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上开花”:一个场外配资客的自白
2019-03-25 17:23

“杠上开花”:一个场外配资客的自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网(ID: eeojjgcw),作者:周迪伦。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导读:


“我找了一家杭州的配资公司,1:5地配,100万配500万,加起来是600万元。”峰值的时候,这部分市值涨到2200万左右。


“15倍,赚了15倍,半年时间100万本金变成了1600万市值,牛!最后出来了吗?”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登机之后,当齐冬强试图把旅行箱放上行李架的时候,他才发现,旅行箱的拉杆出了故障,已经无法压缩回槽。于是,他招呼来一位空姐,空姐试了一下拉杆,确实缩不回去,就干脆把箱子直接就那样儿平放在了行李架上。


在靠窗的位置落座之后,齐冬强再次抬头向右上方的行李架打量了一下自己的箱子:这是一只皇冠牌的普通登机箱,黑色,防水尼龙材质,外观普通,稍有陈旧但无破损,只有两个轮子,还不是万向轮。“它终于出故障了,也该出故障了”,齐冬强在心里自己对自己说,“是该换个箱子了”。


齐冬强这样自我安慰的时候,一丝伤感还是不易察觉地从他心底泛起:一个已经使用了15年的箱子,一个在过去的15年里无数次陪伴自己出差、旅行、流浪的箱子,一个和自己一起横穿过阿尔卑斯山、落基山、科罗拉多大峡谷,游历过地中海、红海、尼罗河、塞纳河、莱茵河、恒河、额尔齐斯河、喀纳斯河,跋涉过不同的草原、沙漠、湖泊、戈壁的箱子,它已经早就不是一只单纯的箱子了,它是自己的一个伙伴,一个无声而亲密的伙伴,一个忠实而可靠的朋友;而现在,这个伙伴和朋友正在离开自己,无可避免地离开自己。


想到这里,齐冬强竟然眼泛泪光。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人群中极为理性,在独处时相当敏感。他自己也早就发觉了这一点,当自己一个人坐飞机的时候,尤其是在高空中从将视线从舷窗向外茫无目的投射出去的时候,自己的思绪很容易陷入一种无所依凭而由“超我”对“本我”冷眼旁观的状态。


这种状态有时候会表现为伤感,很少的时候也会表现为愉悦,但大多数时候则会表现为一种“寂静”,一种内心的寂静,空旷、辽远、杳无人迹。


齐冬强清楚地记得,自己最近一次深度陷入这种“超我”对“本我”的旁观状态,大概是在半年前。当时,他乘坐南航的飞机飞越南海上空,从舷窗向外望去,碧空如冼,湛蓝纯透,没有一丝云彩,而海面竟也是光滑如镜,纯透湛蓝,无有一丝杂物,极目处,海天相接,轻轻一线,似有若无,一时间竟无法分辨哪个在上哪个在下,哪个是天哪个又是海。


置身如此折叠幻境,仿佛在一刹之间,齐冬强的身心就齐齐坠入“澄明之界”,物我两忘,神思迷离。及至稍微心神收敛,竟又突然生出“人生无趣”之感。


他曾经把自己遭遇的类似情境和感觉告诉过张一帆,后者对此倒是颇为理解。按张一帆的说法,齐冬强所经历的这种情境,叫做“小涅槃”,大概是说一个人的精神和肉体在某一个“偶在”的物理场域中,发生了“量子纠缠”,自己和自己进行“熔合重组”,有所幻灭,亦有所升华。“简单讲,就是宕机重启。”张一帆曾经这样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齐冬强说。


想到张一帆,齐冬强的心情开始明朗起来,“这小子自从前几年读了刘慈欣写的科幻小说《三体》之后,整个世界观好像都变了,变得更加乐观,也更加坚韧,人也变得更好玩儿了。”于是,齐冬强决定,下飞机后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张一帆,找家菜馆一起吃晚饭。毕竟,两个人也已经快两年时间没有见面了……


