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3年9月3日晨,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律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去世,享年102岁。
科斯教授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产权理论的奠基人,其理论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影响深远。
今天我们口中“公司”来“公司”去,天天嚷着要创业要做大,但是否所有的人都明白:到底何谓“公司”?“公司”的意义与由来何处?早在1930年代,27岁的科斯做出了极富洞察力的解释。
他于1937年发表著名论文《企业的本质》,独辟蹊径地讨论了产业企业存在的原因及其扩展规模的界限问题,创造了“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这一重要概念。科斯认为,当市场交易成本高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协调成本时,企业便产生了,企业的存在正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当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等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协调的边际成本时,就是企业规模扩张的界限。他的另一篇著名论文是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
这两篇论文及科斯其他几篇代表论文,均收录在《企业、市场与法律》这本书里。大师已逝,经典重读。
有两位经济学者是科斯最忠实、也最有影响力的中国学生,一张五常,一周其仁。
以下这篇《科斯的故事》,是张五常在其著作《经济解释》卷四《制度的选择》第二章《科斯定律与租值消散》的第一节。值得一读。后一页《科斯的中国影响力》,则来自周其仁。如何理解科斯与中国1980年代改革的神交?周其仁说:“如果科斯教授有机会与邓小平先生谋面,他们俩可能会互相欣赏。”
科斯的故事
文/张五常
科斯生于一九一零,认识的朋友一致说他的一举一动皆合乎英国绅士的礼仪。一九三二年毕业于伦敦经济学院。因为课程修完早于规定的毕业时间,一九三一年他到美国去,在芝加哥大学旁听了奈特几课,不同意,有所悟,写下了一九三七年发表的《公司的性质》的初稿。这是后来一九九一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时被提到的两篇文章之一了。
科斯读很多书,翻阅文件无数,但正规的经济学论著他背得出来的只三本: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奈特的《风险、不确定与盈利》;Philip Wicksteed的《政治经济的普通常识》。从我六十年代初期苦攻的水平衡量,科斯的分析技术差一点。但他出自斯密与英国教育的优良传统,受训于今天行内识者无不向往的三十年代的伦敦经济学院,老师与同学皆一时才俊,什么技术云云是无足轻重的了。
以读书考试算,科斯没有拿过学士以上的衔头。一九五一年要转到美国任教职,没有博士不成,他拿几篇发表了的文章申请D. Sc.这个荣誉博士衔,获取,而为他写推荐信到美国水牛大学去的是戴维德。戴维德自己也只有一个学士,但为哈耶克写过推荐信。这可见西方学术传统的至高处,跟今天中国的很不一样。
科斯是我认识的学者中最顽固的人。我可以说服他逻辑上有错,或这里那里要说得清楚一点,但他的思想路向是不能移动的。他没有兴趣的话题,对他说是白费心思。他坚持经济研究要知道真实世界发生着些什么事,反对黑板经济学,而选上了一个题材不走到尽头他不会罢休。
《公司的性质》之后,科斯的另一篇有名文章是《边际成本的争议》,而在英国的日子,他研究的主要是垄断。奇怪,他选上了广播行业作为垄断的研究题材。到美国后,他继续研究广播或传播行业,但从英国的转到美国的那边去。这就带到他一九五九年在《法律经济学报》发表的《联邦传播委员会》那篇我认为是他平生写得最精彩的文章。
千载难逢的实例
科斯要调查联邦传播委员会,因为见到该会控制着整个美国的所有传播行业,是一家垄断权力非常庞大的机构,他要问这权力从何而起。找到的答案,是该委员会的前身是一个收音委员会组织,起于美国的东北部——波士顿一带。二十世纪初期,东北部的渔民出海捕鱼,靠收音机与家人联络,问天气、报平安。收音机的音波有频率,这频率应该每艘渔船各自不同。但在没有管制的情况下,不同渔船用同一音波频率,在空中互相干扰,弄得一团糟。有些好事之徒乱用频率,传达假讯息,当然是非管不可的了。科斯问:音波频率究竟是谁拥有的呢?为什么不界定为私产然后让市场决定谁有使用权呢?
