豚鼠背后的海上黄金时代
2021-05-23 20:21

豚鼠背后的海上黄金时代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明白知识(ID:mingbaizhishi),作者:明白知识er,原文标题:《这个物种在中国叫荷兰豆,在外国却叫中国豆》,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你认识下面这两张图里的物种吗?



一种植物与一种动物,它们之间有何共性?


你可能已经发现了,左侧是荷兰豆,右侧是荷兰猪,共性是名称中都带有“荷兰”二字。


既然如此命名,想必它们都是原产自荷兰的物种了?


完全不是。荷兰豆和荷兰猪的原产地与荷兰没有任何关系。它们的名字与荷兰有关,是荷兰黄金时代繁荣贸易的功劳。


17世纪前后是荷兰的黄金时代,那一时期,经过荷兰的全球贸易,原产自东南亚地区的荷兰豆到达了中国东南沿海,原产自南美洲的荷兰猪抵达了欧洲大陆及世界各地(关于荷兰的黄金时代,参见《不是什么国家都能被认可有一个“黄金时代”》


1. 荷兰豆与荷兰猪的由来


荷兰豆的原产地存在争议,有东南亚的泰国和缅甸地区、地中海沿海和西亚地区、高加索南部和伊朗地区等多种说法。


不过,一般认为,荷兰豆在泰国、缅甸一带很早就有种植那时还不叫荷兰豆,只当作是豌豆的一种),后来被欧洲商船带回到地中海区域种植,又从地中海传入了欧亚大陆内部。


但荷兰豆并非是通过这条路径传入中国的,而是经由国内海商和荷兰商船将种子带到了东南沿海。


17世纪,荷兰人凭借强大的海上舰队和贸易实力,以巴达维亚(今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为核心,控制了整个东南亚和南洋地区的海上贸易。


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汇聚于此,荷兰豆自然也包含在其中。


前往南洋经商的闽南、潮汕等地的商人,在贸易中将这种特别的豌豆带回了家乡,并称呼其为荷兰豆,原本不种植豌豆的闽南地区也开始有人种植荷兰豆。


这只是小范围的物种引入,荷兰豆在中国的较广泛种植得等到清代乾隆、嘉庆时期。


荷兰豆(学名:Pisum sativum Linn.),蝶形花科豌豆属植物,一年生缠绕草本,高0.9至1.8米,除了荷兰豆,还有蜜豆、小寒豆、淮豆、麻豆等多种称呼,可用来食用,一般以食用嫩荚为主。


据乾隆年间《台湾府志》记载:


“荷兰豆,种出荷兰,可充蔬品煮食,其色新绿,其味香嫩。”


嘉庆年间广东人刘世馨在《粤屑》一书中也提到:


“荷兰豆,本外洋种,粤中向无有也。乾隆五十年,番船携其豆仁至十三行,分与土人种之,.......。豆种自荷兰国来,故因以为名云。”


此后,荷兰豆在中国开枝散叶,逐渐成为了常见的食用蔬菜。


荷兰豆的故事并未到此结束,还有非常有趣的一点要特别说明。


荷兰豆在中国被称为“荷兰豆”,可在其他一些地区并非这么称呼,乃至是恰恰相反。


在外国,尤其是英语国家,荷兰豆时常被称为“中国豆”。


荷兰豆的荷兰语写法为“peultjes”,在英语中一般写作“snow peas”(直译为“雪豌豆”),然而很多人习惯于称它为“chinese snow peas”(中国雪豌豆)或“chinese peas”(中国豆)


为什么要在“雪豌豆”前面加上“中国”一词呢?


