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的十年后,伤口仍未愈合
2022-03-24 18:44

抄袭的十年后,伤口仍未愈合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文化 (ID:BooksAndFun),作者:徐鲁青,编辑:黄月,原文标题:《抄袭了,之后呢?一次文学抄袭事件里的判定、生态与人》,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近日,作家林培源的小说《黑暗之光》被作家默音指控抄袭了自己的小说《人字旁》,引发公众关注。3月20日,默音发表文章《为什么我要对一场十多年前的抄袭旧事重提?》,呈现了这一抄袭事件的时间线:


2009年8月,默音在杂志《鲤·因爱之名》发表《人字旁》,同年12月出版的《最小说》刊录了林培源的《黑暗之光》。一些读者发现《黑暗之光》与《人字旁》非常相似,默音于2010年1月在豆瓣上发表《作者声明:<人字旁>被山寨了》,称自己小说中“整个故事的进展,以及最核心的概念,都被copy了”。彼时,《鲤》编辑部试图联系林培源,但他手机关机数日,后来不了了之。


不久前,默音看到豆瓣友邻被抄袭和维权的经历,于3月17日转发了之前那份作者声明,这一次,默音的帖子引发了大量讨论。


3月20日,林培源发布《一封迟来的道歉信》回应此事,针对“这么多年没有就此事公开回应和表态”致歉,他称自己的小说即使故事结构和默音很像,但不一定能算抄袭,“双性人、人与动物的爱情故事,这些都是那时候大家耳熟能详的。情节借鉴和模仿与抄袭之间如何界定?如果只是故事新编,沿用一些情节,但注入自己的思考,这样算不算抄袭?”此外,他在信中表示,不能因为曾经的抄袭而全盘否定小说创作者后续十多年的努力,希望自己可以和青春文学时期的那些成绩与过错告别。


作家默音2010年在豆瓣上发表的作者声明


林培源的道歉信激起了更大的声浪,许多人不满其言辞里对抄袭的虚伪开脱。关于抄袭事件的讨论仍在进行中,我们试图通过本文厘清本次事件带出的几个关键问题:


  • 文学抄袭与借鉴该如何判定和区分?

  • 作家圈子内部是如何看待抄袭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分歧的?

  • 面对作者的抄袭历史时,我们该如何评价其后续的创作?

  • 如果因抄袭对写作者全盘否定有失公允,那么作者与曾经的过错完全割裂又是否可能?


法律:抄袭判定同“增值”无关,关键在“表达”的雷同


一个世纪之前,海伦·凯勒曾被指控小说抄袭,好友马克·吐温在给她的信中这样安慰道:“人类的话语,无论口头还是书面,其实都是抄袭来的。”英国知名出版人理查德·科恩在《像托尔斯泰一样写故事》一书中,将马克·吐温的观点斥为“执迷不悟的想法”,但他也指出,福柯与罗兰·巴特等学者视所有写作都是文化集体的产物,为我们定义“何为抄袭”带来了困难。林培源的道歉声明似乎也引用了类似的叙事学理论:小说情节历来不过只有几种,借鉴与抄袭之别究竟为何?


至于究竟如何判定抄袭,理查德·科恩同意澳大利亚小说家托马斯·基尼利的看法——在英国作家麦克·尤恩的《赎罪》被质疑抄袭之时,基尼利写道:“是否抄袭取决于小说能让原材料增值,麦克尤恩创造出了高于原作的价值。”与这一观点形成呼应的,是在林培源被指抄袭后,一些读者将关注点也集中于后作将默音的前作水平拉低,《人字旁》被改成了庸俗的青春爱情故事。林培源则在道歉信里回应称,《黑暗之光》是自己“拙劣的模仿之作和山寨货”。


文字水平的高低与判定抄袭有关系吗?一个抄袭者足够伟大就可以被判为无罪吗?《纽约时报》曾经讽刺了这一派的立场:“看来精彩的小说将大大改变人们对‘赎罪’的普遍看法。”实际上,“增值观点”背后是另一种对于权力的谄媚,文学好坏的标准本就难以说清,评价机制背后隐藏了诸多社会因素,这样的判定方式并不适合在现实中推广。


热心读者找出了当年两本杂志对比(图片来源:豆瓣)


按照当下法律体系的判定,著作权法中有“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一说,即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也即是说,概括性质的中心思想不一定能构成抄袭,抄袭的判定只在“表达”层次。然而,这里的表达并不止于逐字逐句的照搬原作语言,也包括极其相似的故事情节。


