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350亿光伏龙头阿特斯回复上交所问询,说明业绩下滑合理性,披露应对特朗普新法案的美国业务调整方案。 ## 1. 回应业绩下滑疑问:盈利表现优于行业同行 上交所要求阿特斯结合多方面因素说明2025年营收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阿特斯2025年实现营收402.56亿元同比降12.8%,归母净利润10.16亿元同比降54.8%,下滑主要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影响,符合行业趋势。 2025年隆基绿能、晶科能源、通威股份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4.2亿元、-68.82亿元、-95.53亿元,阿特斯净利润为正,降幅小于多数可比公司,不存在背离行业趋势的情况。 阿特斯盈利得益于储能业务及海外高价市场布局优势,2025年储能业务收入108.47亿元同比增11.39%,毛利率28.6%,预计2026年储能系统出货量14GWh至17GWh,业务增长具备持续性。 ## 2. 应对特朗普新法案冲击:美国业务转型做“包租公” 2025年7月特朗普签署《大而美法案》,阿特斯因中国主体持股超25%,2026年起美国本土制造主体将失去税收抵免资格,对美国业务冲击较大。 阿特斯年末调整美国业务模式,与控股股东成立合资平台接盘美国业务,阿特斯持股24.9%,通过出租已建成的美国制造资产回收前期投资。 截至回复出具日,除泰国切片工厂相关事项因当地审批未完成,其余业务调整相关协议均正常履行,与前期披露一致。 调整后阿特斯可获得租赁收入、合资公司股权收益、部分海外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控股股东专注美国市场、阿特斯专注除美国外的全球市场,业务隔离无竞争,大幅降低法案对公司的冲击,保留了美国业务的最大收益。
市值350亿光伏龙头回应上交所:遭特朗普新法案冲击,公司在美国变身“包租公”回收前期固定资产投资
2026-07-09 10:33

市值350亿光伏龙头回应上交所:遭特朗普新法案冲击,公司在美国变身“包租公”回收前期固定资产投资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段炼黄博文杜波,作者:每经记者


7月8日晚间,市值超350亿元的光伏龙头阿特斯(SH688472)发布公告,回复上交所下发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5年光伏行业多数企业全年深陷大额亏损,而阿特斯则实现净利润约10亿元。


公司回应业绩下滑:


同行大多亏损,我们还盈利


上交所要求阿特斯结合主营业务结构、主要客户、主要市场、出货量、行业政策及格局变化、国际关税政策等因素,说明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背离行业整体趋势。


阿特斯表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56亿元,同比减少12.8%;归母净利润10.16亿元,同比减少54.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受光伏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的影响,整体经营表现与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一致。



相较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阿特斯的归母净利润为正。2025年,隆基绿能归母净利润为-64.2亿元,晶科能源为-68.82亿元,通威股份为-95.53亿元。


阿特斯称,公司收入、净利润下滑与行业整体趋势方向一致,降幅小于多数可比公司,不存在背离行业整体趋势的情形。


针对盈利的原因,阿特斯表示,得益于储能业务以及海外高价市场布局及渠道等优势,公司盈利表现显著优于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2025年,阿特斯储能业务实现收入108.47亿元,同比增长11.39%,毛利率28.6%。


阿特斯称,2025年全球储能市场需求高速增长,2025年全球新增电池储能装机约315GWh,同比增长约50%。


“公司前期储能业务布局逐步进入收获期,报告期内确认收入规模随着项目数量上升相应提升,收入增速低于销量增速主要系电芯等原材料价格下降带动储能系统平均销售单价同比下降约8%,收入增长主要由交付量增长驱动;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的代表性项目包括:加拿大Nova项目、美国Aypa Power项目、澳大利亚Terang项目等。”阿特斯表示。


此外,阿特斯预计2026年储能系统出货量14GWh至17GWh,业务增长具有持续性。


在美国“转型”当“包租公”


2025年7月,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大而美法案》。


在该法案下,作为中国主体持股超过25%的供美制造主体,阿特斯将被认定为“被禁止外国实体”,会导致自2026年起,阿特斯美国本土制造主体将失去相关的税收抵免资格。


阿特斯称,一旦上述税收抵免资格丧失,阿特斯美国业务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及客户合作意愿将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在此背景下,阿特斯于2025年年末对美国业务模式进行调整。由阿特斯同控股股东成立合资平台,接续在美国的业务。阿特斯通过持有合资平台24.9%股份持续获得美国业务平台收益,通过出租在美国建成的制造资产,回收前期固定资产投资。


上交所要求阿特斯补充说明截至目前业务调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包括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及转让款支付情况、租赁合同签订及截至目前履行情况,相关合约履行是否正常、是否与前期披露保持一致。


阿特斯回复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泰国切片工厂资产转让及对应租赁合同因当地生产许可审批尚未完成外,本次业务调整事项相关协议均正常履行,与前期披露保持一致。


阿特斯表示,在目前交易方案下,公司可获得:租赁收入(含浮动租金);合资公司24.9%的持续股权收益;一次性转让部分非美海外制造公司股权对价。具体实际回流比例取决于未来合资公司的盈利情况。以上安排大幅减少了《大而美法案》对A股公司业务经营造成的冲击,为A股公司保留了美国业务最大可能的收益。


阿特斯称,本次交易后,公司与控股股东销售市场地域划分明确:控股股东专注于美国市场,公司专注于除美国外的全球市场(欧洲、拉美、亚洲、中东等),双方产品投标、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定价体系及市场推广活动完全独立。


“美国地区与非美地区业务因《大而美法案》形成制度性隔离,且美国工厂制造成本显著高于其他区域,美国产能不具备外销至其他区域的可能性,业务不具有替代性、竞争性。”阿特斯表示。

频道: 金融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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