这一问题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是:欧洲商人在将荷兰豆从东南亚带回欧洲时,人们知道这种豌豆是从东方带回来的,但大多数人对东方的了解仅限于知道中国和印度的存在,因而便称呼其为“中国豆”。


这是荷兰豆的命运。


另一个物种荷兰猪,命运则与荷兰豆不同。


荷兰猪的学名叫豚鼠,这种外表呆萌的可爱动物生存历史非常悠久。


豚鼠(学名:Cavia porcellus)又名天竺鼠、荷兰猪,英文名为“Guinea Pig”(几内亚猪),无尾啮齿动物,身体紧凑,短粗,头大颈短,有小的花瓣状耳朵,位于头顶的两侧,小三角形嘴。取食植物叶子,根和块茎,具有社会性,可群居。图片来源:Pexel


早在公元前5000年,南美洲安第斯山脉地区(今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等国)的土著部落便已有饲养、驯化豚鼠的传统。只不过,那时候不是将豚鼠作为宠物,而是作为食物。


后来,豚鼠除了作为食物,还逐渐成为安第斯地区民间文化的一部分,在各类艺术作品中,都有它的身影出现。


在秘鲁和玻利维亚,曾出土过约制作于公元前500年到公元500年间的豚鼠雕像。生活在秘鲁的莫切人(Moche),也在金属器皿上留下过豚鼠绘画,制作过豚鼠状的陶壶。


此外,在社交活动、宗教仪式与巫医治疗中,豚鼠的地位也变得重要。


人们会将豚鼠作为礼品来交换。


巫医视豚鼠为通灵媒介,把它们放在病人身体上摩擦,以此来诊断诸如黄疸、风湿、伤寒等病症,并在诊断后,将豚鼠开膛剖肚,取出其内脏以检验治疗效果。黑色豚鼠尤其被看作是有效的诊断工具。


这一方法传承千年,至今仍在安第斯山脉一带某些难以获得、也不信任西医、西药的原始部落中使用。


到了大航海时代,欧洲人踏入南美后,西班牙商人发现了豚鼠,并带回了欧洲。这种动物迅速成为各国皇室和上流社会的时髦宠物,甚至连伊丽莎白女王也饲养过。


依据新西兰奥塔哥大学马提苏·史密斯(Matisoo Smith)教授的说法:


“在南美的许多地区,豚鼠从古至今都是重要的食物,人们把它们带到不同的岛上,用来交换其它商品。在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豚鼠被西班牙人带到欧洲;在18世纪,由于它在生物学上和人类有很多相似之处,又被作为实验动物应用于医学研究;19世纪初,作为外来宠物贸易的一部分,豚鼠又被带到了北美。时至今日,不论是肉用的、实验用的还是作为宠物的豚鼠都是从秘鲁驯养的豚鼠中选育出来的。”


不过,截止到19世纪初,豚鼠都是名正言顺的豚鼠科动物,从未有人用“猪”来称呼它。


它由“鼠”变“猪”的过程,全要拜荷兰商人所赐。


日本明治时期,荷兰商人将豚鼠作为商品带到日本贩卖。但日本并无把鼠类作为宠物饲养的传统,相反,大多数日本人对会带来疾病的老鼠很厌恶。


于是,荷兰人根据豚鼠与猪相似的叫声,以及其可食用的特点,谎称这是一种特殊品种的猪,由此才将豚鼠引进日本市场。


日本人便将这种荷兰商人带来的生物称为荷兰猪。


当荷兰猪从日本传入中国时,中国沿用了“荷兰猪”的名字,直到今天。


“荷兰豆”与“荷兰猪”名字的由来,大概就是如此。不过,这两种生物的名字其实还有着更深层次的含义。


在很大程度上,这两个物种象征着荷兰从17世纪初开始走向高峰的海洋贸易。


2.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兴起


17世纪,是“海上马车夫”荷兰的黄金时代。


而荷兰黄金时代形成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源于公司的兴起——荷兰东印度公司。


16世纪末,长期以捕鱼和海上香料贸易为支柱的荷兰,受到了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打压。


