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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GDP攀比永远无法停止?
2019-01-23 10:00

为什么GDP攀比永远无法停止?

文章所属专栏 财富收割机:中国财政两千年

虎嗅注:本文是虎嗅精选专栏《财富收割机:中国财政两千年》的第20篇内容。本期继续详细分析宋代的财经情况。历史上,宋代的社会经济制度已经进化得相对成熟了,无论是宏观经济,还是金融、货币体系,都演化出复杂的一套规则。


这一切都源自宋代是一个继承性的朝代,继承了从唐五代以来庞大的官僚阶层。为了养活官员队伍,增加财政收入,宋代进行了各种姿势的改革。最著名的要数上期提到的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遗憾的是,从王安石主持变法开始一直持续到宋代晚期,党派斗争、形式主义、GDP攀比等问题改变了好的初衷。宋代在变来变去的政策和风向中,歪歪扭扭地走向了衰亡。


官买官卖遍天下


在宋代,食盐专卖制度是这样安排的:全国划分成若干区域,每个区域内有一个食盐产区,而这个产区的盐只能在本区域销售,否则就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宋代的这种做法一直流传到现在,即便盐税在现在的政府收入中已经占比很小。直到2014年,政府才取消了盐业专卖。


虽然宋代政府已经通过食盐专卖获得了大量的收益,但是到了宋仁宗初期,食盐专卖的收益却因为另一项临时措施的出现而打了折扣,这项临时措施和政府的运输能力不足有关。


为了应付运输问题,政府想出了一个主意:鼓励商人往边疆运输粮食。


淳化四年(公元993年),由于边关粮草吃紧,宋太宗请求大商人帮助政府把粮食运送到边防,当边关守将接收了商人运来的粮草之后,就开一张证明,载明捐赠物资价值多少钱,由商人将这张证明带回京师,政府把钱款划拨给商人。


商人之所以愿意接受政府的条件,是因为边关守将会把粮食的价格尽量高估,留给商人一定的利润空间。另外,政府为了激发商人的积极性,还规定商人结款时可以不要现钱,而要一些政府垄断的商品,最初主要是茶叶。垄断商品的价值更高,也更受欢迎。


到了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宋仁宗规定商人可以向政府要现钱,也可以要求政府支付茶叶、香药、象牙或者盐、白矾等紧俏物资。从此,盐进入了商人们的换购清单,政府不得不允许商人参与盐业的垄断经营。


然而,这种办法却让商人钻了空子。由于粮食的价格被高估,商人可以用较少的粮食换得较多的专卖品,更有甚时,商人往边关运送一束草,就可以获得十二斤十一两的高质量颗盐。并且,商人运输的货物质量并没有保证,常常是劣质的。更严重的是,随着商人手中的专卖品越来越多,政府无法任意抬高专卖品的价格了。随着专卖品价格的降低,中央财政收入减少了。官员们纷纷检讨,认为这个临时性的做法对政府财政的影响弊大于利。


太常博士范祥发行了一种叫作盐钞的证券,同时不再让商人向边关运输粮食物资,而是让商人直接向边关运输现钱,按照当地市价购买物资。这样一来,成本竟然比让商人们运输物资要便宜得多。简单地说,以前边关粮草是政府安排统购统销,价格高昂,质量低劣,后来改为公开招标,价格反而便宜下来了。


商人向边关输送钱币,又能获得什么样的利益呢?


守将收到钱款后,会将相应数量的盐钞交给商人。商人持盐钞直接到盐产地(盐池)去提盐,再到指定地区卖盐。政府不再负责盐的运输,而交由商人自己负责。


商人不需要再跑到京师,而是直接去盐产地,也不能再要求犀牛角、象牙等东西,只能换盐,政府的负担减轻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人亏本,盐在宋代是抢手货,商人都乐于收购。范祥想通过改革造成双赢的局面。


一开始,盐钞制度就遭到了抵制。抵制范祥的大都是大商人。在商人和官员的联合抵制下,皇帝让时任三司户部副使的包拯前往调查。铁面无私的包青天经过研究,得出结论:商人和官员反对,是因为他们钻空子的机会少了,但是实行盐钞制度,政府的财政浪费会大大减少,而利润相应增加,这项政策对政府是有利的。


包拯的报告让盐钞得以继续。


事实证明,盐钞的实行的确给政府带来了更多的收入。到了皇祐初年(公元1049年),盐钞收入已经达到了二百二十一万,四年后稳定在二百一十五万,这四年的总收入比之前六年的总收入还多六十八万。


更重要的是,以前政府还要支出一部分钱给商人,感谢他们把物资送到了边关。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这笔支出就达到了六百四十七万,庆历六年也有四百八十万,由于商人不需要再到首都来领钱,这些钱都省下了。