菜馆是一家香港粗菜馆,位于五角场地区,品牌似乎和香港美食家蔡澜有关,入门玄关处贴挂着不少本店厨师和香港演艺明星的合影。齐冬强和张一帆随便选了一个靠窗位坐了下来。


他们本来想去的是位于浦东第一八佰伴附近,中电大厦二楼的那家粗菜馆。张一帆曾是那家粗菜馆的常客,他尤其中意的一道菜叫“红酒焖牛尾”,每去必点。但这次两人去到那里才发现,那家粗菜馆不知何时却已经关张了。两人有点儿扫兴,感慨了几句“餐饮业竞争太激烈,所有低门槛行业全部都在为房租打工”之类,但心里还是想着那道红酒焖牛尾,于是转头就来了五角场的这家粗菜馆。


两杯啤酒落肚,话题自然就转到了股市上。“最近证监会查配资的声音好像还挺大,你怎么看这事儿?”齐冬强问张一帆。张一帆抬眼看了一下他,却没有接过这个话头:“冬强,我们这些朋友都知道你最近几年一直在玩儿配资,你先跟哥说说你都是怎么配的?”


“好吧,关于场外配资,我就详细跟你说说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儿。”齐冬强端起酒杯,自顾自“咕嘟”了一大口,接着说了下去:“我初次接触场外配资,大概也是在2014年夏天。那时候,我记得你给我打过电话,说是股票市场很有可能会迎来一轮系统性的牛市。是这样吧?所以,我就打算多买些股票,我对你的判断一直比较有信心,这你知道的。”


张一帆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但是,你也知道,我也一直喜欢做些天使轮的个人投资,每个项目投个三十万、五十万什么的,有些项目甚至都不是自己喜欢的,只是因为有些过去不错的同事或者朋友,最近几年离职出来创业的比较多,找到自己的时候,自己能支持就尽量支持一些。”说到这里,齐冬强顿了一下,“有几个小项目,我的单笔投资只有十万块,都是朋友,出来创业,打电话过来,一点儿都不支持也说不过去。”


“只是,撒了这么些个天使轮,我哪还有钱呀?大概到了2014年10月份的时候,股市已经上涨20%了,我觉得必须要买股票了,怎么办呢?手上只有十几万现金,这时候就想到场外配资了。”齐冬强这么说着,语气倒也平淡,但在张一帆听来,却是暗暗心惊。张一帆记得清楚,2014年底的时候,齐冬强来家里喝茶聊天,正是在那次聊天过程中,张一帆才对场外配资有了了解,并由此对创业板接下来的飙涨保持了相当的警惕。但在当时,齐冬强并没有谈及自己参与场外配资的诸多细节,只是说自己用100万的本金配了500万的场外资金。


“我当时手上大概只有14万的现金,加上几张信用卡套现的钱,再加上银行的消费贷,当时银行的消费贷监管比较松,很容易挪出来,包括一些外资银行。另外,我甚至还动用了小额贷款,总之吧,最后手上就有了100万资金。”听齐冬强说到这里,张一帆是愈发吃惊,他忽然发现,想真正了解一个朋友是多么难!像齐冬强这么一个在自己眼里一直可以用“温和、理性”来概括的男人,他真正的投资行为竟然如此激进!


齐冬强显然并没有觉察到张一帆的这种心理震动,继续语气平淡地接着往下说:“我找了一家杭州的配资公司,1:5地配,100万配500万,加起来是600万元。”张一帆看了他一眼,示意他稍微停一下,然后举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问道:“峰值的时候,这部分市值是多少?”


“2200万左右。”齐冬强头也没抬地回答,“减去配资额及利息,属于我自己的市值,最高的时候大概有1600万。”说到这里,齐冬强抬头和张一帆对视了一下。张一帆替他接了一句:“15倍,赚了15倍,半年时间100万本金变成了1600万市值,牛!最后出来了吗?”