西班牙在1580年通过皇室姻亲继承关系吞并葡萄牙王国后,禁止荷兰商人再在里斯本(今葡萄牙首都)购买香料。


由于葡萄牙对远东航路的垄断,荷兰商人此前很少去远东地区购买香料,大多是从里斯本购入香料后再销往欧洲各地,获取利润。


西班牙的禁令等于直接切断了荷兰最主要的贸易来源。


荷兰人被逼无奈,只好开启前往远东的航行,以图建立起自身的贸易网络。


这种努力最开始收效甚微。


荷兰各城市的商人大多各自为战,单独成立公司,资助几艘船和一些水手,派他们寻找可以前往远东的新贸易路线。


出航是否成功只能看运气,绝大多数出航都非常不顺利。


在独立探索的前六年中,荷兰共派出了65艘船,其中10%的船由于各种原因沉没,没有回来。回来的船只,平均也会折损三分之二的船员。


荷兰人逐渐意识到,这么下去不行。


于是在1594年,九个阿姆斯特丹人(阿姆斯特丹现为荷兰首都)建立了“远陆公司”,提供了一支可以绕过好望角抵达印度的船队。这支船队受到了荷兰国会和北荷兰省的大力支持。


1595年,船队出发,两年后返回。


船队的直接成果令人失望,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船员生还,也基本没带回什么货物。然而出航的核心目的却达到了,船队开辟了前往亚洲的航线,并在新加坡附近建立了贸易点。


虽然有了贸易点,但竞争对象葡萄牙(虽然被西班牙吞并,但葡萄牙的海上贸易仍保持相对独立)在整个印度洋沿岸有着数个贸易关卡,同时掌控着马六甲海峡和霍尔木兹岛两处海上要地,并有着强大的舰队帮助维护远东地区的贸易垄断。


在这样的力量面前,荷兰还是十分弱小。


为了获得足够与葡萄牙抗衡的力量,避免内部竞争带来的损耗,1602年,荷兰首相决定赞助各个城镇的远洋公司,将它们联合起来,变成一个拥有巨大自主权的公司。


简称为VOC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实际名称是“联合东印度公司”)就此成立。


它的成立,意味着荷兰历史正式迈入到新篇章。


在成立的同时,VOC被赋予了巨大权力,包括从南非好望角向东,直到南美麦哲伦海峡间(从南非好望角向西到南美麦哲伦海峡间,归荷兰西印度公司控制)的贸易垄断权,自行组建军队、建筑军事要塞、建立殖民地的权力,甚至能以政府的名义向外国宣战、谈判、签订条约,俨然一副“国中之国”的姿态。


一个公司被赋予如此超乎想象的权力,必须要拿出相应的实力来支撑。


1783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士兵制服。图片来源:Wikipedia


于是,为了扩大规模,VOC在阿姆斯特丹公开发售公司股票。


股份制并非是VOC首创,早在1554年,英国的“莫斯科公司”便已实行股份制,但莫斯科公司的股东数量有限,直到1604年,股东也只有160人。


VOC不同,它的股票每一位荷兰公民都可以购买。


故而,在实际上,它是世界第一家公开上市交易并发行债券的股份公司,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募股中,由于公司的广阔前景和政府撑腰的背景,几乎所有荷兰富翁和大量平民都对VOC进行了投资。


VOC轻松筹集到650万荷兰盾(荷兰17世纪的通用货币为银制荷兰盾),约合现在的1.1亿美元,是英国东印度公司1600年起始资金的十倍。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世界上第一个正式的股票市场。它是VOC的一项金融创新。图片来源:Wikipedia


趁着西班牙与英国交战的时机,VOC开始驱使船队,横扫远东,打破葡萄牙人的垄断,并建立起新的垄断贸易。


1605年,VOC攻克了葡萄牙统治的印度尼西亚城市安汶,建立了公司第一个全权管理上的据点;


1614年,VOC彻底占领了盛产丁香、豆蔻、胡椒等香料的马鲁古群岛;


1619年,VOC在爪哇岛上建起了巴达维亚,并在此后以该城市为中心,对东南亚地区进行疾风怒涛般的殖民掠夺;


