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原总经理妻子实名举报公司涉嫌伪造公文
2024-01-27 09:10

合盛硅业原总经理妻子实名举报公司涉嫌伪造公文

本文来自:每经网,作者:于垚峰,编辑:杨夏,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合盛硅业原总经理之妻再次举报公司董事长存在伪造公文、隐瞒危废处置和欺诈上市等问题。

• 💣合盛硅业存在虚假申报房产税和伪造公文的问题。

• 🔥公司未如实披露危废处理情况,私自生产水解油存在安全隐患。

• 🚧合盛硅业存在大量未批先建的项目,隐瞒安全生产问题。

合盛硅业(603260.SH,股价48.91元,市值578.22亿元)原总经理之妻举报董事长又有续集了。


1月26日,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妻子孙丽辰再次公开发文(以下简称举报信),实名举报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存在伪造公文、隐瞒危废处置和欺诈上市等问题。


方红承妻子再次公开发文举报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图片来源:方红承冤案家属微信公众号


举报信称,合盛硅业2011年、2012年存在虚假申报房产税所涉房产原值的情况,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嘉地税稽罚[2015]95号),对合盛硅业作出了行政处罚。


方红承家属表示,为了让合盛硅业顺利上市,公司董事长罗立国涉嫌伪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印章,骗取了证监会的审批核查。另外,合盛硅业上市之时,还存在大量未批先建的项目,存在大量安全隐患,而这些隐患并未依法披露。


针对上述举报事项,1月26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董秘张雅聪,但二人均未接听电话。记者向罗立国发采访信息,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已经注意到上述举报内容,相关回应以公司官方渠道的回复为准。


此外,记者从方红承家属处获悉,方红承涉嫌受贿案将于1月29日~2月2日在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开庭。


一、真假“情况说明”


方红承家属在举报信中表示,合盛硅业2011年、2012年存在虚假申报房产税所涉房产原值的情况,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嘉地税稽罚[2015]95号),对合盛硅业作出了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未在合盛硅业的上市材料中予以披露。2017年7月18日,合盛硅业上市遭遇证监会暂缓表决。此后虽然过会,但是仍然在发审会上被问及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以及被媒体核查发现合盛硅业还存在报告期内未披露行政处罚事项等多个问题。


举报信称,就此,证监会要求合盛硅业回复媒体核查。针对证监会的要求,保荐人中信证券的合盛(硅业)IPO项目负责人和发行人律师提出,要撤销此行政处罚,才能发表核查意见。为此,中介机构要求合盛硅业必须要想办法、沟通协调嘉兴市地方税务部门,撤销该起行政处罚。


但是,经过时任总经理方红承等人的沟通,嘉兴市税务部门认为,只能出具文件,说明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税务行政处罚”,但是不能撤销该行政处罚。此后,嘉兴市税务部门出具了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的《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以下也称“真的情况说明”。


举报信称,该“真的情况说明”出具后,经保荐机构和律师阅看,仍然认为该说明不能满足要求。一天之后,时任合盛硅业董秘突然在合盛硅业上市筹备工作小组的微信群里,发了一张人为伪造的公文,也即“假的情况说明”,该说明与“真的情况说明”在前半部分内容完全一致,但是结尾部分,谎称该行政处罚“已决定撤销”,落款时间亦为编造的2015年12月17日,公章等亦为人为造假,一看便知。


图片来源:@方红承冤案家属微信公众号


举报信表示,据此,发行人律师也就该伪造的《情况说明》,发表了所谓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当中均称对该处罚进行了复议、且税务部门撤销了该处罚。随后,通过伪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印章的方式,合盛硅业瞒天过海,骗取了证监会的审批核查。


二、被指未如实披露危废处理情况


方红承家属在举报中称,低沸物作为合盛硅业生产的有机硅的必然产物,约占有机硅单体产量的1%~1.5%。因其沸点低、闪点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特点。2011年之前,合盛嘉兴工厂的低沸物是在废水池中违规处理,之后由于产能扩大,环保监管趋严,若继续这样违规处理,无法满足生产,为了防止低沸涨库,合盛硅业未经安全、环保等审批,私自上马低沸水解装置,违法生产低沸水解油,一直生产到2023年。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该生产均未获得安全、环保部门的审批。


合盛硅业《招股说明书》第1-1-284和1-1-292披露,低沸物作为副产品严格执行了外售的规定,而事实上,在罗立国等人授意下,合盛硅业的低沸物并未作为危废进行处置,而是私自上马了水解装置,通过水解,将其加工为“水解油”,并安排方红承的弟弟方红兴将水解油运走以确保合盛硅业生产。


图片来源:合盛硅业招股书申报稿(2017年)


方红承家属称,早在2012年前后,罗立国即提出让方红承的弟弟方红兴一个人做“水解油”,并特别对方红承说:“你弟弟物流没做,让他把‘水解油’的事做好,可以赚钱。”但同时,罗立国提出两个条件:


1. 无论质量好坏都要及时拉走,不能影响合盛生产;


2. 在储运、使用“水解油”的过程中,万一出现安全环保等问题,“要想办法自己处理,尽量不要影响合盛”。


后来在上市过程中,为了规避合盛的风险,罗立国再一次强调了这方面的要求。


方红兴按照罗立国的要求,将水解油拉走,化解了合盛硅业的风险、确保了公司的上市。


方红承家属称,2023年12月8日,针对上交所对合盛硅业发出的监管工作函,合盛硅业发布《回复公告》中称公司的确是在生产危险化学品“水解油”,且承认“经公司自查及初步测算,‘水解油’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不足0.5%。”“这充分印证了我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但是,合盛硅业在回复当中,隐瞒自2012年起即长年非法生产处置危废物的事实真相,即未直接正面回答监管部门的提问,也即未回答‘是否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三、称公司隐瞒安全生产问题


方红承家属还举报合盛硅业存在大量未批先建的项目,存在大量安全隐患,而这些隐患并未依法披露。


其一,《招股说明书》(P127)披露的合盛硅业有机硅单体涉及产能和实际不符,披露的一、二期设计产能均为10万吨/年,实际上的设计产能、安全环保批复的产能一、二期均为6万吨/年,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且有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连续多年的严重超批复产能生产,有重大的安全环保隐患(该工厂曾在2020年应急管理部组织的有机硅行业专项检查中被要求停产整顿),目前该装置的超批复生产已被监管部门立案。


其二,《招股说明书》(P286)中,西部合盛的主要废气、废水、固废及其处理设施的相关表中,都没有表述对合盛工业硅产生至关重要、生产规模很大、生产现场环境恶劣、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石墨电极生产装置及其附属的煤气发生器装置的废气、废水和固废情况。这些污染严重的装置批建不符,至今仍在运行。


其三,《招股说明书》(P292)当中,泸州合盛的主要固废及其处理设施情况表中表述的副产品“低沸物”“外售”“严格执行”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实际情况是泸州合盛的环评中将“低沸物”定性为危险废物,要求焚烧处理,而实际上是将“低沸物”通过非法搭建的装置将低沸物转化为“水解油”非法外售,直到2023年10月被四川省应急厅突击检查查处。


针对上述举报事项,1月26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董秘张雅聪,但二人均未接听电话。记者并向罗立国发采访信息,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1月26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再次致电合盛硅业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关注到举报内容,公司目前暂无回应,相关的回应请以公司官方渠道回复为准。


本文来自:每经网,作者:于垚峰,编辑:杨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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