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简单心理Uni ,编辑:维安,作者:Uni小编,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2026年5月,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沈奕斐被同一名家长持续追着举报了两个月。起因仅是一次公开直播连麦。
连麦中,一位家长描述孩子在学校遭遇了“校园霸凌”并伴有心理问题,称老师对此处理不公。沈奕斐请家长举例说明“最严重的事”是什么,对方提到:孩子给同学分零食但对方没有回赠、体育课分组被剩下、课间和同学发生推搡。
沈奕斐在直播中给出的判断是:这些事例属于儿童日常社交中的正常冲突,不符合校园欺凌的法定界定要件。她建议家长跳出“受害者逻辑”,帮助孩子提升社交能力而非过度介入。
这引发了家长的强烈不满。在举报“侵犯隐私”未果后,该家长转向向复旦大学多个部门层层投诉,指责沈奕斐“不务正业、误导家长”。沈奕斐花费大量时间反复撰写情况说明、配合调查,坦言:“我终于理解为什么那个被举报的小学老师和学校会主动认错了。不是真的做错了什么,而是扛不住了。”
这场可能还在持续的举报风波,引出了一个更深层的追问:当家长的焦虑越过某个临界点之后,它会通过哪些途径内化为孩子的心理结构,最终影响下一代的认知模式、情绪调节能力和社会适应?
我们从发展心理学和家庭治疗的视角,尝试梳理了几个关键的理论解释路径。
“霸凌”被误读:社会信息加工理论与敌意归因偏差
社会信息加工理论(Soci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Theory,SIP)由Crick和Dodge于1994年系统提出,用于解释儿童如何接收、解读社交情境中的信息,并基于此做出行为反应。该理论包含六个认知步骤:编码社交线索、解释他人意图、澄清目标、生成应对策略、评估策略、执行行动。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变量,是个体对他人行为意图的归因方式。
研究发现,具有攻击性或社交适应困难的儿童普遍存在敌意归因偏差(Hostile Attribution Bias)——即在社交线索模糊的情境下,倾向于将他人行为解读为有意的、带有敌意的,进而出具攻击性或回避性反应。
沈奕斐所使用的“受害者逻辑”一词,指向的正是这一认知偏差:一旦家长习惯性地将所有社交摩擦都归因为“对方恶意”,孩子也会在潜移默化中习得同样的归因方式,形成过度警觉的认知图式,反而在真实社交中更容易被排斥。
事实上,符合法定标准的学生欺凌有明确的认定框架:在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欺凌被界定为“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此外,评估时需同时涵盖三个维度:力量不对等、重复发生、主观恶意。日常的同伴摩擦显然不在此列。
当家长不断用“欺凌”的滤镜审视孩子的同伴互动时,实际上是在训练孩子的脑神经回路对社会性模糊信号做出“有敌意”的快速判断。这种行为方式一旦固化,孩子进入青春期乃至成年后,将持续面临社交困扰。
养育者的焦虑会传递给孩子:依恋理论的代际视角
焦虑的代际传递不是一个比喻,而是被大量研究验证的心理现象。

图源|《年少日记》
依恋理论奠基人Bowlby(1969/1982)提出,儿童通过与主要照料者的早期互动形成关于自我和他人的“内部工作模型”(Internal Working Model)。一个安全型依恋的孩子形成的认知图式是:“我是值得被爱的,他人是可靠的”。反之,焦虑型依恋的父母对孩子的情绪变化过度敏感,倾向于过度保护和过度介入,这种模式会通过日常教养行为跨代传递下去。