根据记载,仅仅盐法一项,就已经满足了政府百分之八十的边疆军事开支。


范祥的改革让皇帝尝到了甜头,也看到了官卖制度可以带来很大的收益。宋代对盐业源头的垄断,就好像现代对于土地的垄断一样,会产生令人瞠目结舌的收益。现代的地方政府仅仅依靠卖地就能获得一半以上的财政收入,有的地方甚至可以达到百分之六七十,如果把土地抵押带来的金融效益计算在内,有的地方甚至能达到百分之八九十。而宋代将盐业票券化之后,也有着类似的效果。


但这种效果却是有代价的,因为盐钞的整个流程都只建立在百姓对盐的需求上,而这个需求毕竟是有限的,如果超额发行盐钞,就会形成巨大的泡沫,直到坍塌。


在实行盐钞制度之前,宋代政府甚至依靠强行摊派,规定每个人必须每年买多少盐。后来,政府不再强迫人民买盐了,但是又发行了太多的盐钞。只要商人给边关送去粮食和钱,政府就发盐钞,根本不在意是否超额。


到了宋神宗熙宁六年,民间实际的用盐量只有四十二万八千六百零一席盐(每席为一百一十六点五斤),而陕西边关发出的盐钞达九十万二千七百一十六席,已经超过实际用量的一倍。盐钞越来越不值钱。


人们以为太宗已经穷尽了专卖的能事,但这只是个开端。到了宋真宗时期,由于财政窟窿太大,盐酒的专卖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于是朝廷瞄准了茶、矾、香等一切可能产生垄断收益的商品,而专卖产生的利润也更加丰厚。


为了维持这种专卖制度,必须雇佣大量的人来运作,而这些人都需要财政养活。为了经营,官僚集团也变得更加庞大,这些官员在帮助政府盈利的同时,也在谋取私利。随着宋代专卖制度的盛行,民间的负担也更加沉重。


到最后,政府其实做了一笔亏本买卖,除了效率低下,还产生巨大的冗员,财政问题更加突出了。

宋仁宗死后,他的养子宋英宗有心改革却英年早逝,继而上台的宋神宗终于下决心面对财政危机,进行了历史上最著名的一次改革。


熙宁变法和元丰改制


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一场本该发生在现代议会上的激烈辩论出现在了神宗的朝堂上。辩论的双方是两个翰林学士司马光和王安石。


这一年,京师汴州接连发生地震,冀州一带出现了黄河决口,而河朔也发生了巨大的旱灾。为了救灾,政府花了不少钱,官员请求神宗在例行的南郊典礼中不要再颁发赏赐。按照规矩,典礼中皇帝应该给他的功臣们赏赐金帛财物。


宋神宗觉得有些过意不去,而翰林兼侍读学士司马光则赞同提议,认为为了救灾,需要节省其他开支。这时,翰林学士兼侍讲王安石却把话题引向另一个方向,于是这次讨论变成了财政思想的大辩论。


王安石认为,国用不足不是财政紧缩的理由,政府的正常开支不应该缩减。钱不够用,政府就应该积极理财,增加财政收入。


司马光则嘲笑对手:所谓的善于理财,不过是政府从民间搜刮的理由而已。


王安石不同意,认为善于理财并不是要从民间搜刮。其实,聪明的官员不需要增加民间税率,也可以达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做到国用充足。


司马光继续反驳:天下哪有这种道理?就产出了这么多的财物,不在政府手中,就在民间。所谓不剥夺民间财物,依靠理财生钱,只不过是汉代桑弘羊使用过的花招罢了。


双方你来我往,争议不已。我们现在已经无法还原争论的现场,而从《宋史》保留下的材料看,司马光的观点更有说服力。


但事实上,王安石的观点更能打动人。皇帝最后打了圆场,宣布作为个人,他赞成司马光的提法;但是作为皇帝,姑且按照王安石的意见去做。皇帝的态度已经预示了司马光和王安石的命运。


在这件事之前和之后,王安石与皇帝都有过密切的交流,他系统地向皇帝讲述了变法思想。争论过后的第二年,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启动了历史上最有名的熙宁变法。


王安石并不是一个典型的理财专家,而是一个怀有梦想,又缺乏实务经验的人。他自始至终相信,在帮助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可以发展民间经济。


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起,王安石推出了一系列的变法条文。主线只有一个:加强中央集权,利用政府的力量来指导和参与经济运营,搞活经济,从而获得更大的财政收入。


这个主线的唯一问题是:只要政府参与了具体的经济运营,整个市场的效率必然降低,从而造成经济的衰退。至于政府的财政增收,这的确可以做到,但这是以民间的损失为代价的。在王安石看来,这是一个把饼做大的变革,但实际上却是一场分饼大战,政府分得多了,民间必然分得少。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才能从更深层次上理解熙宁变法的失败。