科斯一脚踏中一个千载难逢的例子。一个人的行为影响他人,其效果有好有坏,是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出现了分离的重要话题,不仅老生常谈,而且带来的无效率需要政府干预之说在经济学行内大致上是接受了的。
最有名的例子是庇古提出的一家工厂污染邻居。邻居受损是工厂产出的社会成本的一部分,但工厂只算自家的生产成本,不管他人受到的污染。工厂生产的自家成本是私人成本,但社会成本是工厂的私人成本再加邻居受损的那部分。二者有分离,无效率,政府要多抽工厂的税,促使其减产,或政府要强迫工厂赔偿邻居的损失。工厂为祸,是坏人;邻居是无辜的受害者,是好人。大家日常生活的经验中,类同的例子无数。
一个人的行为给他人带来良好效果的例子比较少。最有名的是蜜蜂采蜜,替果树传播花粉,果实的数量增加,但果园的主人可没有给养蜂者补偿,也无效率,经济学者之见是政府理应补贴蜜蜂的饲养。园主是坏人,蜂主是好人。其实没有补偿或没有以市价成交的有良好外部性效果的例子不是那么少。一个美女招摇过市,大家看得开心,可没有给她钱。你跟一个有学问的人倾谈,学得一点,但没有给他钱。给钱他会多说几句,而什么经济效率云云,是指给钱之价跟多说一句的边际用值相等。
回头说音波频率在空中互相干扰的例子。我说千载难逢,因为那是唯一的没有好人坏人之别的实例。我干扰你,你也同时同样地干扰我,谁对谁错、谁好谁坏——再不是问题,经济学者可以容易地客观地看。科斯因而看到一个问题:工厂污染邻居,对邻居有损害,但如果不准工厂污染,岂不是邻居损害了工厂?究竟是哪方需要负责赔偿呢?
泊车损害种植惹来争议
在《联邦传播委员会》一文中,科斯举出一个惹来大争议的例子,最后他说的一句话就是足以传世的科斯定律,奇怪当时没有谁注意。该例子说:一个人在地上种植,另一个人在该地泊车,是谁损害了谁呢?泊车损害种植,但如果为了种植而不准泊车,则是种植者损害了泊车的人。跟着的推理是:只要土地的使用权利有清楚的界定,种植或泊车哪种用途价值较高,会通过市场的运作决定。科斯于是说: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必要的先决条件(The delineation of rights is an essential prelude to market transactions)。
《联邦》的文稿投到芝大由戴维德主编的《法律经济学报》,芝大的多位大师一律不同意种植者损害了泊车的人。戴维德于是要求科斯删除种植与泊车那部分。科斯坚持不删,说如果有错,那是有趣的错,应该刊登。戴维德说不删改也可以,但刊登后科斯要到芝大讲话,回应芝大同事的质疑。科斯的回应,是不公开讲话,但可与几位反对的坐下来研讨。
以一对九科斯胜
这就带来一九六零年的春天在戴维德家中晚餐后的大辩论,在场的人都说应该是经济学历史上最精彩的。该辩论有十个人,皆名家也:Martin Bailey, Milton Friedman, Arnold Harberger, Reuben Kessel, Gregg Lewis, John McGee, Lloyd Mints, George Stigler,当然还有Ronald Coase与Aaron Director。(因为十君子我认识其中八位,跟他们谈过当晚大辩论的细节,瑞典的一个经济学诺奖委员曾经要求我提供详情,据说他们考虑建造一蜡像室描述这辩论。我的困难是McGee曾经告诉我,当晚Harberger在戴维德的家搬动家具建造畜牧的栏杆,但Harberger却记不起曾经这样做。)
辩论吵了三个小时。起于晚餐后科斯问:「工厂污染邻居,要工厂赔偿给邻居吗?还是邻居赔偿给工厂要求减产呢?」施蒂格勒的回忆,是吵到中途,弗里德曼站起来开枪乱扫,半个小时后所有的人都倒下,只有科斯还站着。科斯的回忆,是虽然当时自己肯定没有错,但米尔顿分析得那么清晰,他知道自己可以安寝无忧了。这些传言使一些外人认为科斯定律源自米尔顿的天才。我不同意,因为《联邦》一文发表在戴维德家中晚餐之前,而科斯定律已清楚地在该文表达了。后来一九九一年科斯获诺贝尔奖,发表演辞时米尔顿坐在我旁边。我轻声地问米尔顿:「这个人应该获诺奖吗?」米尔顿指着台上,说:「他吗?早应得了。」
施蒂格勒认为,当晚没有录音是经济学的大损失。McGee的回忆,是夜阑人静,大家离开戴维德的家时,自言自语地说他们为历史作了见证。芝大的Harry Johnson当时在伦敦,过了一天给芝大经济系一封电报,说:「听说又有一个英国人发现了新大陆。」十多年后,曾经反对科斯最激烈的Kessel对我说,地球上我们要回到斯密才能找到一个像科斯那样对市场有那么深入感受的人!
