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经济观察报 ,作者:社论,原文标题:《经观社论|学合肥,该学什么》
合肥的产业投资模式也曾经历了熔安动力、合肥赛维以及鑫昊等离子等一批并不成功的案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合肥逐渐摸索出了政府应该在培育产业中扮演什么角色。
7月27日,长鑫科技登陆科创板,盘中市值一度超过3.6万亿元。自2016年起就坚定支持长鑫科技的合肥国资也在其中获益颇丰。按照合肥国资系约37%的持股比例计算,账面价值超过1万亿元,已接近合肥一年的GDP规模。
长鑫科技让“合肥模式”又多了一个成功案例。从京东方、长鑫科技到蔚来,合肥多次在企业最需要资金、市场资本又心存疑虑的时候下重注,承担了漫长产业周期中的早期风险。这种眼光和耐心值得肯定。
“合肥模式”由此成为不少地方争相学习的对象。很多地方政府在学习“合肥模式”时存在一种简化倾向:通过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以广撒网的方式投资若干初创企业,进而实现招商引资和国资增值的一举两得。
但“合肥模式”绝不仅仅是一笔投资可以概括的。以长鑫科技为例,2013年,合肥就出台了集成电路产业规划;2014年又出台专项政策,支持企业研发、人才引进和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到2015年,合肥已有50余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这意味着在2016年长鑫科技落地前,当地已经有一定的产业配套。京东方也是如此。在合肥引进京东方的2008年,合肥已经有非常扎实的家电产业基础。
这些项目落地后,合肥所做的也不只是股权投资,还包括提供委托贷款、为长期贷款担保、引入上下游产业配套等一系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生态环境。
可以说,“合肥模式”的成功是一系列因素推动的结果。一是本地具备科研和产业基础;二是政府制定了符合当地特征的产业规划;三是政府为企业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和配套的产业生态;四是长期坚持,这也是最关键的一条。对长鑫科技、京东方的投入期动辄以十年计,这并没有因为政府“一把手”的更替而动摇。试问学习“合肥模式”的“一把手们”,有多少能有这样的信心——在离任后,自己引进的项目仍能被持之以恒地支持?
事实上,合肥的产业投资模式也曾经历了熔安动力、合肥赛维以及鑫昊等离子等一批并不成功的案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合肥逐渐摸索出了政府应该在培育产业中扮演什么角色:在产业发展中,地方政府可以有所作为,但这种作为应建立在尊重市场和产业规律的基础上;方式也并非直接下场干预市场选择,而是着力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弥补市场不足。这需要耐心和定力。
如果看不到这些,只看到合肥投中了什么,学习“合肥模式”就仅仅变成一场用财政资金对市场的“下注”。风险投资本来就是少数成功覆盖多数失败的生意,专业机构尚且会看错企业、技术路线和产业周期,地方政府当然也不会是常胜的投资家。如果各地一拥而上,大量投资失败几乎不可避免。
区别在于,地方政府使用的是公共资金。财政资源宝贵,投入基金的每一笔钱,都意味着这笔钱不能再用于教育、医疗、养老和债务化解。特别是对那些财政收入有限、债务负担较重的地方来说,拿出本应用于民生兜底的钱,寄望于通过风险投资实现产业翻身,不是理智选择。
不仅如此,市场投资者看错了可以止损,地方政府却未必容易认输。一家企业既是招商成果,又是政府持股的项目,企业破产或者迁出,都可能被视为投资失败,甚至面临国有资产流失的追问。于是,本该退出的项目被继续输血,本该接受市场选择的企业被保护起来。一次投资失误可能就此变成长期的财政负担——一些“僵尸企业”的产生,恐怕也与此不无干系。
近两年,决策部门不断收紧政府投资基金的边界,要求综合考虑地方财力、产业基础和债务风险,严格控制县级政府新设基金,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2026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政府投资基金。
这是一张否决票,提醒地方政府,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能力、有基础、有资源、有必要去“拷贝”合肥的成功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