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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从公司划走560万打赏主播男模。
2024年12月,公安机关接到某汽车设计公司法人顾某报案称,公司财务周某私自从公司账户转走数百万元,并已失联。同日,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她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3年12月,周某通过招聘进入该汽车设计公司担任财务,她和老板顾某同在一间办公室。10年前母亲患病去世,周某整日沉浸在伤心中,患上了抑郁症,需要吃药控制。周某交代,由于每晚需药物助眠,她和丈夫产生嫌隙。于是,周某开始寄情于看直播,她陆续通过直播打赏花费了100万余元,丈夫得知此事后,和她发生了争吵。去年周某和丈夫正式离婚,她一个人住在出租屋。为了排解孤独和抑郁,她更加肆无忌惮地看直播、给主播打赏。然而,每月6000元的工资根本无法承担这些开销,她便对公司的账户动起了心思。
据周某交代,她的转账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顾某将U盾主盾交给周某,授权她通过灵活用工平台给有劳务合作的第三方非正式员工发放报酬。为防止出现计算错误,顾某会要求她多转一些钱。周某待公司支付报酬后,将这些剩余款项转入私人账户。第二种是周某盗用顾某的U盾主盾,直接从公司账户转到周某本人账户;或是在公司钱款转入灵活用工平台后,从用工平台直接转入自己账户,或先转入公司其他员工账户,再以各种理由,私下让这些员工把钱转入周某账户。就这样,周某一共从公司账户转出560万余元为己所用。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的上述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利用担任公司财务人员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对周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周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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