“股灾1.0的时候,创业板指数从4000点跌到2300点的过程中,我确实是脱身出来了,当然,大部分浮盈肯定是烟消云散,但扣除各项成本费用之后,我那100万本金还净赚200万。”齐冬强用筷子夹起一截芥兰放进嘴巴,用力嚼了嚼,“问题在于,随着市场的反弹,我又冲了进去,毕竟一个多月前,我还赚了1500万呢!这种情况,心理上肯定不适应,舍不得,觉得要把那1000多万再抢回来。但股灾2.0又来了,创业板指数很快就跌穿了1800点,这时候所有的浮盈就彻底没有了。”


“本金还在吧?”张一帆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100万左右的本金还在。”齐冬强的表情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依旧那么淡定:“这时候,我和那家杭州的配资公司关系也闹僵了,我觉得他们在合作过程中有不少违反约定的做法,比如股票明明没有跌到平仓线,他们就擅自提前把股票平仓了。”


“其实人家的做法也可以理解,在千股跌停的情况下,也很难做到完全按照约定规则执行风控。”张一帆说。


“这个也确实是实际情况。”齐冬强现在也理解了对方的做法,“但在当时就无法理解,和他们大吵了一架,然后我就另外找了一家配资公司,温州的,熟人介绍的,利息还打了八折。”


“你还要去配资?!”听到这里,张一帆忍不住蹦出这么一句,这个故事,他已经有些不太愿意听下去了。


“已经习惯了,”齐冬强似乎并不在意张一帆的态度,也可能他只是想把故事讲完,毕竟,这样的故事也需要一个适当的听众,而找到一个适当的听众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儿,“股灾2.0之后,市场迎来了一轮很好的反弹行情,你知道的,创业板指数从2015年9月中旬的1800点一路上涨,到11月下旬就已经涨到了2900点。但我在这一轮反弹行情中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一路配资向上加仓,然后2016年初股灾3.0又突然爆发了,又是千股跌停,创业板指数在一个月内就跌回了行情原点,账户也被强平。”


“最后你手上还剩多少钱?”这个问题,张一帆不太想问,但还是问了出来。


“12.86万元。”这个数字,齐冬强显然记得很清楚,他摇了一下头,接着自嘲了一句:“杠上开花,花没了。”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气氛似乎有些让人不舒服,张一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还是齐冬强首先打破了沉默:“一帆,你是不是觉得我亏得太严重了?其实情况没你想得那么严重,配资炒股这事儿确实最后是一地鸡毛,一堆的贷款借款要还,但幸好我早期的一笔天使轮可以套现出来了,60万的投资额,套现了近200万,才算把配资炒股这事儿给平了。”


这时候,服务员才终于把那道“红酒焖牛尾”端了上来,砂锅盖子一打开,食物的香气立刻就在空气中扩散开来。


齐冬强用筷子夹起一段牛尾,轻轻吹了两下放入口中,连连赞叹,“不错不错!好吃。”


张一帆却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问齐冬强:“你现在在股市里还有配资吗?”


齐冬强一边嚼着那段又香又烫的牛尾,一边用一半的口腔气流闷声说出一个字:“有”。


餐桌上的空气再度变得粘稠。


还是齐冬强率先打破沉默:“一帆,我们就不谈这种具体的操作了,你跟我讲讲场外配资的合法性问题,这东西到底合不合法?这个我想听。”


听到齐冬强突然有此一问,张一帆也有些发懵。他很清楚,场外配资到底合不合法,这个问题要想讲清楚还真有点儿难度。


近段时间以来,中国证监会高层领导已经在不同场合有过明确表态: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历史观和辩证法,坚持精准施策,精准做好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场外配资和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重点领域风险的防范化解处置工作。同时,多部门也在监管联动,严防场外配资。


尤其是上市公司宜华健康的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最近也被媒体曝光,涉嫌动用众多配资账户炒作自家股票,让“场外配资”的话题再度成为市场焦点。随后,内蒙古证监局在3月18日也公布了一份对西部证券包头钢铁大街营业部负责人刘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该份决定内容显示,刘强在任职期间,不落实证监会关于账户实名制的监管要求,组织账户出借及配资活动,并为双方提供担保,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已不适合担任营业部负责人职务,西部证券应当作出免除刘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


稍微研究一下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稽查案例就可以知道,“账户实名制”才是问题的关键。监管部门之所以要严厉打击“场外配资”,正是因为“场外配资”违反了“证券账户实名制”的原则和规定。


而关于“账户实名制”,《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中有着相关规定:


第八十条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一百六十六条 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应当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第二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公司为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交易账户的,除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外,还应当撤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对“账户实名制”则有更进一步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


