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靖昊说会计: 所谓VIE结构,是指离岸公司通过与境内实体公司签订控制协议,而非股权控制的方式掌控境内实体公司,成为境内实体公司的实际受益人和资产控制人。在VIE结构下,境内经营实体的利益通过控制协议转给了离岸公司,利益的实际享有者是离岸公司的股东,而境内经营实体公司的股东不再享有。
做了一个关于VIE的汇总统计,截至2012年9月30日,基本上是目前最为完整的统计了。这其中2010年12月31日以前的数据,基本引用自欧阳瑭珂的硕士论文《中国企业境外间接上市中的合同控制模式研究——法律和财务的双重视角》中的统计数据,对此特向欧阳瑭珂表示感谢,不过欧阳瑭珂所提供的数据,本人未有一一核实,只是选择性做了一些核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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