1624年,VOC进犯中国台湾(在1662年被郑成功逐出);1641年,从葡萄牙手中夺取了马六甲海峡的控制权;1656年,占领锡兰(今斯里兰卡);1667年,占据苏门答腊岛;1669年,占据望加锡;1682年,占据万丹。


1724年,荷兰控制的马六甲港口。图片来源:Wikipedia


至此,荷兰与葡萄牙已然“攻守之势异也”。葡萄牙的东方据点除澳门、帝汶岛、果阿、第乌等少数几处外,其余皆被荷兰占领。


随着殖民地和贸易规模的扩大,荷兰的海上力量也愈发强大。


截止1670年,荷兰所有船舶的吨位之和是英国的三倍,除了不能进行远洋航行的小船外,荷兰船只总数达到6000条以上,几乎相当于欧洲其他各国的总和。


到了1691年,光是VOC一家公司,在不包括驻防军的情况下,就拥有至少100艘装备了30~60门火炮的战船,船员总数达8000人以上。


因此,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一书中说:


“荷兰东印度公司实力之强大,其它各国的印度公司不能望其项背。”


依靠垄断贸易,VOC攫取了巨额的贸易利润。即便刨除掉每年的庞大军政费用开支,其红利依然很高,年均可达到20%,大股东甚至能获得100%的红利。


1602至1782年间,公司共付出高达2.32亿弗罗林(弗罗林,一种从13世纪开始在欧洲广泛使用的货币,和荷兰盾的汇率约为1比1)的股息,相当于原始股本的36倍。


在此期间,VOC自然也与中国发生了贸易上的广泛往来。


3. 中荷早期贸易


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刚成立的时候,核心目标是在与葡萄牙和英国的竞争中,掌握东南亚的香料贸易,并建立自身的贸易据点。对华贸易则是核心目标外的一个次要目标。


荷兰商船第一次来到中国是在1601年,那时VOC还未成立,中国处在明朝万历年间。


万历时,由于沿海地区日本倭寇作乱,加之丰臣秀吉进攻朝鲜,一直实行着时断时续的禁海政策。中国商贾只有在开海时期拿到下海许可证才可以出海经商,否则便是走私。而外国商人如果想与中国通商,必须得到明政府的首肯。


荷兰人试图获得明朝的通商许可,但遭到拒绝。


后来,荷兰又派遣一名使者随同与明廷有着良好关系的暹罗(今泰国)使团一同到达北京,申请互通贸易,也未成功。


1604年,因外交渠道屡次受挫,荷兰海军中将韦麻郎(全名威布兰德·范·沃韦克,Wybrand van Warwijck)在华商的诱导下,率领两艘船入侵澎湖列岛,要求互市,再次遭到失败。


又过了三年,荷兰人带着奥伦治亲王的亲笔信件抵达广东南澳岛,在与当地官府互赠礼物后,要求开放贸易,依然未能成功。


在此之后,直到1622年,荷兰政府再也没有派遣船只来与明政府商讨通商问题。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荷兰放弃了对话通商,恰恰相反,由于中国生丝和瓷器在欧洲市场的热销以及高额利润,荷兰越发迫切地希望与中国通商。


1603年,荷兰人在马来西亚柔佛港外劫掠了一艘葡萄牙商船,截获了船上的1200捆生丝。这些生丝在运回阿姆斯特丹后,吸引了全欧洲商人的注目,最终共卖出了225万荷兰盾的高价。


当时,中国的生丝在欧洲市场上有着极高声誉。一荷磅意大利生丝值5.4荷兰盾,一荷磅波斯生丝值9.6荷兰盾,一荷磅中国生丝值16.2磅,是意大利生丝的3倍,波斯生丝的1.7倍。


