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为什么我们不再理解他人?
2023-06-09 15:13

网暴,为什么我们不再理解他人?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理想国imaginist (ID:lixiangguo2013),作者:理想的编辑部,头图来自:《我们与恶的距离》剧照


其实一开始只是在网上随便看看时,发现了一条自己不认同的观点。然后,犹豫着发出一条不太友善的评论,没想到这条评论收到了那么多点赞和支持,看来,我确实站在正义这边。


再然后,就变成了更多更恶意的评论,但此时,没人把这当成什么大事——“我只是随便说说,这些话没人会当真吧?”“这么多人都这么说,我有什么不对的?”“他们发这些就是为了博关注,根本不在意评论里说了什么。”“虽然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我并不太了解,但我觉得我没错,我是为了正义。”“没想那么多,我今天心情不好,我就是随便发泄一下。”


最后,这些恶意的话语和文字终于长成一个巨大的,能吞噬一切的黑洞,把生命也卷进去,然后搅碎。一场带血的网络暴力又一次发生。


6月2日,武汉某小学被撞学生的母亲坠楼身亡,在这之前,她在网上因为穿衣打扮和外貌遭受了数不清的谩骂和攻击。更早之前,年轻的女孩仅仅因为头发的颜色就被造谣攻击至死,抗癌博主被诋毁为骗流量演戏,寻找亲生父母的男孩因为承受不了网络暴力留下长信服药自杀,网络暴力一次又一次地摧毁着生命,却毫无要停下来的意思。


为什么这种恶性的群体性事件一次又一次地发生?怎样才能杜绝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真的有可能彻底消失吗?或许这篇文章完全没有能力为以上问题提供任何准确的回答,但我们想尝试探索,在穿透上述事件情绪性的迷雾后,如果从结构性的角度重新审视,在单纯的恶意之外,在一个个令人万分痛苦的事件背后,对于当下的世界和生活,我们更应该知道或更需要被解释的是什么?


现代网络文明?中世纪野蛮社会?


“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不会觉得难受吗?”“难道他一点共情力都没有吗?是不是没有心?”“真的太可怕太冷漠了。”面对网络暴力中的不少极端言论,我们很自然地发出类似上面的疑问。为什么如此数量庞大的个体连基本的共情能力都不具备,也完全意识不到自身释放的恶意?是网络空间将这层恶意放大了,还是人们本来就是这样?


互联网是独属于我们现代人的传播媒介,它大大地改变了我们既有的生活方式甚至社会特征。网络空间挤进了我们的生活,成为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第二个场域,它最直观地反射着我们时代的生活状态。如果把“网络空间”和“中世纪生活”放在一起,或许很多人完全找不到他们之间的任何相似性和联结。


然而,斯文娅·弗拉斯珀勒在她的新书《敏感与自我》中这样回顾那个与现代社会完全不同的“中世纪野蛮时代”:“想象我们身处欧洲中世纪的11世纪,有一个约30岁的男子叫约翰。和人交谈时,他口无遮拦,对于所有话题,无论是否会刺激他人,他话到嘴边就说出来。即使他人听后受到了伤害,这也在他的感知阈值之下。”



看到这样的描述,或许有人开始觉得似曾相识,这仿佛就是目前人们在网络空间中交互的状态。人们的感知阈值好像失效了,难以对他人共情,也难以对自己话语施加的直接或潜在的伤害有所感知。


在《敏感与自我》中斯文娅·弗拉斯珀勒就现代文明社会中个体的“共情”和“敏感性”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详细的梳理。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认为“共情能力”和对他人伤害的“敏感性”并非我们一开始就具备的,而是来源于文化成就和文明的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不断演进的外部力量促使人们互相拉拢,互相退让,人们需要适应复杂关系交织的环境,并从中感受到依附性和压力,这让他们对自身违反规训和带有侵略性的行为更加敏感。


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工作流程越来越复杂,城市人口密度越来越高,现代化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人们已经不可能再过原子化的生活,同时,与人的交往和协作在获取生活资源时变得越来越重要。而自我控制带来的敏感性和共情能力则成为社会正常运转的润滑剂。


或许和很多人想象的不一样,我们并非一开始就拥有共情的能力,人类是在走向文明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学会了如何与他者相处,如何同他者共情并逐渐拥有对伤害行为的敏感性的。我们是通过对自身本能的抑制,才换来了感知他人的能力。“共情能力”和“敏感性”是文明发展的结晶,也是人们在现代社会自我保有,自我发展绝对必要手段,这是现代人拥有“文明”的原因。


