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销售细则在京沪广汉津落地,定金低至1%-5%,低定金被指形同“期权”,可能催生新型炒房与违约潮,需完善违约追责等配套规则。** **要点** **1. 低定金形成超高杠杆** 北京1%、上海3%、广州天津武汉5%的现房定金,以数万至十余万元即可锁定数百万房产,名义杠杆超百倍,周期长达两三年。 **2. 炒房逻辑依赖房价上涨预期** 看涨者认为,房价上涨可低价行权获利,下跌则最多损失定金;但专家指出,房价单边上涨预期已打破,属高赔率低概率博弈。 **3. 低定金可能诱发买卖双方违约** 两三年内房价波动常超定金比例,购房者可能弃定止损,开发商在房价大涨时也可能主动违约收回房源,定金已更像“期权”。 **4. 配套规则亟待完善** 业内建议学习香港5%-10%定金及违约追差价做法,将频繁弃定纳入征信、限制代持和认购套数,并引入差价损失和重售责任。
最低1%的现房定金,正在制造“新型炒房”和“花式违约”
2026-10-14 15:52

最低1%的现房定金,正在制造“新型炒房”和“花式违约”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风财讯 ,作者:W=T=T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已经相继落地现房销售细则,规则中均有一句话:现房销售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发商可以和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依法收取“少量定金”。


“少量定金”,北京要求不超1%、上海不超3%、广州不超5%、天津不超5%、武汉不超5%。


1%-5%定金,绝对值其实不算高。


同样是100平的房子,北京新房按均价4.8万元/平计(中指院百城9月样本口径),总价约480万元,1%定金只用拿出4.8万元,就能锁定一套近五百万的资产;上海按6.5万/平计,总价650万,3%定金对应19.5万;广州按3.5万元/平计,总价约350万元,5%定金是17.5万元;天津按1.5万/平计,总价约150万元,5%定金是7.5万;武汉按1.4万/平计,总价140万,5%定金为7万。


用十几万、甚至几万块钱去锁定几百万的房子,名义杠杆超过百倍。因此,不少人认为,现房“定金”其实相当于“期权”,一份1%-5%的定金合同,就能提前锁住一套房两年后的交付和未来两三年的房价可能。


但未来的房价,到底会涨,还是跌?不同的判断,也把舆论场一下子炸成几派——


炒房派:少量定金锁定未来房价,值得一炒


炒房派的底层逻辑,是看好核心城市核心地段的房价上涨空间。所以认为,用少量定金“锁死”今天的价格,等两三年后房子竣工,如果房价涨了,就等于用一两年前的价格买入,拿房即赚到。


当然,如果房价没涨甚至跌了,最多损失那1%到5%的定金,不用背几十年按揭,也不用承担整套房子的本金亏损。


更激进的推演是,未来限购再放松,同一笔资金在不同城市能锁不同数量的房源:在广州、天津、武汉5%定金,100万都能锁五套以上的房产了。涨了行权,跌了弃定,可能收益大于亏损风险。


这也是为什么“现房定金制”一出来,就引发了“新型炒房”的讨论,毕竟总有胆大者会认为,损失并不算大,值得一炒。


违约派:低定金滋生“违约潮”,值得警惕


伴随少量定金的出现,市场对“违约潮”的猜想和担心也越来越重。


实际上,在期房时代,缴纳定金后短时间反悔、找关系退定的情况就不少见。现房时代,把定金周期拉到两三年,这么长时间内,家庭资金变化、工作调动、婚育变动、心情变化更加不可测,的确可能产生大量“不想买了”的想法。


况且,房价如果跌了,购房者不想承担全部房款和未来损失,就会想以损失少量定金为代价及时止损,防止沉没成本。


对于开发商而言,如果房价上涨,也可能“主动违约”——如果房价涨得够,大可以把定金退给客户、再赔一份,把房子收回去重新定价。


广州房地产专家邓浩志翻了近20年房价波动就表示,波动小的年份,房价涨跌幅也有3%到5%,房价波动大的年份甚至超过30%。所以3%、哪怕5%的定金对锁定交易意义也不大,因为两三年累计波动肯定能冲破这个比例。


而现房时代,从施工许可到竣工备案,普通项目要2年,高层超高层带装修要3年甚至更久。今天下定金,两三年后价格大概率不是今天的价格。


定金越少,说“不”的成本越低。未来的潜在“违约率”的确可能大增。


“1%-5%的定金已经不再是定金了,而是一个期权”,邓浩志认为,现房销售定金问题,会催生楼市一个新“黑洞”——新房定金违约常态化。


因而,现房定金“弃定”的配套惩罚规则,现房定金制的细节要求都需要快速出台,防止市场走偏。


冷静派:炒房和违约太理想化,学习香港完善定金细节


不过,市场也有声音认为,无论是炒房还是违约,都建立在“房价大涨或大跌”的假设上,而未来楼市平稳为主,已经没有大幅波动的空间。


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就提到,房价单边上涨预期已经打破,用1%定金去赌上行,是高赔率、低概率的博弈,不具备大规模复制基础。


828新规本质和更大目标是恢复居民的住宅消费信心、促进合理住房消费,不是给投机开绿灯。


实际上,香港也有一部分房产采用“现房销售”,其对订金违约有明确规定——


根据香港《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要求,临时合约先付5%订金,五天内外再签正式合约累计到10%;签临约后违约没收5%,签正约后违约不仅没收10%,还可能被追6年内的重售差价。同时,售楼说明书、价单、成交纪录都法定披露,楼款进律师信托账户,开发商碰不到。


业内人士也建议,内地可以将“频繁弃定”纳入个人征信;严格要求定金合同不得代持、不得转让;对同一主体认购套数设上限;房价方向性变动时的违约赔付,不再只按“定金罚则”一刀切,而会引入差价损失、信用成本、重售责任。


相信内地现房销售,会从定金支付要求、违约追责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细则,推动市场平稳发展。

频道: 金融财经
本内容来源于网络 原文链接,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虎嗅立场。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 hezuo@huxiu.com,我们将及时核实并处理。
正在改变与想要改变世界的人,都在 虎嗅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