这一传递过程可以通过“二元社会动力学”(dyadic social dynamics)来理解,它指的是在神经、自主神经、行为和情绪等层面,亲子之间逐刻发生的协调与同步。当这种同步以焦虑和过度警觉为主导时,就会形成“警觉性同步”,并逐渐演变为“追-逃”(pursuit-withdrawal)的互动循环——父母越焦虑地试图控制孩子的社交环境,孩子越感到被侵入而想要逃避,从而失去自主调节的能力。2025年的一项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这种焦虑的代际传递效应,并指出母亲的过度保护行为是亲子间焦虑传递的关键中介变量。
在临床实践中,安全型父母面对孩子的社交挫折(如“同学不跟我玩”)通常会这样回应:“听起来你有点难过,你觉得可以做点什么让大家愿意和你玩呢?”而焦虑型父母的第一反应则是:“谁欺负你了?妈妈明天去找老师。”两种不同的回应,长年累月下来,培养出的孩子在社交能力和情绪调节方面的差距非常显著。
家庭情绪氛围:情绪消除型 vs. 情绪指导型
家庭情绪社会化理论(Eisenberg et al., 1990s)将父母对儿童负面情绪的应对方式划分为两种典型风格:情绪消除型和情绪指导型。
前者倾向于忽视、否定或尽快压制孩子的负面情绪,认为悲伤、愤怒、失落等体验是有害的,一旦出现就应立即“解决”。这类父母常见的反应是“别哭了”“有什么好生气的”“再闹我就走了”——用转移注意力、惩罚或冷处理来让孩子“安静下来”。后者则倾向于接纳孩子的情绪体验,将其视为了解孩子内心世界、帮助孩子发展情绪调节能力的教育契机。他们会说“我看到你很难过”“生气是可以的,我们来想想怎么办”。
大量的实证研究支持这一分类的临床意义。2025年一项针对近1800名家长的研究发现,情绪消除型教养与儿童的抑郁症状和行为问题显著相关,而情绪指导型教养则与较低水平的行为问题相关联。一项纵向研究进一步证实,与情绪指导型相比,情绪消除型教养与更高的儿童内外化问题、更低的情绪调节能力呈稳定关联,且这种影响会持续数年的追踪观察。
在这起事件中,如果家长将所有令孩子不快的社交体验不加区分地定义为“霸凌”,并要求外界介入“消除”这些体验。这种行为方式透露出一种深层信念:负面情绪本身是不可接受的,必须通过外部干预来“拯救”孩子免受其苦。这种信念体系恰恰是情绪消除型教养风格的典型特征。
然而,正如发展心理学大量研究所证实的:情绪的调节能力不是在温室里长出来的,而是在适度的负面情绪体验中练出来的。一个从来没被拒绝过、从来没被冷落过、从来没输过的孩子,他没有机会练习怎么面对这些事。当他真正进入无法被父母覆盖的真实社交世界时,就会手足无措。长期处于情绪消除型教养中的孩子,往往缺乏识别、命名和调节复杂情绪的技能,面对矛盾时要么过度退缩,要么情绪爆发,也难以建立稳定的同伴关系。
边界模糊与家庭系统紊乱
家庭系统理论(Bowen, 1960s;Minuchin, 1970s)为理解家校冲突的深化提供了另一个分析框架。
Minuchin的结构家庭治疗理论指出,健康的家庭系统应当拥有清晰而有弹性的边界:家庭成员既能保持各自的情感独立性,又能维持适度的情感联结。边界过于模糊会形成“纠缠”状态——家庭成员过度介入彼此的情绪和事务,比如父母总是替孩子解决本该他自己处理的矛盾,孩子也习惯了依赖父母来缓解焦虑。边界过于僵硬则形成“疏离”状态,情感支持匮乏,成员之间互不关心。
Minuchin的边界概念不仅适用于家庭内部,也可以延伸到家庭与外部系统(学校、社区、专业人士)之间的关系。一个相对健康的家校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半渗透边界”——家庭能够接收来自外部系统的专业信息(比如“这是否属于欺凌”的判断),同时保留根据自身情况做决定的自主权。
但在某些情况下,边界的运作可能会走向两种不同的极端。
