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MIR睿工业 ,作者:MIR 王紫东,原文标题:《【并购市场观察】中资工业企业出海欧洲的新趋势 | MIR DATABANK》
——透视欧洲改革中心CER报告:在欧盟三大监管法规新框架下,寻找从“产地标签”向“深度融合”的破局点
2015-2017年中国资本开始大举进入欧洲,半导体、自动化、汽车零部件并购层出不穷,库卡、先正达、格拉默先后被中资收购。彼时的中资买家目标明确——把欧洲的隐形冠军收入囊中,补全产业链短板。
然而,随着全球宏观经济政治环境变化,地方保护主义抬头,早期以获取技术和know-how为核心的并购活动在欧洲日益严格的政策干预下快速减少。
根据欧洲改革中心(Centre for European Reform,CER)近期发布的研究报告,中资对欧洲的投资在2017年达到近千亿美元的顶峰后迅速萎缩。但2024年及2025年中国对欧直接投资均超过100亿美元,较2022-2023年低点回升势头明显。

图:2015-2025年中资对欧洲直接投资(包括并购及绿地投资)。来源CER报告
*MIR睿工业注解:2016年娱乐类投资占比高系万达系多项影院投资,2017年生物科技投资占比高系中国化工集团440亿美元先正达收购一次性影响。排除前述巨型交易一次性影响后,中资在欧洲投资事实上已显著恢复
2021年以来,绿地投资成为与并购齐头并进的外延扩张选项。中资正在欧洲建工厂、租土地、扩产能,且资金流向高度集中,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供应链吞掉了增量中的大头。
究其原因是欧盟对外资并购的审查越来越严,半导体等敏感行业的并购几乎窗口紧闭。而中国企业自身也在主动调整策略,用本地化生产来规避关税和政治风险。
CER报告认为:欧洲政策制定者希望规避的情形是中国企业把欧洲变成一个来料组装基地。报告指出,部分中国新能源企业在欧洲设厂,核心零部件仍从中国进口,欧盟员工的比例和薪酬都不及预期。这种模式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本土供应链被架空,税收留在国内、就业留在国内、附加值也留在国内——欧洲只提供了一个“产地标签”。
这种担忧推动了欧盟近两年密集出台外资投资监管新规:
第一条:FDI审查。2027年左右将全面生效的修订版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要求27个成员国统一标准,并明确封堵通过"欧盟子公司"绕道审查的漏洞。
第二条:外国补贴条例(FSR)。欧盟已经开始动用FSR对中国企业进行深度调查。例如2026年初欧盟对金风科技发起的调查就释放了明确信号,中国企业的成本优势是否会受到政府补贴的“加持”,欧盟要查个清楚。

第三条:工业加速器法案(IAA)。2026年3月提出的这项新规,针对在单一国家控制全球产能超过40%的战略领域(电池、电动汽车等),要求外资企业必须满足欧盟员工雇佣、实质性技术转移、本地化率等硬指标。

中国企业如何应对?
对正筹备对欧投资或并购的中国工业企业,CER报告提示关注以下核心事项:
01
把合规评估放在最前面
欧盟各项审查机制的触发逻辑和时间轴各不相同——FDI审查、FSR调查、IAA法案,三套系统并行运转,企业若等到谈判后期才想起合规,很可能会付出高昂的时间和资金代价。
CER建议企业需要在商业谈判的最前端,就将多维度合规评估纳入流程。具体而言,要提前规划多管辖权申报策略,对国内母公司可能涉及的政府资金支持进行严格的内部审计与风险隔离。CER特别强调:“企业应当假设其母公司的政府背景在审查中会被重点关注,并据此提前准备应对方案。”
02
展示真实的经济增量
报告以国轩高科在德国哥廷根的储能工厂为核心案例,详述了一条“安全路径”:通过收购并改造当地旧工厂实现本土化量产,严格通过欧盟新电池法规的合规认证,并确保欧盟员工比例和本地供应链采购符合预期。
CER指出,欧盟监管机构对“低附加值组装”的敏感度极高。政策制定者真正担忧的,不是中国资本进入本身,而是以下场景成为常态:中国企业在欧洲设厂,核心零部件仍从中国进口,欧盟员工的比例和薪酬都不及预期,技术转移更是无从谈起。这种模式不仅可能规避欧盟的关税壁垒,也无法为当地带来实质性的技术沉淀与经济增值,甚至会对欧洲本土脆弱的供应链构成直接挤压。
因此,企业追求“深度产线融合”而非“产地标签”式布局将更容易取得当地监管部门的理解。
03
考虑在非核心技术上适度开放
欧洲现在成为了提出“技术换市场”的一方。CER认为,对于正筹备对欧投资的中国工业企业而言,在非核心技术与工艺流程上适度开放,通过联合研发与本地供应链培育,可以换取长期的市场准入。欧洲本土企业愿意与中国企业合作,但前提是中方愿意在技术层面做出有意义的让步。
04
ESG标准真正落地
报告认为:“即使在对华投资政策相对宽松的成员国,企业也必须高度重视环境、社会及治理标准的落地,避免因劳工保护和环保问题引发地方政治阻力。”
CER尤其提醒,在欧洲的部分国家,劳资关系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远比中国本土严格。企业在这些国家开展投资,如果沿用国内的劳工管理方式,极易引发当地工会和媒体的关注,进而演变为政治问题,对企业声誉和后续审批造成负面影响。
05
数据主权要提前布局
在涉及智能网联汽车和电池管理系统等敏感领域时,欧洲监管机构对数据主权和网络安全问题日益敏感。这些领域的中国投资者需要特别关注。
CER建议,建立物理隔离的本地数据中心,并引入第三方安全审计,是规避欧洲数据主权担忧的必要举措。“涉及关键基础设施和敏感技术的投资,需要从数据存储、传输到访问权限的完整链路都做出本地化承诺,是进入欧洲市场的准入门槛。”
MIR睿工业睿评
面对一个愈发复杂且管制化的市场,中资企业在投资欧洲时,考虑商业逻辑的同时必须同时评估和规划严密的合规框架。MIR睿工业建议,企业应在项目尽调阶段即引入针对IAA等新规的专项评估。
我们注意到,单纯的绿地投资若缺乏本土供应链的深度参与,极易触发“低附加值组装”的监管红线。国轩高科哥廷根储能工厂案例为中资企业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扩张道路:通过并购并进一步改造当地旧工厂,实现本土化量产,较绿地投资更易满足欧盟ESG、数据等合规要求及员工比例和本地供应链采购等本地化要求。像国轩高科这样“存量并购+本地建设”的模式,不仅缩短了建设周期,更在社会责任与利益分配上与当地达成了深度绑定,天然具备了更高的抗政治风险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