晚餐辩论后,科斯回到自己的维珍尼亚大学,动笔写今天同学们都知道的《社会成本问题》。说是一九六○年发表,其实是一九六一年了。科斯以为要赶印,写一节寄一节给戴维德,所以该文读来每节有明确的独立性,在连贯上没有一般文章那么一体。后来科斯对我说,他当时不知道戴维德根本不在乎什么时候发表,等多长时间也无所谓。当时《法律经济学报》有稿酬。我曾经问戴维德:「你给科斯那篇文章的稿酬是多少呢?」他回应:「当时校方规定每篇文章的稿酬以页数算。要是不这样,我会把所有的钱给科斯算了。」
「科斯定律」
经济学者大都认为「科斯定律」源于科斯一九六○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可以商榷,因为该定律有三个不同的版本,而最接近定律或定理的源于科斯一九五九年发表的《联邦传播委员会》一文。
最常被引用的科斯定律又称「不变定律」(Invariance Theorem),源于一九六○年的大文提出详尽分析的养牛与种麦的例子。这例子说,有两块相连的土地,二者地主不同,一块用作养牛,另一块用作种麦。问题出现,因为牛群跑到麦地去吃麦,造成损害,怎么办呢?
牛群的行动可用栏杆约束,科斯假设栏杆的建造有费用,但这增加了分析的复杂性,基本上对问题没有影响。为了简化,让我假设建造栏杆的费用是零。
倒转过来效果一样
科斯首先假设养牛的人对麦的损害要负责,须以市价赔偿麦主的损失。牛吃麦造成损害,但牛肉的产量会增加。如果肉的升值高于麦的损失,牛主乐意赔偿,皆大欢喜,让牛多吃麦去也。不管两个地主的土地划分的界线在哪里,栏杆的建造,会落在牛多吃麦的边际收益等于麦的边际损害那个位置。是的,只要在边际上肉的升值高于麦的损害,肉与麦皆有市价指引,麦主会乐于多种麦给牛吃。
来得震撼是科斯跟着把例子倒转过来,假设牛群有吃麦的权利,不需要赔偿。说震撼是因为得到的结果完全一样,栏杆会建在同样的位置──不变是也。牛主有权让牛吃麦,如果在边际上麦的损害高于肉的升值,麦主会给钱牛主,以栏杆约束牛群的走动。这栏杆建造之处,还是肉的边际升值等于麦的边际损害的那个位置。
结论是,只要权利有清楚的界定,不管界定为谁属,市场的运作会使栏杆的位置不变,也即是土地的使用不变。当然,界定牛主要赔偿麦主,后者会较富有,倒转过来牛主会较富有。但这是权利谁属谁较富有的话题,不是土地或资源使用的效率话题。资源使用的效率话题的要点落在权利的界定:只要有界定,市场的运作会带来同样的效果,而这效果是不管权利谁属的。
小题大做与大问题
这不变定律惹来一些人大做文章,说权利谁属的界定不同导致财富分配有别,资源的使用因而会跟着不同,所以科斯是错了。这些人说的是小儿科的财富效应(wealth effect),本科有教,科斯当然知道,只是认为属吹毛求疵,不值一提。何谓财富效应呢?以养牛及种麦这例子看,两个地主喜欢吃麦或吃肉的取舍不同,哪方较为富有某程度会影响麦与肉的相对市价,栏杆的位置因而会略为不同。也有些人批评科斯的例子是垄断市场,不是竞争市场。多加麦场与牛场这些人就没有话说,跟科斯要说的何干哉?