然而,在目前的网络空间中,这层必要性被突然的撤销掉了。网络空间的匿名性,以及个体与个体之间交互的瞬间性、偶然性使人们退回到中世纪的野蛮状态。在网络空间中个体可以没有身份,和他人的互动可以没有任何后果,甚至可以想象在这里只有你一个确证的真人。


充满人际互动关系的平衡社会环境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由自我向外投射的世界。个体在这样的空间中拥有关于人际互动的绝对权力,可以选择听什么样的内容,不听什么样的内容,与谁说话或不与谁说话。感受他者感受的必要性被撤销,对他者“共情”的需求,以及对自己行为进行控制的需求也都不再必要且毫无约束效力。


《我们与恶的距离》


另一方面,网络空间只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另一重场景,一种更虚幻更短暂的场景。在现实生活中,与他人的沟通与互动却越来越重要,整个社会对个体社会化程度有着越来越高的期待。社会期望个体更加善于与人交往,情商更高,更易于沟通协作。然而越是抑制和转移欲望的剧烈爆发,人们就会越被深刻的内在冲突折磨,产生出一种内在的紧张感,并等待着能从一个不被约束的阀门中冲出来。就好像为什么现在大家都这么容易被冒犯,为什么好像时代上空蔓延着易燃易爆的戾气。于是,在虚幻的网络空间中,人们认为自己可以退行成野兽。


如果无法感知到其他“人类”?


“她们不会在意的,这些人都是骗子”在三联生活周刊去年对网暴者的一次深度访谈中,一位曾习惯性参与网暴行为的当事人在面对提问时这样说。很多网络暴力的参与者并非对自己的行为中包含的恶意,以及自身行为会产生的伤害毫无知觉。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发布评论会伤人,但同时他们也确实没想过要造成什么悲剧性结果,因为他们会这样说服自己,在另一块屏幕背后的,并不是真的和自己一样的一个有血有肉,也生活在真实世界的普通人。


一直以来,大家普遍认为网络空间帮助我们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缩短了,我们可以更方便的和更多人自由的联结,我们可以跨越空间和具体生活,与更多、更远的人交流,看到他们的生活。


但其实,在网络空间帮助我们跨越时间,空间和具体生活的过程中,个体对他人真实性的感知也在其中被消解了。在每天信息量巨大且信息内容嘈杂的网络空间中,媒介先把现实距离压缩,然后再把它们拉远,远到成为一个事件的切片,或者一个扁平的瞬间。隔着屏幕,在热点话题中,或者在争议性新闻中,人们更容易认知到的只是一个事件或一条信息,大家面对这些事件或信息肆意发表看法,而其中所卷入的能感知,有情感,和我们一模一样的当事人,作为“人”的真实性则非常容易被模糊掉。


《三年A组》


就像遇到了游戏中的NPC,我可以喜欢他,我也可以不喜欢他,无论他是否会对我回应,我都可以和他随意互动,并不需要考虑他的感受,站在他面前对他挥舞两拳也没关系,因为这只是游戏中的一个NPC,只是互联网空间中的一条“信息”。


正是基于此,很多网络暴力的参与者虽然清楚知道自己的评论是带有恶意的,或者可能带来伤害的,但他们却并不认为这些伤害具有真实性。在某种认知中,这些伤害只是被漫不经心的,用一个随意的手势投进了网络中,被释放在了一个巨大的空间里,而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但只要枪响,只要有人扣动扳机,无论子弹飞多久,一定有落点。


“他们太脆弱,分不清网络和现实的区别”是网络暴力施加者在事件发生后为自身开脱的常用借口。包括微博、小红书、豆瓣等在内的主流社交媒体是一个开放性极强的公共场域。在很多网暴者的认知中,当一个个体成为热点,被投注于大量的流量和关注度,这个个体的私人性就是可以被剥夺的。


《搜索》


网暴者甚至习惯性的臆想,这种“被投注”是主动的,是基于某种目的的,当事人已经完全做好了被“信息化”即成为一条“信息”的准备。《敏感与自我》一书中提到了美国社会学家理查德·桑内特的观点,他认为从理论角度出发,这样想没错,因为当个体作为“公共领域的人”互相接触时,他们会将亲密的,私人的,因而也是脆弱的自我抛在脑后。


但这样的观点完全不适用于当下社会和互联网空间,与当下的情状是非常矛盾的,这种观念上的矛盾很容易带来致命性的后果。网络空间同时具有公共性和私人性两种特质,理查德·桑内特以及在他之后的罗伯特·普法勒都认为目前,人们在公共领域也越来越习惯只作为私人角色而非公共角色存在,社会正在从外部主导的关系走向内部主导的关系。


