶盒,良莠不齐,最低售价也就人民币200左右。

在国内做智能电视,要解决牌照、渠道和内容三个问题。

牌照问题。广电总局2011年18号文有明确规定,首先智能电视不能涉及直播的业务。第二智能电视上的视频播出平台必须有牌照(只有8张牌照,包括CNTV/百视通/华数...)。但是由于电视机、高清播放机的制造和销售渠道都不在广电总局管辖范围内,因此出现了很多打擦边球的现象。处于半失控状态。乐视网在被总局敲打过多次以后,最终是挂了CNTV的牌照才敢光明正大的卖机顶盒。小米打算怎么做?要想没有政策风险,就得交买路钱。

渠道问题。抛开有线电视网这个渠道,智能电视设备想要进入千家万户,只有利用家电卖场、电子卖场、网络销售这几种方式。前两者是电视机厂家和播放器厂家所擅长的,而后者是“雷布斯”信心满满的地盘。

内容问题。这其实是最大的问题。要想取得成功,必须集成丰富的内容资源。小米可能会利用多看的视频资源,直接链接到几个视频网站。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先不说多看电视是否存在盗链的情况,即使这些视频都是有授权的,视频网站的利益如何体现?如果是收费视频,大家需要谈一个分成的模式;如果是免费的视频,那是否也要先播45秒的广告?总之,内容不在小米手里,商业上的拓展与合作就非常重要了。这也是做电视与做手机不同的地方。当然小米可以说我就做一个裸机,让用户自己去找第三方的应用。问题在于目前适用于电视屏幕+遥控器操作的应用还非常稀少,这种模式未必走得通。

相对于已经蓬勃发展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电视屏幕仍然是一块尚待发掘的金矿。不管是内容的展现方式,还是人机交互的体验(遥控器),都还没有找到令人眼前一亮的解决方案。究其原因还是电视屏幕背后的产业链更为成熟,改造起来难度自然更大。无论小米的策略如何,成败与否,都将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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