1621年,VOC在泰国宋卡购买了1868荷磅中国生丝,每荷磅的购买价格为3.81荷兰盾。而运抵欧洲后,售价为每荷磅16.9荷兰盾,毛利高达317%;1622年,VOC又在台湾购买生丝1211荷磅,每荷磅买价4荷兰盾,在欧洲的售价为16.88盾,毛利达322%,足可称为暴利中的暴利。


巨大的利润让所有荷兰商人陷入狂热。


然而,直到明朝灭亡,荷兰也没能拿到官方的通商许可。VOC董事会只能根据中国的情况,发布单独的指令,要求用间接购买的方式来进行生丝贸易:


“我们必须用一切可能来增进对华贸易,首要的是取得生丝,因为生丝利润优厚,大宗贩运能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收入和繁荣,如果我们的船只无法直接同中国进行贸易,那么公司驻各地商馆就必须前往中国船只经常往来的地区(北大年等地),购买中国生丝。”


除生丝外,17世纪中荷贸易第二大交易品是瓷器。


1604年,VOC捕获了一艘葡萄牙商船,上面载有30吨中国瓷器。这些瓷器如同一年前的生丝一样,被送回了阿姆斯特丹拍卖,再次引起了轰动。


中国瓷器的欧洲市场名声大振,成为各国贵族家中的必备物品,需求量和贸易利润迅速攀升。


中国瓷器在17、18世纪是欧洲的宠儿,油画中也有大量瓷器出现。图片来源:Wikipedia


荷兰商人接触不到明政府,只好经由华商之手,大批量进购瓷器。


根据泰国南部大泥商馆1608年的记录,荷兰商人在该年订购了——


“瓷器:黄油碟50000枚,碟50000枚,黑色壶1000个,大碟1000枚,大碗1000只及若干小碗,葡萄酒壶50个,小水壶50个,漂亮的大杯500个,小调味碟500枚,漂亮的水果碟2000枚,盐罐1000个,以及漂亮的、直径2.5英寸的大碟20枚。”


而这只是一年所需的量。


据有关档案统计,从万历三十二年到顺治十三年(1604~1656),中国销往荷兰的瓷器达三百万件,平均每年六万件上下。


到了十八世纪,随着中国闽、粤、江、浙四海关的设立,《南洋禁海令》的废止,荷兰与中国的贸易不再时断时续,两国的瓷器交易量节节攀升。


雍正十二年(1734)一年中,销往荷兰的瓷器便多达四十万件,交易额约占总贸易额的20%。


这种贸易繁荣不仅限于瓷器买卖,更扩展到了其他商品种类上。


根据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档案,在1729至1795年间,前往广州一地的荷兰船有231艘,带回的货物包括茶叶、瓷器、生丝、纺织品、药品、大黄、姜黄、大简香、古米、金、漆器、扇子、壁画、金属锌、锡、铁、藤等。


如此大规模、涵盖各类物什的贸易,对于两国的影响早已超越了单纯的经济范畴,扩展到了物种和文化上。


18世纪晚期欧洲风格的瓷器,上面绘有VOC船只。图片来源:Wikipedia


4. 物种交换与文化交流


大航海时代开启后,在全球贸易的背景下,物种交换与文化交流普遍发生,有不少著作,如《哥伦布大交换:1492年以后的生物影响和文化冲击》《1493:物种大交换开创的世界史》等,专门论述这个关键时刻。


在《1493:物种大交换开创的世界史》中,作者不仅展现了欧洲和美洲的生态碰撞是如何在实质上改变了人类历史的每一个方面,也发现了今日最激烈的政治争端(移民、贸易政策与文化战争)的根源所在。

作者:[美]查尔斯·曼恩,译者:朱菲、王原,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出版时间:2016


