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氏(同事)职场
2024-02-04
大家好,我是童先生。
前阵子也看到有人提问,说已经提了辞职,距离申请的日期还剩不到5天,不太想做了,不知道能不能请假?
来说说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首先我们得清楚一个道理,虽然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可以无理由辞职的权利,但还是给了一个“需要提前30天提交书面通知”的前提。
也就是我们确实可以无理由提离职,但至少提前30天符合规定。
当然,30天只适用于转正的正式人员,如果刚进公司没多久,还处于试用期阶段的话,那按照规定提前3天就可以了。
其次,为什么要有这个需要提前30天提出通知的约定呢?
因为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是专门为劳动者服务,同时也要为用人单位服务,属于对劳资双方的一个双向保护。
举个例子。
在公司业务比较繁忙,急需人力的时候,突然有个核心岗位的员工提辞职,理由是老家有点事需要回去处理。
不管理由是什么,公司都必须同意,这是法律规定,公司必须遵守。
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员工要辞职的话得提前30天进行书面告知,所以公司还有30天的时间来过度。
比如赶紧招一个顶岗人员,亦或者是让离职人员先把必须且紧急的事给搞完。
而如果这个时候离职人员摆烂,或者是提了辞职后直接一言不合就消失,公司因此没有办法完成一部分业务,造成了经济损失,那员工可能就要面临被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的风险。
所以要辞职可以,踏踏实实走完流程,尽量把工作交接清楚,避免给自己留下法律风险。
不过实际操作中,公司很快就会给离职人员办理手续,不一定会把留满30天,因为这30天公司同样需要支付工资,划不来。
对于提了离职想直接躺平,或者是当个甩手掌柜坐等离职的朋友而言,都已经提辞职了,离开这家公司后可能从此不再有任何交流,没必要因为一时之气或者是短时间的躺平,来让自己承担风险。
好内容,更需要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