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下调限额隐忧:互金产品过度创新,杠杆率较高
2017-08-21 19:04

余额宝下调限额隐忧:互金产品过度创新,杠杆率较高

虎嗅注:类似余额宝类的产品,虽未用杠杆,但其实时到账、天弘基金垫付的方式,也存在着流动性隐患。本文作者李虹含,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近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动作频出,从净值标被禁到最高法金融审判工作意见,再到被标题党们夸大其辞的“网联支付上线、马云爸爸哭死”,还有余额宝调低最高限额,互联网金融机构被纳入MPA考核……监管内容令互联网金融从业者们目不暇接也无所适从。


而互联网金融行业本身也面临着红领创投退出、陆金所信任危机等标志性风险事件,许多互联网从业人员在哀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是白银时代、青铜时代还是铁器时代?


近日发生的几件大事无不昭示着一点:哪个时代都没有来,笔者认为是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去杠杆时代。


整个中国金融业目前都在展开轰轰烈烈的去杠杆运动,从M2增速到各大银行收缩同业,2017年业已过半,银行业三套利、四不当的自查、自纠、监管运动尚未结束。金融创新的前沿阵地——互联网金融仍然急需跟进贯彻落实金融去杠杆、防风险与脱虚向实。


从去杠杆这个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机构是被重视的。


互联网金融风险局部逐步显现


犹记2015年股灾时,网络配资、P2P配资盛行,股灾当中场外配资是2015年股灾的导火索,网络配资加杠杆则被认为是导致A股股灾的罪魁。据各家券商的估算,网络配资的规模约在2万亿左右,P2P配资模式成为当时炒股加杠杆的典型手法。


而净值标产品、定向委托投资产品、集合标产品、P2P首付贷等都在房价上涨、居民理财、各类互联网产品危机、和金融泡沫事件中扮演了暧昧不明的角色(也就是说,把风险全部归咎于你不合适,但是说你没责任也不可能)。


各种互金产品成功游离于传统金融体系之外,风险若隐若现。


互金产品过度创新、杠杆率较高


目前互金产品设计逐渐向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发展,种类繁多、包装复杂。例如,净值标产品属于典型的加杠杆、博收益型产品,具体原理我们不在这里展开,但是其利用客户投资收益再投资新产品以获得杠杆超额收益的方式,类似于用杠杆撬动地球。


净值标提高了杠杆率,在大部分时间里沦为网贷黄牛套利的工具,增大了P2P平台的运营风险,而且多数平台以此打出高收益吸引投资者,迅速扩大平台资产管理规模。


而且,类似余额宝类的产品,虽未用杠杆,但其实时到账、天弘基金垫付的方式,也存在着流动性隐患。


总之,加大杠杆、流动性隐患等问题与金融去杠杆的思路相违背。


高杠杆下的信任与挤兑危机


P2P行业老大红岭创投宣布三年清盘,陆金所遭遇信任危机,网贷时代两大龙头企业都在2017年遭遇了较大的发展瓶颈与危机,甚至面临谢幕风险。


两个事件证明了,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教育尚不足以支撑其目前的体量,或者说,互金产品仍未完全俘获投资者的信任,任何风吹草动都有可能使其“民心涣散”,投资者如鸟兽散。潜台词就是:大家都是来分一杯羮嘛,何必认真。


对于金融行业而言,经营风险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取得顾客的信任,但是互联网金融自出现之日起便自带稚嫩、浮躁的风气,使这种信任尤为难得。


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逐渐暴露


互联网金融的潜在系统性风险隐患随着各种平台的倒闭、转型正在逐渐暴露。


从2011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开始出现至今,其交易规模迅猛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0%。


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交易总规模超过17.8万亿,占GDP比例达20%,互联网金融用户人数超过5亿。如此庞大的交易规模与用户基数使得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容易将风险引至传统金融机构与金融风险易感人群,特别是当今中国社会无现金化、移动支付、余额理财观念的不断普及深入,使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理念根植于广大群众,一旦互联网金融出现舆情或风险将会使民众的金融消费信心崩塌,导致严重的系统性风险。


互金产品全面去杠杆


金融杠杆给了财富梦想者造富的无限可能,但也给予黑天鹅毁灭你的手柄。


对于尚未成熟稳健运行的互联网金融来说,拥有杠杆的产品:如网络配资、P2P配资、定向委托投资等产品,都需要被密切关注。


类似产品也已陆续被监管部门关注,也许从净值标和余额宝开始,更多的互金产品会以更加理性的态度面对投资者与市场,不以杠杆高收益博眼球,求关注,盲目虚增平台规模。


监管政策不断对互联网金融施加紧箍咒,网贷方面监管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监管的信号明确,支持小额分散,支持普惠金融。动辄标的上亿的红岭创投,无法满足监管要求,必然需要转型。类似余额宝的货币基金类产品根据证监会要求进行自查与流动性压力测试。除了客户体验之外,还需要关注产品累积风险。


互金自我约束去杠杆


互联网金融协会对于信息披露与行业自律虽然做出了部分要求,但部分机构也未有效执行。以网贷行业为例,监管部门反复要求网贷平台资金进行银行存管,并将之视为网贷平台是否合规的审定条件,但据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7月30日,已经上线银行存管业务的网贷平台共计383家,占比不到18%。多数平台未在自律性要求的时间段内接入银行存管业务。


不自律就会被他律,会被惩罚,对于互金平台亦是如此。很快,在监管给予网贷行业整改大限结束之前如还未接入,多数网贷平台就会面临着考核不合格的风险 。


总之,金融去杠杆应包括互联网金融的去杠杆、金融防风险应该包括互联网金融的防风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应包括互联网金融的支持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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