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为完成上级"上市倍增计划",盲目收购奇信股份导致近11亿元亏损,暴露地方政府将上市公司数量作为政绩工程的错误导向,呼吁尊重市场规律培育优质企业。 ## 1. 盲目收购的惨痛教训 - 新余市国资委以10.94亿元收购奇信股份29.99%股权,仅用3个月仓促完成交易,未充分调查标的财务造假问题 - 收购后企业连续暴雷:2020年实际亏损5.55亿元(较预告扩大12倍)、原实控人违规占用1.31亿元资金、被查出2015-2019年虚构利润17.85亿元 ## 2. 形式主义政绩观的根源 - 收购动机源于江西省"十四五"规划要求:各设区市境内上市公司超3家,开发区实现"破零倍增" - 类似案例:河南三地因省商务厅指标脱离实际而虚构引资数据,反映"目标分解"式行政命令的弊端 ## 3. 上市公司数量的政绩误区 - 地方政府错误将上市公司数量等同于经济质量,忽视产业契合度(新余优势产业为钢铁锂电,与建筑装饰企业奇信股份完全不匹配) - 部分地方国资为保壳向问题企业输血(新余国资借款达8.3亿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 4. 培育企业的正确路径 - 优质上市企业应通过市场竞争自然产生,而非行政计划或财政收购 - 政府应聚焦营商环境建设,支持"专精特新"和龙头企业自然成长,而非干预资本市场 - 直接收购上市公司仅是存量置换(如要求迁址),无法创造社会价值
为完成上级“计划”,地级市盲目收购A股公司却“踩雷”,近11亿元本金“打水漂”被点名,上市公司数量岂可沦为“政绩工程”
2026-04-21 15:24

为完成上级“计划”,地级市盲目收购A股公司却“踩雷”,近11亿元本金“打水漂”被点名,上市公司数量岂可沦为“政绩工程”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段炼杜波,作者:每经评论员,原文标题:《为完成上级“计划”,地级市盲目收购A股公司却“踩雷”,近11亿元本金“打水漂”被点名!上市公司数量岂可沦为“政绩工程”|每经热评》


据新华社报道,日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4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包括江西省新余市盲目收购上市企业的案例。


结合通报内容和上市公司公告内容可以确认,上述被收购的上市企业为奇信股份。2020年6月20日,新余市国资委旗下企业新余投控与奇信股份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签署协议,前者以10.94亿元的价格收购奇信股份29.99%的股份;同年9月初,股权交割完成,用时仅3个月,整场收购未经充分论证评估,没有深入调查核实。2021年9月,奇信股份将注册地从深圳迁往新余,至此新余多出一家上市公司。


奇信股份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业务,而新余市的优势产业是钢铁、锂电,两者契合度极低。新余市为什么要执行这场收购?通报直指关键动因:因为上级下达了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并购的动机一旦偏了,结局也就难免走偏了。


被收购前,奇信股份发布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亏损不超过4380.67万元,但仅仅半年后其真实业绩就露馅,2020年全年亏损额骤增至5.55亿元。2021年1月,奇信股份原实控人之关联人又违规划转占用公司1.31亿元资金。为了防止企业“爆雷”,掩盖收购中存在的问题,新余国资多次给企业借款,借款金额最多达到了8.3亿元。2022年3月,证监会立案调查奇信股份,后查实其2015到2019年的财务报告连续造假,虚构利润总额高达17.85亿元。2023年7月5日,奇信股份正式退市。退市前新余国资所持股份残值只有2800万元,10.94亿元的本金几乎亏损完毕,这还没有包括新余国资上述借款及代为偿还的银行贷款。


新余国资盲目并购留下的教训惨重。笔者认为,上级盲目定目标,然后“分解目标”的做法应当被禁止。在有限的时间内,新余市为了完成任务,短时间内仓促决策、火速打款,完成了复杂的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没有办法做到深入核实、调查并购标的真实的财务状况,以至于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类似情况并非孤例,央视此前曝光河南三地虚构引进的省外资金数据,其源头也指向河南省商务厅设置的指标脱离实际,地方接到的任务无法完成,造假就成了“没有办法的办法”。


上市公司数量不应当成为地方的“政绩工程”。上市公司一头连着实体产业,一头连着资本市场,可以拉动的资源十分可观;上市公司往往也被视为优质公司的代表,是一地经济发展质量的象征。所以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数量都是地方政府极为看重的目标。比如江西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发布的《推动江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就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0家左右,力争每个设区市境内上市公司超过3家,全省9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上市公司“破零倍增”。这些任务都非常具体,落实到了市和开发区层面。


哪些公司能上市,不是计划出来的,更不是压给下一级就能压出来的,而是市场选择出来的。资本市场需要的是具有硬核技术的“专精特新”企业、掌握行业话语权的龙头企业、有独特商业模式能够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的企业。地方政府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科学、合法合规地运用产业政策,让企业充分接受市场竞争检验,其中的佼佼者若有资本化的需求,它们自己就会去争取上市,无需地方政府劳神费心甚至是动用宝贵的财政资源。


培育上市公司是个辛苦活、技术活,直接花钱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来得更快,新余市选择了后者,但这种捷径只是存量资源的置换,并没有给社会创造价值。近年来,地方国资收购上市公司的案例非常常见。其中一些是有产业整合背景的收购,但也有一些并购就是为了增加本地上市公司数量,笔者留意到,这些案例也要求上市公司迁址到股东所在地。还有地方政府为陷入困境的本地上市公司输血,以维持上市地位,导致自身亏损严重。


新余这场失败的并购,值得所有地方政府镜鉴。破除政绩观中的上市公司数量“情结”,深刻理解企业资本化的成长规律,厘清先有高质量发展才有高质量上市公司的逻辑,类似新余一样的案例才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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