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起草者评罗尔事件:个人募捐属违法行为
2016-11-30 16:05

慈善法起草者评罗尔事件:个人募捐属违法行为

作者:刘洋 来源:公号《錄音筆》(id:recorder2016)


中国首部《慈善法》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罗尔卖文救女在朋友圈疯狂刷屏后,亦和以往类似案例一样,受到诸多质疑,成为《慈善法》制定后的第一案。


本人、亲属、近亲属,视为个人求助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曾参与《慈善法》制定过程。他告诉《錄音筆》,从目前情况看,罗尔是个人求助行为,即我、我家人遇到困难,请社会来帮助。个人求助是公民的一项正当权力,不属于慈善,所以《慈善法》对该行为不调整,意思就是说《慈善法》不提倡也不禁止,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这件事中涉及到某公司,罗尔救女的文章只要被网友转发一次,该公司即给罗尔捐出一元钱。阚珂表示,因为提到了该公司名字,属于商业广告行为,企业行为不属于捐款。


文章还开通了打赏功能,亦收到公众的捐款。阚珂表示,对于罗尔来说,这仍然是个人求助行为。但给罗尔钱的个人是捐款行为,属于慈善。


个人求助所得捐款使用只能靠道德


但善款的后续处理特别容易出问题。阚珂说,这种情况求助人必须赶快对外公布他的情况,告诉大家钱已经够了。


处理多出治疗费用的钱,第一可以退回去,第二退不回去的告诉大家怎么处理,如果想要捐赠给其他公益项目,还要询问捐款人是否同意,因为这笔钱是捐款人定向捐出的。


求助人也不能用多余的捐款,自己成立基金。个人无法成立基金组织,不经过注册,没人管理没人约束,不需要公开报告,很难容易带来其他问题。


去年8月,有一起类似案例,南京一重病患儿获得600万捐款,亦是中产家庭,有房有车,后续善款未妥善处理,其父柯江遭网友联名报案诈捐。


“这些事情特别麻烦,所以我们一直讲要通过一个慈善组织,否则后患无穷。” 阚珂说。


《慈善法》界定慈善募捐的概念,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其中有一个要素是这事是慈善组织做。而本人、亲属、近亲属在网络上的“募捐”,应该都视为个人求助。


个人求助所得,受捐人可以不退,因为你捐给我了。《慈善法》对此不调整、不适用的,但是适用合同法,你给了我的就成我的了,我愿意怎么用就怎么用,所以法律上没有办法管,只是一个道德的限制。


个人募捐属违法行为


但个人募捐是违法的,个人求助和个人募捐的区分主要看是否是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亲属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发起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不是公众人物,只要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都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慈善法》,如果“小铜人”公司进行了募捐,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慈善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捐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此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还可能面临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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