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对“账户实名制”的规定更加细致:


第十七条 投资者通过证券账户持有证券,证券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证券的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第十八条 证券应当记录在证券持有人本人的证券账户内,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记录在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内的,从其规定。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依法履行职责,可以要求名义持有人提供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


前款所称投资者包括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符合规定的外国人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掌握其客户的资料及资信状况,并对其客户证券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证券公司发现其客户在证券账户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处理,并及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涉及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证券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的,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中国证监会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投资者在证券账户开立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依法对违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使用、注销等处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国家法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是国务院行政法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则是证监会的部门规章。


“这些法规条文讲得很清楚,所以,‘场外配资’肯定是不合法的。比如你参与的场外配资,所使用的证券账户是你本人的吗?”张一帆问齐冬强。


“当然不是。证券账户是由配资公司提供的。”齐冬强回答说。


在张一帆看来,这就是场外配资的“非法性”之所在:配资公司为了保证所配资金的安全性,一定会把资金放在一个自己能够完全掌控的账户内。从配资公司的角度,这种行为属于“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是被《证券法》明文禁止的。从配资者的角度,比如齐冬强,这种行为属于投资者利用他人的证券账户进行投资,违反了《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证券应当记录在证券持有人本人的证券账户内”的明确规定。


“简而言之,所谓‘证券账户实名制’,就是你只能通过自己名下的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而且这个证券账户和其所挂钩的资金账户也都要在你自己名下。否则,就是违规了。”张一帆如是总结。


但齐冬强对这样的结论显然还有自己的疑问。他拿起桌上的手机,随便点了几下,就打开了一家配资公司的网站。在这个网站主页最显眼的位置闪动着几行大字:股票配资,就选XXX;您炒股,我出钱,3-10倍杠杆随意配!


而在这家配资网站的“安全保障”页面下的“法律保障”栏下,则有这样一部分内容:


1. 关于配资合法性


配资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同时,可以采用第三方对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保障出借人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的权利。因此,配资行为受法律保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因此配资行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不存在足以影响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 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受到法律的保护。


2. 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根据《合同法》第23章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特别是第424条规定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所以,我们为配资人提供撮合的居间服务有着明确的法律基础。


等张一帆看完这部分内容后,齐冬强又把页面往上划了划,呈现在网页底部的是一个“合作伙伴”名单: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申万宏源、招商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兴业证券、高华证券、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国泰基金、嘉实基金、支付宝等国内各类金融巨头的LOGO赫然在列。


齐冬强把页面拉到最底部,呈现的是一行“友情链接”,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中国证监会”。齐冬强点了“中国证监会”,果然页面就直接跳转到了中国证券会的官方网站。


然后,齐冬强直直看着张一帆的眼睛,那意思是,“你对此怎么看?”


张一帆笑了,说:“民间借贷当然合法,比如我借给你十万块钱,你把它放到你自己的证券账户里用来炒股票,这都没有问题。但如果你放我的账户里十万块钱,我把自己账户里的五十万配资给你,账户由你来操作,这就有问题了,因为《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证券应当记录在证券持有人本人的证券账户内’,所以这种做法也是违反了账户实名制,是被禁止的。至于那一大堆所谓的‘合作伙伴’名单,什么都说明不了,在现在这样的监管环境下,这些金融机构不可能和配资公司有什么合作。”


“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张一帆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补充说道,“实际上你根本无法保证你在配资账户里的操作是不是实盘交易,很有可能你玩儿的都是一些虚拟盘,你下达的交易指令根本就没有进入到真正的交易所交易系统。


张一帆这么说的时候,语气庄重,表情严肃。作为齐冬强的朋友,他确实觉得自己正在尽一项作为朋友的义务:“你如果不相信,你可以上证监会官网查一下,有过类似的案例。”


“你把配资账户清了,回头我请你去吃牛头大餐。”张一帆看了一眼若有所思的齐冬强,有些不放心地又强调了一遍,“浦东软件园那里有家餐馆,招牌菜就是一道‘麻辣牛头’,比这道‘红酒焖牛尾’要好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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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网(ID: eeojjgcw),作者:周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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