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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2死3伤案受害者家属发声:嫌犯有故意伤害犯罪前科,我们不是村霸。

10月14日,九派新闻从家属处获悉,目前一位伤者已转到普通病房,两位伤者还在ICU,尚未脱离生命危险。虚岁10岁的伤者惨遭断掌,喉咙气管断裂,肩胛骨骨折等,老人情况也很不乐观。

公开报道显示,嫌犯欧某中与周围三家有土地纠纷,争议面积分别约为100平米,11-12平米,10平米。其中,与受害人家的争议面积是10平米。

家属否认是网上所传说的村霸,称家里既无政治背景,也无经济实力。“凭两个七八十岁的老人,一个女人,一个虚岁十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当村霸?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干出这种伤天害理,惨无人道的事,怎么可能是老实人,这是一个杀人犯。”

此外,一份1991年莆田县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截图,其中写道,被告人欧某忠,男,二十二岁,汉族,务农,住本县平海乡上林村。因故意伤害,于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逮捕,现取保候审在家。经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认为,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日上午,被告人欧某忠、欧某闪、欧某宝、张某芬在自诉人欧某春家门前,因双方争议一块田地引起争吵时,被告人欧某忠用钢钎打伤自诉人的右手致骨折。

【原文】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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