在2021年《光明日报》的报道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授万勇指出,“表达”涵盖的不仅是“文字性的表达”,也包括故事内容,但“人物设置及其相互的关系以及由具体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先后顺序等构成的情节,只有具体到一定程度,反映出作者独特的选择、判断、取舍,才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


在对照林培源与默音的小说时,两者情节上显著的相似性似乎没有引起太多争议。林的小说借鉴的并非只是默音作品的核心,而是在故事发展、转折与先后顺序上都呈现出了较为显著的雷同。林作《黑暗之光》对“水”这一核心意象的运用也与《人字旁》高度相似,有热心读者制作了详细的情节对比图。


图片制作:豆瓣用户@一别落梨


行业:仅有“支援”,缺少纠偏与引导


从法律层面来看,文学作品抄袭一方面鉴定相当复杂,另一方面也缺乏足够的补偿机制。大多数情况下,起诉者在打官司过程中往往精力耗尽,却不一定能得到满意的结果。


2003年,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作家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三年之后法院裁判郭敬明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对于郭敬明靠这部小说获得的名利而言可谓九牛一毛。于正的《宫锁连城》被认为抄袭了琼瑶小说《梅花烙》,琼瑶最终获赔500万,对比《宫锁连城》所获利益依然是极为有限的。知名如琼瑶,也耗费了三年时间才打下此官司。


在法律制度保障不足的环境中,来自行业的监督和引导尤为重要。林培源抄袭事件所引发的愤慨,除了针对抄袭不义与道歉不诚外,另一个对象则是豆瓣流传的所谓文学圈群聊截图里的“互相包庇、一团和气”


图书编辑、豆瓣用户@庞大乖称,自己在林培源所在的“作家500人微信群”要求当事人给一个说法后,引发群中不满,被踢出群聊。根据网上流传的聊天记录与群成员的描述,后续群内发生的事情包括:要求林培源回应的成员被指责逼人站队、支持反抄袭者被踢出群聊,群内发红包维持友好气氛。林培源的道歉信发出后,一些群友称赞“这是一个诚恳的培源”,并代表默音做出判断(“默音肯定会原谅”),并谴责网友“都道歉了还要如何”。


豆瓣用户@庞大乖在作家群中要求林培源回应


同样身在群里的青年作家小书(匿名)在界面文化的采访中不赞同对作家群的“妖魔化”。他说大多数人入群后从不说话,许多人是反感抄袭的。小书自己在个人公众号发表了声明,但不想在群里第一时间站队,“有些人将五百人大群当成一个假想敌,其实截图把互相包庇夸大了。”


群岛图书出版人彭伦在界面文化的采访中提到,自己以前也在这个以写作者、译者、文学编辑和媒体人为主的微信群里。实际上经常发言的人不多,大多数人只是“潜水”,偶尔说话,这跟其他人数很多的微信大群情况差不多,因此没有必要过度阐释。他不认识林培源,但多年前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里说过林培源涉嫌抄袭默音作品的问题,林培源本人和认识他的一些圈内人士应该是知道的,但显然他始终没能正视这个问题。


彭伦说:“我个人觉得,作家应该有一些志同道合的同路人,能直言不讳地对作品创作提出批评意见,而不只是泛泛的表扬,你好我好大家好,也没有必要在社交媒体中浪费很多时间。”科幻作家韩松也在微博上表示,如果文学界仅有互相支援,而没有对抄袭行为的纠偏,是不利于年轻作家成长的。


林培源在2019年接受《南方人物周刊》采访时也提到过文学圈内热衷互相表扬的现象。他称自己在开始写作文学批评时会直接指出文本硬伤,后来懂得了行业的习惯——“文学批评更多是背书。”“中国就是人情社会,我们的很多批评是商业互吹,我吹捧你、你吹捧我。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做这个事情的人本身要有个清醒的判断和认识,而不是接到什么东西就写。”他在这篇采访中说。


彭伦还表示,林培源抄袭事件似乎也从侧面反映出国内出版机制在年轻作家成长过程中的某种缺失。在中国的出版环境里,一个无名作家要获得一定名望,就要在各种文学杂志上发表作品,结识杂志编辑、出版社编辑。“一个年轻作家在这样的文学生态里,完全处于自我摸索状态。默音是一个很激励年轻写作者的榜样,由于各种原因,她中学毕业后读的是职校,然后在商场做营业员。但她通过自学考到上海外国语大学日语系硕士研究生,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放弃写作和翻译。”