一种倾向是边界过度开放甚至模糊——家长可能过度卷入孩子的社交体验,同时试图对外部系统施加较大影响,比如要求学校处理老师、向高校投诉专业人士,同时对不符合自己预期的信息表现出较强的排斥。在这种模式中,家长自身的焦虑通过制度化的举报渠道传递到了外部系统,而外部系统的反馈很难被有效接收。
另一种倾向是边界过度僵硬——家长完全听任学校或外部权威的安排,即使孩子的合理权益需要维护,也倾向于不表达、不交涉。
两种模式都可能让孩子难以学习如何在权威与自主之间进行有弹性的协商。而一个更具适应性的家庭-外部系统边界,通常是在“能接收信息”和“能保留判断”之间保持动态平衡。
同时如果养育者难以区分自己的焦虑和孩子的真实感受,将孩子在学校短暂的社交不适等同于自己的挫败,进而将老师、学校乃至与之连线的公共人物纳入自己的焦虑系统中来“追责”。这种纠缠模式还有可能进一步泛化到家庭外部,形成了Bowen所说的“三角关系”——当家庭中两个人的关系出现紧张(比如养育者和孩子的过度纠缠带来的压力),就会自动拉入第三者(老师、学校等)来缓解焦虑。孩子的问题变成了养育者和学校之间的“传话筒”,原本属于亲子之间该面对的事情被转移到了外部。孩子的真实社交体验被遮蔽,他自己处理分歧的机会也被彻底剥夺。
Bowen的家庭系统理论进一步指出,自我分化水平较低的个体很容易被他人的情绪所裹挟,也倾向于将自己的焦虑投射到家庭成员身上。自我分化指的是一种能够分辨和管理个人的情绪与理智,并将自我独立于他人之外的能力。高自我分化的人能够在面对压力时保持理性判断,而低自我分化的人则容易被情绪淹没,无法区分“这是我的感受”还是“这是孩子的感受”。当父母把全部价值感绑定在“完美养育”上时,孩子的任何正常挫折都会被体验为对自我价值的全盘否定,从而诱发强烈的防御性攻击——举报、投诉、追责,这些行为的底层驱动力往往不是对孩子处境的理性判断,而是对自我身份崩塌的恐惧。
用理解替代评判
在这起事件中,这位家长对孩子的爱是真实的,她为孩子遭受的痛苦感到心疼,这一点无需怀疑。但问题在于,当一个成年人把自己的焦虑过度注入孩子的社交体验时,这种“保护”反而也有可能剥夺孩子宝贵的机会——通过一次次小摩擦、小失落、小尴尬,学会怎么和人相处、怎么自我调节、怎么从坑里爬出来的能力。
西南某基层教育局2024年的台账数据显示,1至8月收到的128条举报教师信息中,经核查仅有7起基本属实,不实率超过94%。沈奕斐老师是幸运的,她作为复旦大学的资深学者,尚有回旋余地和团队支持去硬扛两个月的举报。但那些一线中小学教师、基层教育工作者呢?他们面对反复的诬告和消耗,最常见的结局,是为求自保放弃对学生的一切“多余”关心。
在专业伦理的底色上,我们既不能将家长的一切关切都简单贬抑为“过度焦虑”,也不能对已经泛化的举报文化视若无睹。对家庭教育从业者和临床心理工作者而言,比起站队和评判,更有意义的工作是去理解焦虑究竟如何形塑了一个家庭的动力结构,以及怎样帮助那些深陷“密集母职”文化、以纠错和焦虑为核心教养方式的父母,逐渐软化他们僵化的认知框架。
这可能才是沈奕斐被举报事件留给儿童心理与家庭教育领域的核心议题。
说明:本文分析仅基于公开信息,具体细节和当事人深层动机属于隐私范畴,可能存在信息局限。对家长心理动机的探讨为理论视角下的可能性推导,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诊断或事实定论。我们尊重所有当事人的真实感受,也坚持专业讨论应保持边界与善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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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
西南某基层教育局2024年1—8月投诉台账(公开报道援引)https://wap.gmw.cn/2024-10/23/content_3763046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