我感到有困扰的,是科斯几次提到他假设交易费用是零。这是大问题。一九八二年我指出,交易费用是零不会有市场(见《收入与成本》第八章)。这点科斯不仅同意,而且在某书内写明同意我的看法。他可能没有想到,这个「同意」带来的麻烦不仅复杂,而且重要。我写过,在本章第三节会加深地发挥。
帕累托的新阐释
科斯定律的第二个阐释,是权利的界定与市场没有交易费用的运作会满足帕累托至善点。这是定义性的,虽然真正的理解不简单。科斯一九六○的大文很长,读者很少注意到从第五节起他引进交易费用的讨论。我认为该节及跟着的长篇大论才是科斯对社会成本的主要贡献。
说来话长,这里不说。概括而言,科斯考查法庭档案,尤其是侵犯(tort)案件的例子,示范着那所谓「外部性」带来的社会成本问题法庭怎样处理。皆实例,一律有趣:一栋高厦阻挡着邻近泳池的阳光;一个牙医操作的声浪吵着邻居;英国没有出售炸鱼及薯条的店子就不是英国,但有人觉得气味难受。还有不少其他。这些例子显示着侵犯的利益与损害的程度有变化,而在不同的情况下解除纠纷的交易费用不同。法庭的处理往往权衡轻重,考虑到社会整体的利益。
德姆塞茨受到科斯分析案例的影响,把交易费用的局限引进帕累托至善点的阐释,得到的结论是如果交易费用无可避免,无效率之说不能成立。后来我多走一步,指出足以推出假说的局限界定不一定足以满足帕累托,但如果所有的局条件都考虑到,违反帕累托是不可能的。无效率的出现因而永远起于一些与假说无关的局限没有算进去。这话题我在《收入与成本》的第八章有详述,本卷第一章第三节再略说了。
这第二个角度看科斯定律其实不是什么定律。科斯一九六○年的文章的主要内容可不是什么养牛种麦,而是引进交易费用看问题。无疑是重要贡献。他一九三七年发表的《公司的性质》也以交易费用为主题,但分析不够深入,有点套套逻辑的味道,引不起广泛的注意。该《公司》文章要到一九六九年我发表了《合约的选择》才再受行内重视。一九三七年科斯二十多岁,对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到位。《社会成本问题》发表时他五十岁,对交易费用的处理深入多了。
这里顺便一提。斯蒂格利茨曾经在一篇文章内批评科斯定律,说科斯漠视交易费用。这使科斯不高兴。看来斯蒂格利茨没有读过科斯一九六○年的大文——我认为把「科斯定律」说得朗朗上口的很少读过。(斯兄也善忘。他把我《佃农理论》的第四章翻为方程式,但却称赞《佃农理论》的第三章,后来又称赞第二章——老是忘记第四章。)
交易定理漠视科斯条件
最后谈科斯定律的第三个阐释。这是他一九五九年发表的《联邦传播委员会》说出的那句话:「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必要的先决条件。」接近一个定律,但不是,因为经济学早就有一个交易定理(Theorem of Exchange),由新古典经济学的几位大师推得逻辑井然的。问题是这些大师只是暗地里假设交易的物品是私产,没有言明。更为重要的分离是科斯认为物品的交易不要从物品本身看,而是要从物品有什么使用权利及权利谁属的角度看。这是说,科斯指出的,是传统的交易定理忘记了一个重要的条件:市场交易不是物品交换那么简单,而是权利的买卖,而如果这些权利没有界定,物品或资产不能在市场成交。
科斯是说,买卖一个苹果不要只看一个苹果,而是要看苹果的拥有包含着的是些什么权利。
科斯的观点对中国的经济改革是重要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以中语为文对北京的朋友提出一些改革建议,但私产他们怎样也不接受。他们可以接受市场,但不接受私产。没有私产怎可以有市场呢?我因而推出权利要有界定之说,他们容易地接受了。
周其仁:科斯的中国影响力
科斯的中国影响力
文/周其仁
本文是周其仁教授在2010年12月29日举办的《科斯与中国》讨论会(北京)上的发言稿。当天,是科斯的百岁诞辰。
科斯不懂中文,也从来没有到过中国。他还像苏格兰的伟大学者休谟(David Hume)一样,天生具有“人贵述己而不自诩”的格调,既不容他人吹捧,更不会自吹自擂。正因为这样,“科斯的中国影响力”就成为一个在庆贺科斯教授百岁生日时,值得我们大家来加以讨论的问题。
我认为,科斯的影响力,首先来自科斯经济学 (Coasean Economics)的内容。我们都知道,科斯对经济学的主要贡献,是将交易费用引入了经济学分析。诚如他本人所言,这固然算不上经济学高深理论方面的“创新”,却“引起经济学理论——至少是价格理论或微观经济学结构的彻底变革”(科斯 (1994):《论经济学和经济学家》,中译本2010年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第3页)。是的,自从科斯在他27岁发表的论文里引进了“几乎可以归入不证自明的真理之列”的交易费用概念以来,已经没有一门经济学可以完全不理会交易费用却还能够阐释经济行为的逻辑。