彭伦说,“比较可惜的是,林培源身边没有人告诉他要承认曾经的错误,公开坦率地道歉。如果他能有像英美国家的作家那样专业的文学经纪人,或者长期合作的编辑,也许抄袭这种问题就不会发生,发生以后可能也很早就妥善处理了。但是在国内,一个年轻作家在成长过程中能得到的引导太少了。”


彭伦在十多年前发现林培源抄袭


评分:评价后续作品要公允,与历史做切割也不公平


多年前的抄袭是否应给作者判以永久性的惩罚?在林培源抄袭事件受到热议之后,许多豆瓣网友出于愤怒给他此前的作品与即将出版的新书打一星。豆瓣目前显示他即将出版的新书《小说的常识》有68条短评和1条书评,但不知何故所有内容都不能显示,有读者反映即使只是点击“想读”也会被豆瓣删除。在作家微信群中要求林培源回应的图书编辑、豆瓣用户@庞大乖发布豆瓣广播称,搞一星运动“是不体面的,过错不在这本书,奉劝各位不要以正义之名行不体面之事”。


被抄袭者、当事人默音也不认同一星运动的做法,“当然不是为林说话。任何书,应该有读者读过后的评分”。彭伦认为,不能因为曾经的抄袭而否定一个创作者后来的写作,但写作者不能永远背负着抄袭的包袱长久地写作,这种包袱对写作是一种慢性毒药,只有彻底反省、坦然正视,才能卸掉这样的包袱。


“他(林培源)自己要深刻认识到这个错误,但从他道歉信来看,似乎还是在逃避和找借口”。彭伦也认为,抄袭对于被抄袭的原作者来说也是一种伤疤,抄袭者一天没有诚恳道歉,作者的伤疤也不会彻底痊愈。这也是十多年前就已经发生的事情旧事重提的主要原因。


林培源在道歉信最后说“自己与青春文学写作的那些成绩、愚蠢和过错,都应该告别”,似乎试图用后来写作主题的改换一笔勾销青春文学时期所犯的错误。但任何写作者当下的发表与出版机会都建基于曾经的作品,自言同历史做切割既不现实,亦是逃避责任的表态。林培源说青春文学差点耗光自己的才情,逼他进写作的死胡同,这份叙述或许只呈现出了事情的一个方面——他早期也正是凭借着青春文学的写作逐步受到关注的。


彭伦认为,当年郭敬明是以一种艺人选秀式的娱乐圈做法扶植文学新人的。通过与郭敬明的签约、在他主编的《最小说》杂志发表作品乃至出书,是当时不少年轻写作者迅速成名的一条捷径。在连续获得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后,2009年夏天,林培源在《最小说》主办的全国文学新人选拔赛中进入12强,成为《最小说》签约作家,创下了西单图书大厦签售记录,同年由最世文化出版的首部长篇小说《薄暮》,版税超过4万元。


默音出版的多部作品


林培源靠青春文学建立的地位在当时给被抄袭者默音造成了某种压迫感。默音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提到,自己在被抄袭后一直有一种奇怪的“耻感”,现在能够坦然发声是因为站在了一个比较平等的地位上,二人作为作者都有了一定社会认可。而十多年前,她指责林培源抄袭时更多的是无力感。


“我那时是一个没有人知道的作者,而他已经拥有一定量的‘粉丝’,我在那时出来说这样的话,就显得非常微弱。2010年我发完那个声明后,他的读者来留言说,他们相信他是不会抄袭的。处于那样一种不是完全对等的情况下去对话,其实非常无力。”默音说。


在某种程度上,林培源正是自己看不起的青春文学产业链的受益者。他在道歉信中说,“如果因为一个人年轻时候犯下的这个过错,就全盘否定这个人十余年的创作和劳动成果。对我来说,是极不公正也不公平的。”历史错误的确不应成为一位作者后续作品的评价依据,对文学作品的评价永远应该基于文本本身而做出,然而,遗憾的是,这也不能够成为作者同过去做切割的理由。


参考资料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2900872.html  天下文人皆是贼?文学抄袭的混乱世界 界面新闻

https://nfpeople.infzm.com/article/9630  作家丨林培源 一个青年纯文学小说家的焦虑人生 南方人物周刊

https://mp.weixin.qq.com/s/1ynmS-U1rT-VDTjV7z_FPQ  默音回应作家林培源:诚恳的道歉仅针对抄袭本身 新京报书评周刊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文化 (ID:BooksAndFun),作者:徐鲁青,编辑:黄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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