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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通报撤回女辅警敲诈案判决书: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3月11日,江苏连云港”女辅警和多名公务员发生不正当关系敲诈案“引发关注。判决书显示,1994年出生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女性辅警许某,于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

目前,许某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3月12日,灌南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许艳敲诈勒索一案刑事判决书从网上撤回的情况说明,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via 青蕉视频)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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