于是,基于当下的这种矛盾性,我们看到的是个体对他者身份认知的进一步偏差。目前在各个社交平台内活跃的“momo”大军就是这种现象的一个佐证。选择“momo”身份的人,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匿名特性,隐身在人群中,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的私人空间,使自己作为一个私人角色完全不可见,不可寻找。但在面对他者时,他们又觉得对话发生在公共场域中,自己有权利对任何曝光在自己目光下或被推到自己目光下的个体,发表任何观点和任何看法。


共情真的完全是好事吗?


“共情”往往被我们认为是一个正向的词汇,“共情”能力能帮我们更好地和他人相处,更好地理解他人,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了解,减少摩擦与伤害。网络暴力的施加者也经常被诟病于“共情丧失”。然而,共情不仅仅有好的一面,在群体中共情也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负面后果。


斯文娅·弗拉斯珀勒写道,“人类变得更有共情力时,不一定会变得更有人性。”苏格兰哲学家休谟认为人们在根本上是相似的,所以能够感受到他人的感受,能因为他人的快乐而快乐,也会对他人的痛苦或愤怒做出反应,共情中的一部分构成是近乎反射性和感染性的。然而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舍勒并不这样认为。他将“感情的传染”与“共情”和“同情”截然分开。根据舍勒的观点,感情的传染与个体的“敏感性”无关,仅仅是一种反应。


他认为“在感情传染中,既没有对他人的快乐或痛苦的感情意图,也没有对他人体验的参与。相反地,感情传染的特点是,它仅仅发生在自我的各种感觉状态之间,根本不以了解他人的快乐为目的。”


《敏感与自我》[德] 斯文娅·弗拉斯珀勒 著


这也很好地解释了目前发生在网络上的情绪浪潮,当一个个体走进一个热点事件或热帖的评论区,他其实并不会和他人共享同一种感受,而只是被一种情绪所感染。


这种容易被误解为“共情”的情绪性感染往往蕴藏着破坏性的力量,也是很多网络暴力时间中横冲直撞极具杀伤性的一股巨大的涌流。


舍勒认为,“相关感觉像雪崩一样越滚越大:通过以表达和模仿为中介,由感情传染而产生的感情再次传染其他的感情,这个过程不断循环。在所有的群情激愤中,在所谓“舆论”的形成中,尤其是这种不断累积的传染的相互性,使得群体情绪膨胀,并导致了一个奇特的状况:行动的“群体”能如此轻易地被撕裂,超出了所有个人的意图,做出没有任何人“想做”和“为此负责”的事情。”


《敏感与自我》[德] 斯文娅·弗拉斯珀勒


或许我们更熟悉勒庞在《乌合之众》对群体极化现象的描述,群体非常容易陷入激愤状态,人类的肌体的确能产生大量狂热的激情,在被情感传染时,群体中的个体能感受到的仅仅是情绪所带来的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力量。


我们几乎能想起很多网络暴力事件的参与者在最开始发声或选择评论与关注相关事件时,出发立场是关于正义,或者起码是从自身关于“道德”和“正确”的考量出发的。但当走入情绪涌动的漩涡时,比起其他普遍有效的公共互动形式,只剩感情指导着行动。而网络空间尤其缺乏反思机制,不仅低道德的观点和表达也能找到自己的同温层,同时情绪的感染也更具象化和可视化。在这些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正确”的个体变成“错误”的雪花。


也许并非出于无端的恶意,也并非希望造成伤害性的后果,但依然会成为了网络暴力参与的一部分。所以或许在沉溺于情绪带来的快感、满足感和成就感之前,值得警惕地感受一下,这真的是温暖的共情或者只是狂热的激愤。


人类花了几百年的时间,终于进化出了“敏感性”和“共情”,培育出了关于“文明”的一切感知。所以,请别轻易的在网络中重新变回野蛮又孤僻的野兽。停止网络暴力,从留下一条友善的留言开始。


参考资料:

1.《敏感与自我》[德]斯文娅·弗拉斯珀勒 著 许一诺 包向飞 译

2.魏倩,《到底什么样的人,会在网上专门网暴他人》,三联生活周刊,2022-06-13

3.戴锦华,郭玉洁,《连绵的网络战火从何而来》,单读,2023-06-06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理想国imaginist (ID:lixiangguo2013),作者:理想的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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