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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牛向天丝索赔37亿广告费一审驳回,将继续上诉。

此前,红牛品牌在中国的实际运营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将红牛品牌所有者、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泰国天丝”)告上法庭,诉讼请求主要包括:1、请求法院确认中国红牛“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2、要求因商标成功而获得巨大利益的泰国天丝承担37.5亿元的广告费。

中国红牛认为,天丝从未对红牛品牌在中国的经营做出任何实质性贡献,却坐享并企图独享红牛品牌的收益,理所应当合理承担广告宣传的费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1月25日作出判决,并未支持中国红牛的诉讼请求。法院要求中国红牛独立承担近2000万元的诉讼费。对此,中国红牛宣布将继续上诉。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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