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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声明称与“屈臣氏饮料(天津)有限公司”无关。

7月6日,屈臣氏食品饮料在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屈臣氏饮料(天津)有限公司”并非我司关联企业的声明》显示,“巴荔”苏打气泡水产品上标识的“屈臣氏饮料(天津)有限公司”并非屈臣氏关联企业,屈臣氏从未委托过该公司生产或销售屈臣氏产品,亦从未授权其使用屈臣氏商号或商标“屈臣氏”从事任何生产或营销活动。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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