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AI抢走饭碗,音乐人起诉Suno训练侵权有戏吗?
2026-05-26 15:02

被AI抢走饭碗,音乐人起诉Suno训练侵权有戏吗?

本文作者:游云庭, 题图来自:AI生成


以创作氛围感器乐闻名的美国音乐制作二人组The American Dollar近日起诉了AI音乐创作平台Suno版权侵权,原告主张Suno使用其音乐进行了训练,生成的音乐具有高度市场替代性,导致其音乐在视听作品中的使用许可收入减少了近 80%,故训练行为不应构成合理使用。这一角度,令本案在全球AI版权诉讼中格外引人瞩目。今天就和大家聊聊这个案子。

 

一、Meta案判决书留下了本案的伏笔

 

本案的特殊性要从另一个开创性判定AI训练构成合理使用的案例说起,2025年加州北区法院对美国多位作者起诉Meta的Kadrey v. Meta案做出判决,认定大语言模型训练具有高度转换性,但法官在判决书中留下了一段极具前瞻性的论述:

 

AI造成的市场稀释(Market Dilution)是一个极其重要且严肃的问题。即便AI模型在最终的输出端没有直接复现或抄袭原作的具体字句,它也能以近乎零的成本,无限量地生成与原著风格、题材、调性高度相似的竞争作品。这种海量的替代性内容会彻底冲垮原创作者的生存空间,严重损害原创作品的潜在市场竞争力。

 

遗憾的是Meta案中,原告方未能就这种宏观的市场稀释提供足够充分、量化的举证导致起诉被驳回。但该案不认定侵权,不代表使用版权材料训练本身不侵权。

 

二、Suno的输出内容有什么争议?

 

而The American Dollar诉Suno案的诉状,恰好补上了这关键的一环。根据本案诉状,The American Dollar以市场被抢走的受害者视角提起诉讼,这两名音乐人长期以来依靠创作和授权纯器乐录音谋生,在Suno出现前,他们的音乐在流媒体平台Spotify上长期位居前1%,其作品更被广泛授权给华纳兄弟、动视、苹果、高露洁、索尼以及PBS等行业巨头,然而Suno的出现沉重打击了这种成熟的商业模式,两人的许可收入几乎遭遇断崖式下跌。

 

Suno通过以下步骤利用人类音乐进行训练:从数字平台非法抓取海量音频录音;进行去重、格式统一等数据清洗;通过算法构建数十亿参数模型;并持续微调以提升输出与人类创作的相似度。

 

为了验证市场被Suno替代的猜想,The American Dollar二人组还亲自试用Suno,要求生成和其歌曲《Age of Wonder》类似的歌曲,Suno生成了两个版本的名为《Echoes of Wonder》的歌曲,他们发现AI版歌曲精准地复制了原版的节奏结构、制作方式以及基于延迟的时间架构。

 

诉状指出,虽然生成的音乐在旋律上与原作不完全相同,但两个版本都惊人地复制了原版音乐的核心表达元素。比如原告认为,在节奏结构上,Suno版音乐的鼓点模式、节拍的起伏和整体的律动感与原作高度相似;在制作方式上,Suno版音乐的音色选择、混响和延迟等效果器的使用方式,以及整体的音场氛围,都模仿了The American Dollar标志性的后摇滚风格,尤其是基于延迟的时间架构,这是后摇滚音乐中一个非常关键且具有辨识度的特征,Suno版音乐的输出精准地再现了这种通过延迟效果器创造出的空间感和时间流动感。原告认为Suno的AI并非在进行抽象的风格学习,而是在进行具象的表达复刻。

 

原告的这种比对绕开了传统的旋律比对的抄袭认定标准,直接指向了对作品整体感觉与氛围的复制。笔者认为,诉状中对于表达一致的理解其实和传统《著作权法》有区别,传统的表达一致一般指复制了歌曲的曲调,而诉状提到的节奏、制作方式这些,传统上被认为属于思想层面。

 

三、Suno训练构成合理使用的障碍有哪些?

 

我国判断对作品版权的合理使用有个著名的三步检验法:一是判断是否属于法定列举的特定情形;二是判断是否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冲突;三是判断是否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美国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则采用四要素原则:首先看‌转换性、商业与非营利目的的、作品的性质与使用的实质性、该使用‌是否会取代原作品的市场。两者的本质大同小异,用中美两国的合理使用标准判断,Suno使用受版权保护音乐进行训练是否构成合理使用都存在很大疑问。

 

1、Suno具有营利性。Suno的订阅费高达每月24美元,具有强烈的营利性。这就排除了个人使用、教学科研这样一些合理使用目的。

 

2、原告的作品是原创音乐。被Suno抓取并训练的音乐属于高度凝聚人类情感与创造力的艺术作品,处于版权保护的核心范畴,理应获得最严格的法律护航。同时Suno还直接提取了原作中最具辨识度的核心表达特征,如情感基调与编曲结构。

 

3、原告的授权市场被严重冲击。这是最具杀伤力的问题,诉状称AI每天能以极低成本生成约700万首歌曲,这种海量的免费廉价机器音乐直接淹没了市场,导致原创音乐严重贬值。原本计划向The American Dollar购买版权的广告公司、游戏厂商,如今直接用Suno生成免费替代品。

 

最后,Suno训练过程中复制数百万首版权音乐,也远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适当引用范畴,如果没有对如此之多作品的复制,AI根本无法生成如此高质量、风格多样的音乐。同时我国合理使用行为的范围是法定的,如果要把AI训练行为纳入合理使用情形,需依赖司法扩张解释,如本部分的分析,障碍会非常多。

 

四、本案中对Suno有利的因素有哪些?

 

虽然在中美两国的法律语境下,Suno造成的实质性市场替代,都会使其使用版权内容进行训练构成合理使用困难重重,但也有一些点对其有利。

 

首先是关于输出内容的侵权问题。按世界各国的审判标准,都把歌曲中的曲调作为音乐的表达,所以音乐比对主要依赖曲调,若曲调不同、仅风格(如节奏)相似,都通常不会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打个不一定很恰当的比方,小米SU7上市时,很多人认为这个车整体感觉和保时捷Taycan很像,但比对两车的设计细节,其实并不相同。整体感觉就类似歌曲的风格、节奏,而设计细节就类似曲调。

 

其次是市场影响的问题。目前Spotify和苹果音乐这样的流媒体平台都有大量AI生成的音乐,但听者寥寥,所以其上传者应该也不会获得很高的版权收益,这种市场影响力能不能对原作品造成严重的市场冲击会是一个疑问。

 

再次是转换性认定问题。如果AI生成的新的音乐具有高度的转换性,它虽然模仿了人类风格,但最终产出的是更高维度、实质不同的新音乐类型,且市场是因为青睐这种新物种而冷落了原作,而非用高仿品取代原作,假如Suno的律师能证明这点的,那么它仍有可能落入合理使用的范畴。

 

最后,近期美国多所大学毕业典礼上,当AI企业高管或知名科技人士谈及AI时,现场均出现毕业生嘘声与抵制声音。这种反感,并不只是针对某一家AI公司,而是公众对于技术替代人类劳动的集体焦虑。当普通人发现自己的饭碗可能被AI抢走,整个社会对AI的态度已从最初的接受向抵触转向。在此背景下,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也需要重新审视AI训练是否构成合理使用,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创作者生存权?

 

本文作者:游云庭,知识产权律师。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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