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蒙公司和淘宝阿里的仇与怨,这么了有错吗?
2015-02-08 14:10

迪蒙公司和淘宝阿里的仇与怨,这么了有错吗?

这两天挺忙的,好不容易坐下来看一眼《我是歌手》,结果一刷朋友圈,就看到损友剧透:淘汰古巨基,谭维维踢馆拿第一。唉,悬念一下子没了。


不过没关系,有意思的马上来了。朋友圈里还有这么一条消息,《声讨:杭州警察充当淘宝打手 跨省违法办案》。哇,大新闻!公权力私用、警察跨省违法办案!想不到在媒体对警方监督如此有力的深圳,竟然会有如此夸张的事情发生,真是难以想象。


这篇文章是一个叫“淘金地”的公号发布的,大致内容是说有警察将该公司的微信管理员和老板带走调查,理由是他们在微信文章里批评了淘宝阿里,而警察还对他们威胁恐吓,“淘宝阿里是一家上市公司和著名企业,你们是一家企业,你们不能在微信上批评他们卖假冒伪劣和侵权产品。你们是做企业的,你们没有这个权利,也不是你们的本分。你知道淘宝阿里的背景吗”,“像你们这样的企业,阿里分分钟弄死你们”,“我们没有时间跟你胡搅蛮缠,我们不听这些胡说八道,你如果不老实交代,我们马上把你拷走,带回杭州”……


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如果情况真如文章作者所说,那警察可真够笨的,公安机关的询问按规定会进行录音,文章作者可以去投诉。哦,等一下,询问还没结束,“很多媒体记者从四面八方赶来在门外等待”,杭州警方见状,“灰溜溜跑了”。


记者从四面八方赶来,这阵仗,看来这家公司和当地媒体的关系相当熟。网上一搜,发现“淘金地”隶属深圳迪蒙网络科技公司。该公司董事长向隽曾任中国新闻社深圳支社记者、社长10余年,2005年3月辞职下海,2007年9月投资5000多万元创办淘金地。这是记者转型的楷模呀,辞职两年就能投资5000万做项目。好吧,这是题外话。


深圳晚报大幅报道了此事,他们采访到阿里的一位公关人员,后者称迪蒙公司多次在微信平台上对淘宝品牌以及公司高管个人,进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恶毒攻击、诽谤以及商业声誉进行贬损,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证据保全,并就其中《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等言论向公安机关报案。


事情的过程似乎也不复杂,淘宝报案,杭州警方派人到深圳调查情况,距离跨省抓人的程度还远。倒是淘宝报警这件事很有意思,这么大一个公司,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被一个公司的公众号搞得要报警呢?


根据深圳晚报的报道,我找到那篇《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的文章,今年2月1日推送的。标题够吓人,内容也劲爆,其中一段是这么写的:


淘宝掏空国库,国与民不富。淘宝、天猫、支付宝等阿里体系每年交易总量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10年来累计交易总量超过100万亿。然而这么庞大的交易总量竟然没有向国家上缴一分钱的税收,每年偷税漏税总量超过1万亿以上,10年累计偷税5万亿,超过世界上一百个国家的GDP……


这还不算什么。我在搜狗搜索里查询了该公号的其他文章,顿时吓傻了。


他们对阿里是真爱呀,还发布很多类似这样的文章:《马云淘宝的危机在哪里?》、《阿里神话破灭、淘宝灾难开始》、《淘宝不灭亡,中国不富强》……


《淘宝不灭亡,中国不富强》的导语是这么写的:傲慢张狂,目中无人,不可一世的淘宝最近疯了,万炮齐发,射向国家工商总局。只因这家全球最大电商售假集团的窗户纸被国家工商总局给捅破了。在阿里强大无比的舆论公关面前,堂堂的国家机器显得多么的渺小被动与力不从心,大有文革卷土重来的趋势。阿里向来善于戴着救世主的面具发动人民群众起来口诛笔伐,以大字报的方式围攻转移矛盾和掩盖事实真相,并最终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中国政府不立即阻止淘宝无限膨胀的野心,最终我们的国家将会因之而蒙受巨大的无可挽回的损失。


看完我有点凌乱,这本身不就是一张大字报吗……好吧,让我们姑且捍卫一下他们说话的权力,再看看《阿里神话破灭,淘宝灾难开始!》里的一段话:三年内,阿里巴巴的股票会跌破发行价;五年内,阿里巴巴将会从纽交所退市,最后灰溜溜的回到香港、内地再骗一把……


这样……真的好吗?迪蒙公司和淘宝阿里究竟有什么怨什么仇?