毫无疑问,科斯的上述贡献有着普遍意义。在科学上,从完全无意识交易费用的存在,到可以清楚地假定交易费用为零,再到进入对“正交易费用世界”的研究和分析,意味着完全不同的认识层面。对此,我们不妨以其他科学为参照来加以理解。例如,没有人会否认在摩擦力为零的假设下,物理学研究取得的重大进展。正是站在这个台阶上,物理学家才可能进一步展开对正摩擦力世界的更深入研究。这里的关键是,要假设摩擦力为零,首先要有清清楚楚的摩擦力概念。类似的,经济学倘若对交易费用没有清楚的意识和概念,就不具备假设交易费用为零的能力,也更不可能走向对正交易费用世界的分析。
正是交易费用的存在,才使得形形色色的交易规则、合约及其履行、组织、制度安排——或者如科斯在诺奖典礼讲演的题目所统称的“生产的制度结构”——成为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科斯把交易费用引入经济学分析,也就要求正统经济学理论分析制度的构成与运行,发现作为限制条件的制度在整个经济体系(economicsystem)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一来,经济学在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之后逐渐被收窄的视野——核心部分甚至是仅仅只关注价格决定的价格理论——就得以重新扩展,成为包括分析产业、市场、企业和其他组织、政府与国家,以及一般地在制度约束下所有人类行为的经济学。这样的经济学,如科斯本人所言,才是“本来就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
科斯经济学首先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影响力。这或许是因为,他提出交易费用概念的论文,研究的是企业的性质,经验基础是西方发达国家市场里的公司;他把交易费用假设为零并以此为台阶走向正交易费用的世界,经验基础则是西方国家法治下侵权判案的司法实践。无论市场里的公司,还是侵权判案的司法传统,对西方读者来说总是不难感知的。因此,只要突破既定经济学思维的束缚,换一个视角——科斯的视角——看世界,这个真实世界就在那里了。
当科斯的名字刚刚为中国人所知的时候,中国的实际世界里既没有发达的公司,也缺乏法治传统(第一本在中国大陆公开出版介绍到科斯的书,是享利·勒帕日写的《美国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就是说,在我们这里尚没有深入理解科斯经济学的经验基础。所以毫不奇怪,科斯开始是作为西方经济学流行的一个学派被介绍到中国来的。但是,科斯很快就有了中国影响力,后来人们甚至可以说,科斯的中国影响力比他在欧美的影响力还要广泛、深刻和持久。这又是为什么?
我的理解是,科斯经济学包含着的另外一个方向上的重要内容,不容易引起西方读者的注意,却引起中国经济学家和读者的高度兴趣。让我们回到科斯论述企业性质的那篇著名论文来理解这一点。在那里,科斯问:在价格机制协调配置资源的市场里,为什么存在着靠权威下达的命令组织运行的企业?科斯的答案今天众所周知: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科斯(1988):《企业、市场与法律》,中译本2009年上海新世纪出版集团出版,第40页)。
科斯的分析没有到此为止。他接着问:既然企业可以节约市场的运行成本,那么是不是企业越大,节约的交易费用越多,经济就越有效率呢?这个问题有更一般的意义,如果哪一种经济废止了所有市场交易,根本就不存在交易费用,其经济运行是不是就达到至善的理想境界呢?科斯对此的回答是,节约交易费用的行为同样也要受到经济力量的制约。这是因为,市场运行不免费,价格机制不免费,企业连同企业家下达命令、行使权威的协调方式,也不免费。用企业来节约市场交易费用,无可避免地要支付出另一种成本,那就是科斯本人命名的“组织成本”。
很明显,科斯的思想和分析框架,矗立在任何一个方向的实际活动都受到成本约束的基础上。难道不是吗?市场受交易费用的约束,以企业来节约交易费用;而企业又受到自己组织成本的约束,限制了其所能节约市场交易费用的大小和范围。正是通过对交易费用与组织成本的不断权衡,科斯才确立了企业在市场里的理论边界。