而在中荷贸易之间,除了开篇提到到荷兰豆外,最为重要的物种交换是马铃薯,即土豆。


土豆与豚鼠(荷兰猪)一样,都起源于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


西班牙人在16世纪征服了秘鲁后,将土豆的栽培种带回了西班牙。


1586年,英国人于加勒比海击败西班牙人后,在南美洲搜集各类植物种子,也将土豆栽培种带到了英国。


之后的几十年里,土豆便经由西班牙和英国传播到欧洲各国与各殖民地。


不过土豆传到中国的过程与西班牙和英国关系不大,更大可能是通过与荷兰的贸易,在明万历年间传入的。


16世纪末(明万历年间),福建漳州海澄月港曾开放过对外贸易。漳州附近便有不少人出海经商,据传:


“是时,漳、泉民贩吕宋(今菲律宾吕宋岛一带)者,或折阅破产,及犯压冬禁,不得归,流寓夷土,筑庐舍,操庸贾杂作为生活,或娶妇长子孙者有之,人口以数万计。”——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


东南地区的商人往返于福建和东南亚之间,同主要控制此区域的荷兰商人进行贸易。


荷兰商人手中汇集来自世界各地的货物,土豆便很可能通过此种方式流入中国大陆。因荷兰在东南亚的贸易中心位于爪哇岛,故而也有一些人将土豆称为“荷兰薯”或“爪哇薯”。


然而,在万历年间传入大陆后,不适合在亚热带生存的土豆并未被大规模种植,而是经由东南沿海至北京,成为了仅能在宫廷享用的珍馐。


万历时的举人蒋一葵《长安客话·皇都杂记》中记载:


“土豆绝似吴中落花生及香芋,亦似芋,而此差松甘。”


蒋一葵又在书中引了明代文学家徐渭名为《土豆》的诗:


“榛实软不及,菰根旨定雌。吴沙花落子,蜀国叶蹲鸱。配茗人犹未,随羞箸似知。娇颦非不赏,憔悴浣纱时。”


在明末刘若愚著,吕毖选编的《明宫史》,亦有:


“辽东之松子,蓟北之黄花金针,都中之山药、土豆,南都之苔菜,武当之莺嘴笋、黑精、黄精,北山之榛、栗、枣、桃......不可胜数也。”


这些记述可以说明土豆在明末已经存在,并在都中(即北京附近)种植,是供给宫廷享用的稀罕美食。


到了清朝,土豆不再那么金贵,种植规模扩大,开始进入百姓的餐桌,不过也仅局限在京畿一带。


真正的广泛种植大抵到了乾隆年间。


乾隆时,土豆也开始通过西北和西南的陆路进入中国。同时,人口数量成倍增长,对于垦荒增粮的需要激增,海外的高产量作物便在此时承担起了重要角色。


土豆作为一种耐寒作物,适合在高寒山区生长,因而在西南和西北部山区地带被大量种植,逐渐成为全国人民的常见食物。


说完了作为物种交换代表的土豆,再来说一说文化交流。


文化交流的代表是瓷器,特别是其中的一种——“克拉克瓷”。


所谓克拉克瓷,其实就是泛指明万历时期出口的青花瓷器。


在上文中提到过,荷兰东印度公司曾捕获过葡萄牙商船,而商船的类型为“克拉克帆船”。


克拉克帆船(Carrack,又译卡瑞克帆船,西班牙语称之为Nao),一种在15世纪盛行于地中海的三桅或四桅帆船,是欧洲史上第一款用作远洋航行的船舰,特征是有着巨大的弧形船尾,以及船首的巨大斜桅。图片来源:Wikipedia


为了纪念战胜葡萄牙人,拿到这些瓷器,荷兰人便把初次到达荷兰的精致瓷器称为“克拉克瓷”。


在抵达欧洲后,克拉克瓷立刻受到了广泛推崇,贵族把拥有克拉克瓷视为身份的象征,甚至有一些荷兰贵族会专门向中国定制瓷器,将郁金香等图案烧制在瓶身上。


如果我们今天去荷兰的博物馆参观,就会发现一些瓷器上的图案风格是中西合璧的,瓶的颈部绘有郁金香花纹,而腹部画的是中国传统的山水花鸟。


同时,随着荷兰东印度公司销往欧洲的中国瓷器数量越来越多,价格下降,瓷器拥有者的范围也逐步扩大,许多较富裕的中产阶级也开始在家中陈设瓷器。瓷器由上而下,在一个世纪内逐渐融入到荷兰文化当中。