经百度得知,深圳市迪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号称国内领先的B2B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旗下品牌淘金地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全国B2B十强。


从业务类型上看,迪蒙公司确实与阿里巴巴有相似之处,至于他们体量有多大,做得怎么样,大家可以去网上搜索一下,我就不浪费大家时间了。俗话说,同行是冤家,不过,像迪蒙公司这种黑对手的方式和执拗程度,也算是比较罕见了,所以值得说一说。


写到这里,有从事贸易行业的朋友提醒我,黑同行的事情一点也不罕见,只不过做法通常比较隐蔽,比如,给媒体提供点黑材料啦,背地里扩散点对手的虚假信息啦,使点损招把对手的单子搅黄啦,等等等等。在如何使坏而不显坏这个领域上,我们的研究和实操水平应该是世界领先的。


黑对手的时候之所以有必要躲在后面偷偷来,是因为,我们是个法治社会(不要笑)。假如你编造一些不实信息(或者无法证实的信息)放出去,有可能侵犯对方个人名誉权,遭到民事诉讼,如果造成对方企业损失,还有可能会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情况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判刑的。这个不是开玩笑。所以,一般同业竞争,大张旗鼓黑对手的情况很少出现,即使有也多是小打小闹,闹大了就闹进了班房,谁也不傻。


然而,这次的事件比较反常,迪蒙公司竟然在自家微信公号上发布那么多黑阿里的文章,语言刺激倒不是大问题,问题出在“10年累计偷税5万亿”、“三年内,阿里巴巴的股票会跌破发行价”等等这类缺乏依据的事实披露上。既然迪蒙公司的董事长是做记者出身,他就应该明白,“文章失实”是什么意思,特别是在对方为上市公司的情况下,你如果造些不实消息发布出去,对方肯定会反应较大,甚至提起诉讼。这也是常识,因为对方必须要给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一个交代。而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的损失比较容易确认,因此对不实消息发布者来说,被追责的可能性也大很多。


而那个微信管理员,从事件报道上来看,是被警察带走问话,属于警方了解情况阶段,法律规定了公民有配合警方调查的义务。他声明自己“没有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对得起天理良心”,这种自信很可贵,但做一个自信的法盲就比较可怜,看得出,他也许真得没意识到自己发布的一些文章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可是……他的老板应该懂的。


他在文章中还提及“杭州警方把我秘密关押了三个多小时”,这就很难理解了,明明有深圳当地警察陪同,老板也跟着,最后还从“四面八方”来了很多记者,秘密在哪儿呢?另外,警方要求配合调查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24小时即违法,而“秘密关押了三个多小时”……这句话说明,要么是这个微信管理员缺乏必要的刑诉法知识,要么以为别人都不懂。


唉。这个微信管理员和老板去了趟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被问了三个小时的话,结果说得和被黑社会带到大山里转了一圈一样,写出来竟然也传得沸沸扬扬,很多人还深信不疑。


如果微信管理员真的受到了杭州警察“百般威胁恐吓”,建议并支持他坚决进行投诉。只有你投诉了,警方才会去调取录音核实,还你一个公道,大家顺便也好知道真实情况究竟是怎么样。我们以前听说深圳警方执法算是国内比较讲规矩的,而且还有南都的常年暗访监督,要真是在深圳的警局里出现“秘密关押”“威胁恐吓”,那是严重的问题。


从传播上来说,我觉得,他们很懂公众和媒体的痒处,并很好地加以利用。阿里如今正处于风口浪尖,一举一动都被媒体关注,这个时候杭州警察因为阿里报警奔赴深圳调查一个微信管理员,怎么看都有新闻点,再加上“秘密关押”、“威胁恐吓”等一系列超出常理的关键词,记者们就从“四面八方”来了。


记者的报道水平良莠不齐,有的比较平衡,有的只是迪蒙公司一方说法。有一个情况对迪蒙公司很有利,那就是警方在办案期间不会接受采访,更不会公布案情,所以迪蒙公司在信息流上就占了优势。不过,一旦警方立案,这个优势就消失了。这是后话,事情怎么发展谁也不好估计。淘宝阿里既然报警,想必已经对侵权文章作了证据公证,迪蒙公司最担心的应该是这个:一旦进入司法阶段,看的是证据,而不是遣词造句。