仿佛在不经意之间,科斯就划清了他的企业理论与中央计划经济理论的界限。简单地说,中央计划经济的理论也是一种企业理论:随着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企业内的计划、权威和命令就扩大为整个国民经济的计划、权威与命令。由于不受企业组织成本的制约,覆盖全局的权威、计划和命令再也无需为市场交易留下任何空间,交易被消灭了,交易费用自然也就消失了。这样看,中央计划经济理论的确与“西方经济学”冰炭不相容:前者完全意识不到计划、权威和命令的成本,后者则对交易费用没有清晰的概念。惟有科斯冷静地告诉我们,那对立的理论两级共享的思维方法,是无视真实的成本限制。
中国开始知道科斯的时候,中国面对的经济难题不是市场的交易费用太高,而是笼罩整个国民经济的中央计划命令体制的组织成本太高。因此,中国改革的出发点,是如何解决国民经济的决策权力过于集中,计划命令的信息成本过于高昂,以及个人、家庭、单位和地方的工作积极性过低。对于这一点,我在提交给纪念中国改革30年的芝加哥大学讨论会的论文里,有过以下回顾:
“科斯在1937年创立的公司理论,出发点是覆盖整个经济的‘完备的市场’,由价格机制配置一切资源——这也是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理论出发点。但是,年轻的科斯早在1937年就发现,价格机制并不免费,因为完成市场交易的成本常常极其昂贵。为了节约由科斯在科学上首先定义的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内部似乎不用价格机制、靠企业家的权威和计划来协调的‘公司(firm)’就应运而生了。
邓小平的出发点是另外一极,即囊括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超级国家公司。在这里,国家用‘看得见之手’的权威和计划协调整个国民经济,固然因为消灭了一切市场交易而不再受到狭义‘交易费用’的局限。但是,科斯定义的另一种成本即 ‘组织成本(organization cost)’,却每日每时困扰着这个超级国家公司。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出发点就是降低超级国家公司的巨额组织成本。为此,他提倡分权改革战略,通过对重新界定权利的合法认定,激发了个人、家庭、基层组织和地方的积极性,还同时把企业家协调和价格机制协调一并请回到中国经济的舞台。
我们有幸目睹了历史性的一幕:一个实事求是的经济学家离开了 ‘看不见之手’支配一切的理论原点,向企业家协调与价格机制协调并用的真实世界出发;一个实事求是的政治家离开了计划经济的教条,向市场与计划并用的体制前进——他们‘会面’的地方不是别处,恰恰就是改革的中国!当然,在‘看得见之手’与‘看不见之手’之间,边界尚没有完全厘定,摩擦和冲突时有发生。但是,‘两手’之间充满意识形态敌意、非白即黑的那一页已经翻过去成为了历史。新的认知是,计划组织与价格机制可以在一个经济体里共存并用,并以实际的运行成本为依凭来划清彼此之间的界线。”(周其仁:“邓小平做对了什么?——在芝加哥大学‘中国改革30年讨论会’上的发言”,《中国做对了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版,第22-23页)
据此,我在那篇发言里还大胆地推断,如果科斯教授有机会与邓小平先生谋面,“他们俩可能会互相欣赏。”
其实,惟有在中央计划经济这一端,“交易费用为零”才不再是一个理论假设,而是接近于真实的现实。这是因为,当市场交易被消灭时,再也无所谓交易费用。经济每日每时付出的是另外一种成本,即全盘计划的指令出错、资源遭遇错误配置的超级国家公司的“组织成本”。科斯分析的含义是,如果交易费用真的接近于零,经济的组织成本就一定趋于无穷大——这恰恰是中央计划经济的理论特征。我认为,正是科斯对计划经济即超级国家公司的理论洞察力,启发了中国读者更深刻地理解中国经济和中国改革的现实。这是科斯和科斯经济学具有中国影响力的根源。
这样看,最早触动中国经济学家的科斯经济学,重点并不是怎样通过企业组织来节约市场交易费用,而是怎样发展市场经济来节约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超级公司那极其高昂的组织成本。中国在实践中趟出来的改革路子,即分权、重新承认并界定产权、发挥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功能、确立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给企业和企业家协调更大的舞台,可以在科斯提供的分析框架里得到最简洁的解释:重新在产权、合约、市场的基础上协调国民经济,花费的代价当然不菲,不过只要改革的成本低于原先国家超级公司运行的成本,经济还是因此而获得增长。在真实成本的限制下,“用一个合约代替一系列合约”所能带来的节约是有限度的,一旦超出限度,得不偿失,那就不妨试试“用一系列合约代替一个组织”吧。