因此,在荷兰十七世纪的生活画中,人们可以看到大量克拉克瓷盘、碗、果碟、酒杯、酒壶、军持等物品充斥其间。


明万历年间的克拉克瓷器。图片来源:陈昆. 十七至十八世纪荷兰德尔夫特陶器中的中国风格. 湖北美术学院,2007.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影响——以“克拉克瓷”为代表的中国瓷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荷兰陶器的制作。


这里一个出众的代表是后世被人称为“德尔夫特陶”的,由荷兰德尔夫特市生产的陶器。


在中国瓷器涌入荷兰后,荷兰本地的一些传统马略卡陶器厂倒闭,一些则改为烧制陶砖。


还有一些荷兰人想把陶器延续下去,但他们没有制作瓷器的技术(18世纪初,荷兰才有了瓷器技术,此前制作的均为陶器),便考虑如何对陶器进行改革。


德尔夫特市场上的德尔夫特陶。图片来源:Wikipedia


在1625年左右,一群来自德尔夫特的工匠改进了锡釉陶工艺,使其在外表上接近中国瓷器,甚至连颜色也照搬了中国的蓝白配色,以至于这种陶器与青花瓷非常相像,被一些人称为“荷兰瓷”。


不过,虽然与青花瓷颜色相近,德尔夫特陶器却没有完全照搬。


德尔夫特的陶器制造商很清楚,如果外表与青花瓷完全一致,那么必然没有市场竞争力,于是在花纹和样式上,德尔夫特陶器进行了变化,主要采用了欧洲纹饰,只有在一些中国本土没有的器物上,才会采用中国纹饰来迎合时尚。


荷兰人的努力很快得到了回报。


在1644年前后的几年间,中国局势混乱,明清之间征战不休,中荷贸易也一度停滞,每年交易的瓷器量从25万件锐减到了一半,12.5万件。


德尔夫特的制造商抓住了这个机会,开始大量生产模仿中国瓷器风格的陶器,填补市场空缺,很快就受到了买家的热烈欢迎。


德尔福特陶器的兴盛迅速带动了整个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陶器厂改为生产“德尔夫特陶”,专门为其生产陶泥、色料等原料的工厂也应运而生,行业规模越来越大。


著名“德尔夫特陶”制作师勒特里克·凡·弗赖特姆(Frederik van Frytom,1632-1702)的作品。

图片来源:陈昆. 十七至十八世纪荷兰德尔夫特陶器中的中国风格. 湖北美术学院,2007.


到了1665年,德尔夫特已有20多家仿制中国瓷器的陶器厂,陶工数量超过一万,生产的器物除了供本国使用外,还大量出口到英国、法国、德国等其他欧洲国家,甚至与中国一道进入了王公贵族的家,成为了真正的艺术品,“德尔夫特陶”一词的含义也渐渐由最初的“仿制中国瓷”(Bastard-china)变为了“白地蓝彩锡釉陶”,成为了荷兰艺术文化的一部分。


当然,再兴盛的国家也有衰落的时候。


随着十八世纪中后期,荷兰在与英国的交锋中落败,荷兰东印度公司出现经济危机,并于1799年解散,“荷兰的黄金时代”步入了历史。


但曾经的辉煌不会被历史的尘埃轻易覆盖,相反,它仍然在我们身边闪闪发光。


从“荷兰豆”到“荷兰猪”,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贸易余波依旧在几百年后的今天,不断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而“克拉克瓷”与“德尔夫特陶”的名字更时刻告诉我们,中国与“海上马车夫”在那个年代便已相遇,彼此相互吸收的物种与文化,早已融入到各自文明的血脉当中,一代代地传承下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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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明白知识(ID:mingbaizhishi),作者:明白知识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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