我国是个法治社会,法律法规多如牛毛,你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问题来了,如何界定“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此前有人采访过律师,据说司法实践中能够认定损失在50万元以上,就有可能被确认是“重大损失”。这个门槛,还真的不高。


最后归纳一下。


1、有记者同行认为,淘宝阿里报警的做法欠妥,对自身声誉造成了不利影响。其实我觉得,站在公众的角度,有问题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是法治社会应该提倡的,总比你黑我我就黑你好得多。我想,阿里要想黑迪蒙公司,一定有很多办法,但是阿里报警了,说明他们最终选择了法律而不是黑吃黑。这是应该鼓励的,特别是在当下,走司法途径的成本要比潜规则多很多。


2、迪蒙公司的言论自由是不是受到了非法打压?目前的情况看是没有。他们那些相关文章仍然可见,警方只是因为有人报警,因此找到他们问话。建议他们请个律师,今后发布“刺激”文章的时候先让律师看一看,也算是自我保护。他们的那些文章,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看看,实在是有些不忍直视,我就不帮着他们传播了。


3、毕竟我们是个法治社会,你黑阿里,结果被报警,今后如果黑聚美,可能也会被报警,问题关键在于是否“黑”了人家,而不在于报警的是谁。不管小公司黑大公司,还是大公司黑小公司,都有违法的可能性。


大家不要以为互相黑来黑去的挺好玩,过了红线就涉嫌违法,这条红线就是“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严重的情况是可以追究刑责的。我当年做政法报道的时候,天天跑法院旁听,发现很多人之所以犯法,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提醒大家,特别是企业公关人员,尽量不要去黑同行,如果不得不说话,就尽量陈述己方事实和观点,不要讲对方的事实,因为,对方的情况你未必了解得清楚,一不小心就说错被起诉了。建立良好的行业风气,从自身做起(反正别人你也管不了)。


4、有人认为,淘宝阿里太强硬,你看人家那谁谁谁,常年被黑出翔,也没让警察跨过省。我猜,如果那谁谁谁将来都上市了,被全世界投资者盯着,没准很快就成了在公安局报案窗口前排队的常客。


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态度和方式,一定考量过得失。不报警,说明依法办事的损失比忍忍要大。报警,说明再忍商誉就要受损、股价就要跌,投资人就要来拼命,于是只好寻求司法救济。这其中的利弊得失,不同的公司不同考量,大家情况都不一样。


5、也有人质疑,杭州警察这么勤快地跨省调查,还是因为阿里在当地财大气粗,“杭州警察成了淘宝打手”。这个怎么说呢,警察打击违法犯罪是天职,阿里报警,警察出警调查是本分,如果阿里报警,警察不管,大家就会为警察点赞吗?警察有种,不做淘宝打手!肯定也不是。最好的情况是,任何人报警,警察都积极出警调查。


当然,不排除杭州警方出警迅速和阿里在当地的影响力有关联,一般来说,影响较大的案件,警方都会相对重视。同理,假如腾讯在深圳报警,深圳警方可能也会比较重视。大家想想,如果某个男同学被老婆打了几十记耳光,愤然报警,然而打手已然连夜逃窜回外省娘家,那么警方会跨省出警调查吗?警察也许会唱着跟你说:早知道是这样,像梦一场,你又何苦把爱都放在同一个地方……


5、很反感某些操纵舆论的做法(不专门指对谁),利用公众的善良和媒体猎奇的本性,不是完整地讲述事实,而制造去一些容易被关注和传播的“点”。完整的事实很重要,不要试图去操纵舆论。事实总会慢慢被拼凑完整的,只是时间问题,到时候你怎么办?


6、希望有朝一日,司法途径是最有效率、最公平、成本最低的。你被老板克扣工资,可以报警;你到政府机关办事被索贿,可以报警;你买辆车却突然被告知一周只能开一天,可以报警;空气差得要戴口罩而工厂还在呼呼排污,可以报警;有人向你奔来,撞倒车头翻滚倒地,可以报警;你下车看究竟,却发现路边还躺着个老太太,也可以报警……而且,报警之后能得到公正处理,事后还不担心被打击报复穿小鞋,周围的人还集体为你鼓掌叫好,称赞你捍卫了法律的存在感和尊严……那才是法治社会。


貌似还远,同学们一点点努力吧。法治的推进,是靠每个人努力得来的,不是大老爷们开开会搞定的。指向法治的路牌上,写的肯定不是个“忍”字。


(作者个人微信公众号“不忍直视”,buren_zhi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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