这场变法之所以对未来影响深远,还在于王安石在集权过程中对于官制的破坏。


在熙宁变法之前,朝廷集中了一批优秀的大臣,比如欧阳修、韩琦、富弼、司马光、“三苏”等人,但这些人大都不认同王安石的变法。


司马光是典型的保守派,反对新法最甚。虽然他提不出立即见效的方法,但他极力反对新法,认为精减政府机构、减税才是王道。


司马光和王安石在争斗中都表现得很极端,为了让对方下台,不惜把反对者彻底打趴下。宋朝的官斗愈演愈烈,已经不再以是非为标准,变成了纯粹的拉帮结派。

 

从具体的条文上来讲,王安石变法的大部分内容都在以前的历史中出现过,并非他的原创。


王安石制定的均输法,是为了节省政府的运输能力,允许主管官员(发运使)更灵活地处置税收,比如将大米卖掉换成土特产,土特产的重量更轻,也就节省了运输能力。


这个做法出现在汉武帝时期,由著名的理财大臣桑弘羊提出。在汉代,这一做法就已经出现了问题:由于发运使权力太大,搅乱了市场,因此产生了囤积居奇、强买强卖等各种不法行为。


青苗法也是一项前人的制度,不过王安石将它的规模扩大了。可是,很不错的想法在执行的时候却必然失败。为什么?因为官僚效率的低下和粗暴。


一旦下达了额度指标,每年必须贷出去多少,收入利息多少,这个额度就必然被滥用。本来可能一百户农民只有五户需要贷款,但官僚系统的低效率却无法找到真正需要的这五户,反而抓到了另外的人,强行把钱贷给不需要的人,好赶快完成指标。到最后,地方政府执行青苗法就变成了强制贷款、强行收租,把额度指标完成了事。


这就像现在的GDP攀比,或者财政攀比一样,最终的成本都转嫁到了民间,而借贷的效率反而愈加低下。这也可以看出,变法的本质不是发展经济,而是增加财政收入。


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市易法上。政府想建立一个叫作市易务的机构,利用这个官方的交易平台来平抑物价,这样的做法在理论上是完善的。只有到了现代,人们进行过社会主义实践,才意识到其中的漏洞:官方主导的流通市场必定是一个“剪刀差”横生、低买高抛的好地方,最终会成为官僚企业和关系户大赚其钱的地方,不仅不会降低市场的波动性,反而会增加不确定性。


王安石的观点跨越了千年,被现代官员们继续采用。当现代的官员面对民众对抗拆迁时,也认为这是少数人不懂得发展的道理而做出的愚蠢举动。

 

王安石制定的政策,并非毫无可取之处,若干法律如果慢慢地实行,而不是一下子打包推出,是可以取得一定的成效的。


在王安石的改革中,最令人感到可惜的法律是免役法。在所有的法律中,免役法是最可能成功的一项。由于宋代有着繁重的劳役,已经给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特别是衙前和里正这两个差事,可以使人倾家荡产。


王安石制定这项法律,是想让人们缴纳一定的钱,获得免役,再用免役钱去雇佣劳役。这符合当时的需求,进行职业的分工和细化。从执行的情况来看,由于把户籍分成了五等,按照财富输钱,也将主要的出钱方锁定在了富人身上。最穷的人不需要纳税,而中间户也获得了足够的利益。


但随着两派争斗的升级,不管是王安石的改革派,还是司马光的保守派,都已经不单单站在政策本身的角度看问题。变法之争演变成了党争。


王安石下台后,新上台的司马光不顾大量的反对声,将免役法废除。变法留下的仅有的正面成果也消失了。


王安石下台之后,宋神宗的改革却并没有停止。王安石主持的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理财改革,但神宗却探索了另一条路:节省资金、提高行政效率的官僚改革。


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宋神宗在王安石党徒蔡确的帮助下,推出了著名的“元丰改制”,对于冗官问题做出调整。


在王安石变法的过程中,吏治问题已经十分严重。中央的法令在地方执行时总是失效或者变味;而官僚机构的重叠、牵制增多,皇帝无法进行有效的统治。


元丰改制的目的就是裁撤冗余机构,合并事权,提高效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皇帝整理了唐代的行政文件《唐六典》,对官制重新进行顶层设计,试图重建三省六部制的结构,将多余的官僚机构去掉,将政府管辖的事务重新装入六部的框架里。中央的权力又回归到宰相的手里。


而对财政机关而言,最主要的改革就是宋初形成的三司使权力下降,财政权力重新回归户部,由户部统一领导。


许多省、台、寺、监的临时性官员要么被裁撤,要么归并到正规的系统之中。为了避免官员任用过滥,中央还将官员纳入到一个二十五等的官阶,便于升迁和发放俸禄。


这次改革是朝代中期的皇帝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官僚干扰的一次尝试。但从实行初期,就带了极大的混乱。时间一长,各种冗官重新出现,依附在改革后的官场上。到了宋徽宗时代,已经看不到改革带来的任何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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