科斯从来不认为他和他的经济学可以“指导”中国的改革与发展。他的道德原则和信奉的方法论也不允许他那样做。1981年11月18日,科斯在一个讲演中引用了弗兰克·奈特的话:“科学的基本规则——真实和客观,本质上是一个道德原则,它反对任何形式的自利(self-interest)。客观的先决条件是正直、能力和谦虚。”他本来是用这段话赞扬沃伦·纳特(WarrenNutter)教授的。但是每个直接接触过科斯的中国经济学家,都会同意“真实和客观”,以及支持客观态度的“正直、能力和谦虚”,正是科斯先生自己的为人风格。他的助手王宁告诉我们,即使到了百岁高龄,科斯老人还是会认真阅读不知道比他年轻多少、名不见经传的中国经济学家的文字,还会认真倾听每位来访者的问题、叙述和见解。就科斯而言,我们相信奈特说得对,科学的基本规则本质上是一个道德原则。
在方法论上,科斯坚持的是“真实世界的经济学”。他批评现代经济学的一个流行特征,就是分析的日趋抽象化,似乎因此就不需要对真实经济体系进行详细了解,“甚至在完全没有关于真实经济体系真实的情况下,也可以发展理论”。科斯的坚持其实是任何一门经验科学的坚持,因为不从观察现象出发,对规律的猜测就不可能有坚实的基础。科斯的方法论坚持也是他的中国影响力日增的一个原因。这是因为,遵循科斯的方法论原则去从事经济研究,中国经济学人就有更大的机会进入经验科学——而不是神学——的殿堂。科斯本人就给我们做出了榜样。他从求学的青年时代开始,就踏实观察市场里的企业,认真思考可观察现象中那些不能被现成理论(当时是价格机制理论)很好解释的部分,勇敢提出问题,并进而提出自己的理论猜想。无论我们的天分怎样远不如科斯,遵循这条路线走,我们总更有机会做出有意义的科学工作。那么多欧美经济学家连认真观察欧美经济现象的时间都不多,我们是不是可以相信,老天爷正在把观察中国现象、提出中国问题并作出科学猜想的难得机会,更多地留给了中国的经济学人?
最后,科斯的鼓励——中国经济学家基于中国经验研究 “制度在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还带给我们极富有挑战性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教条支配的社会科学的试验场。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已在分权改革中解体,但国家超级公司的碎片还充斥于市场之中,与私人产权、合约和企业一起参与着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以科斯简洁的概念来看,“交易费用”与“组织成本”还有着过于多样的组合,并无一不在继续发生变动。因此,价格机制的范围、企业的边界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管制的边界,既没有、也不可能得到清楚的厘定。在复杂的转型环境里,中国经济的走向当然与中国经济制度的走向密切相关,问题是我们对后者所知甚少。
也许值得注意,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现实——人们更喜欢称之为 “中国奇迹”——也刺激了理论家们的胆量,以至于任何一种猜测出来的因果联系,都可以声称找到了中国经济增长的真正秘密。例如,有人断言举国体制才是中国经济辉煌的源泉,因此需要把这种体制继续扩展到无远弗届之处。有人肯定彼此竞争的地方政府运用合法强制力配置资源,促成了中国经济、特别是城市面貌让所有人大吃一惊的变化,因而构成了中国的核心竞争力。有人认为席卷美国和全球的金融危机进一步显示了市场的缺陷和失败,人类正进入一个也许可以由中国领头的、需要扩张政府调控和管制的新时代。我相信,所有这些观点都包含着一些真理的成分。不过,要是以科斯的框架和方法论来考量,我们可能还需要对各个方向上发生的真实成本有更多的了解,才能对中国体制的现状和未来,得出经得起更长远历史检验的判断。
为此,我们为科斯的中国影响力感到鼓舞,也希望科斯的中国影响力保持得更为长久。祝百岁老人科斯教授生日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