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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券商发文规范互联网渠道业务,不得出现“免5、低佣、福利、礼包”等字样。
据界面新闻,11月14日,界面新闻从业内独家获悉,有头部券商上海分公司制订了《互联网渠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于今日下发各分支机构,以进一步规范开展辖区内互联网渠道业务合作。
上述文件提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外部互联网渠道筛选评价标准,统一业务开展流程,明确业务相关人员的责任,防范业务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在符合监管机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互联网业务合作。
在互联网推广和宣传内容要求方面,该券商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员工的执业规范,具体来看共有六方面要求。
一是,互联网渠道业务合作的推广和宣传内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得违规展业;
二是,在佣金、费率、权益的宣传上,不得出现“免5”、“低佣”、“免费”、“福利”、“礼包”等字样;
三是,互联网渠道业务推广和宣传应做好公司信息的公示;
四是,通过视频、图片等方式作为推广和宣传内容的,应当采取能够使客户足够注意和易于接收理解的适当形式,披露告知警示、免责类信息;
五是,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推广和宣传;不得隐瞒限制条件;不得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不当手段等;
六是,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互联网渠道业务,不得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手段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损害同业信誉等。
此外,文件明令禁止员工以过度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投资者,使用明示或暗示“零佣金”、“最低”等涉及不正当竞争的语言进行宣传。营业部未经公司审核同意,不得以自身名义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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